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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指标构建原则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把能基本反映农产品产地安全的分散指标进行系统归类,把这些指标有机地归入整体评价指标体系中,使其具有综合的描述功能。因此,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既能表现单项的内容,又能相互结合,综合反映整体的情况。

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指标构建原则

标的选择及确定应该根据评价目的和对象的不同,根据评价对象内涵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方法及其组合。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涉及农产品产地土壤、灌溉水、产地周边污染源及其种植的农产品类型等各个方面,涵盖内容极为广泛。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指标除应具备客观真实性、口径可比性和数量相关性的基本特征外,还需要突出农产品产地的自身特点和指标的代表性。因此,在构建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时,应进行科学筛选,并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系统性原则。把能基本反映农产品产地安全的分散指标进行系统归类,把这些指标有机地归入整体评价指标体系中,使其具有综合的描述功能。不仅可以对农产品产地安全进行全面的定性判断,而且可以分析各种变量对农产品产地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是层次性原则。注重体现出整个指标体系的层次性,指标体系各层次之间概括与解释的关系,同一层次内各个指标的相对独立性和相互依赖性。因此,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既能表现单项的内容,又能相互结合,综合反映整体的情况。(www.xing528.com)

三是客观性原则。广泛参考借鉴同类及相关研究成果,征求专家的意见,按照严格的科学研究程序规范指标的选择,使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在具体运用中的价值取向尽可能公平、准确、客观,以能真实地反映农产品产地安全情况。

四是数据可获得性原则。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指标的筛选和确定还需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对于那些难以获取到数据的指标,应尽量使用与其相近、代表性较强的同类指标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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