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为艺术门类之一种,就艺术本质而言,“表演”处在舞蹈系统中最为中心的环节。“舞蹈表演是舞蹈演员在舞蹈艺术的实践和空间中,以自身的不断流动的人体动作姿态和表情,按照舞蹈编导的艺术构思和具体编排进行二度创造,塑造艺术形象,完成舞蹈创作的全过程。舞蹈表演的物质材料是演员的身体,基本手段是由舞蹈动作组成的舞蹈语言。任务是通过舞蹈语言,综合音乐、舞台美术等手段,表现作品的主题内容,抒发人物的内心情感,描绘人物的性格,塑造鲜明生动的舞蹈形象。”
一部好看的舞蹈作品能够引起观众的赞叹与共鸣,往往是因为一个感人肺腑的舞蹈形象的塑造。艺术形象的展现和传达在整个舞蹈创作和欣赏活动中占据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这种形象我们可以理解为人物形象、意象形象,也可以是物体形象。可以说任何一部舞蹈作品的创作都是由编导在对社会生活和自然景物进行体验之后,通过艺术构思和演员的二度创作共同创造出来的。纵观一些成功的舞蹈作品,我们不难发现舞蹈形象的展现在舞蹈表演中的重要作用。例如,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舞蹈系创作的女子群舞《小溪·江河·大海》,“将每个舞蹈演员都装扮成一个水姑娘,当她们个体运动时,寓意小水滴在流动;当她们成行运动时,寓意着溪水在流动;当她们并排连续运动时,寓意河水在流动;当她们聚集群体运动时,寓意海浪在涌动。总之,不管是个别所行或三五结对,或群体同舞,都贯之于水的形象。在艺术形象的创造过程中,编导运用了大量的写意手法,将舞台调度运用得淋漓尽致,流畅的线条宛如涓涓细水的流淌,使观赏者得以身临其境的感受。给人以激越于诗境之中,醉然于画屏之间的震撼。”
舞蹈经过了自娱—娱神—娱人的漫长而艰难的转化过程,表演者也从普通百姓演变成专门从事舞蹈表演的职业舞者。舞蹈演员在舞蹈表演中占据了主体位置,既是作品的表现者,同时也成了受众的审美对象。作品表演的同时,观赏者也在观赏中通过主观的“内模仿”以感知舞蹈艺术的美,从而“体味”舞蹈的风格特征。正如杰伊·佛里曼所言:“舞者与观众之间的一个明显联系是一种身体的相遇。两个肉体实体故意在一个预定好的时间与地点出现,双方都要求体验到精彩的动作。作为双方相遇基础的现实不是两个外在的实体,而是两个相似的梦幻。他们凭借共同的梦幻,共同地结合在一个松散但却有活力的联系之中。”欣赏者在观赏的过程中通过舞者肢体动作,对舞蹈形象的联想以及舞蹈所表达的思想内容,通过这种“内模仿”而达到美的联想。也就是说在舞蹈表演中演员占据了主导位置,对于舞蹈形象来说,既是传达者又是创造者,没有精湛的技艺和对作品形象塑造的理解,便无法使观众产生主观的“内模仿”,更无法涉及美感了。(www.xing528.com)
所以,舞蹈表演最终是通过编导最先构思,经过演员的二度创作,融化汇集在一起所形成的形象,通过舞蹈演员的形体展现带给欣赏者最直观的艺术享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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