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发〔2016〕74号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脱贫攻坚誓师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力争 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的意见》,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能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教育扶贫作为长远脱贫的根本之策,聚焦全区58.12万贫困人口脱贫、800个贫困村销号、9个贫困县(区)摘帽,以全面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职业技能为重点,瞄准短板、精准施策、差别支持,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学校发展水平,全力保障贫困地区 学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通过教育使贫困地区人口“走出去、有技能、能致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区平均水平。
—普及水平明显提升。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8年达到70%,2020年达 到72%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8年达到91%,2020年达到93%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教育公平有效保障。积极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行政村延伸;9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全部通过国家验收;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基础条件全面改善。全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完成幼儿园新(改、扩)建任务;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基本完成,9县(区)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进一 步改善,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
—贫困学生全部资助。进一步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 贫失学。
二、主要任务
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中心任务,实施10项行动计划,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学前教育普及提高行动
实施自治区幼儿园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 育资源,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村小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班)并按标准配备玩教 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重点推进红寺堡区、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加快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到2020年,对800个贫困村按照需求完成改造建设任务,新增幼儿学 位1.5万个,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支持各市、县(区)通过政府购买岗位方式为农村幼儿园配齐教师。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计划”,支持各地每年组织一定数量城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贫困乡村幼儿园巡回支教。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行动
大力推进9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启动实施西海固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计划。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将800个贫困村的745所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使学校设备、图书、校舍等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到2018年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应改尽改,应配尽配,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提高贫困地区乡村小学教学质量。到2018年,农村小学三年级以上都能开设英语课,实现所有县(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三)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行动
统筹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着力加强薄弱县 普通高中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体育运动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推进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鼓励其办出特色。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倾斜政策,2016年起各市、县(区)要安排本地优质高中招录一定比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积极推行高中阶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宁夏六盘山高中和宁夏育才学校试点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并逐步向全区普通高中延伸,支持红寺堡区开展综合性高中办学试点,鼓励和引导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多样化发展。
(四)职业教育技能富民行动
指导贫困地区统筹规划区域职业教育布局,统筹安排职业教育产教融和工程和自治 区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固原市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同心县、红寺堡区建设县级职教中心,推进海原县、泾源县职业教育发展,着力加强贫困地区群众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好特色优势专业,满足地方产业发展与扶贫开发需要。充分发挥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的作用,为贫困地区职业院校专业实训、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提供支持。每年组织20名贫困地区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到职业教育园区各院校挂职锻炼,对100名贫困地区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开展专项培训。积极引导未升入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动职业院校资源优势,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和扶贫移民为重点,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依托,采取送训下乡、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等方式,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其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
(五)高等教育培养质量提升行动
充分利用各高等学校人才和科技优势,在贫困地区开展人才培训、智力帮扶、学生支教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争取一所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对口支援宁夏师范学院,推进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联合办学,提高宁夏师范学院服务西海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区外省属重点高校增加投放我区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加大区属农村专项计划实施力度,逐步增加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数量;积极支持宁夏医科大学定向培养农村全科医生,每年安排不低于80名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培养全科医生;鼓励区内高职院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面向贫困地区单列计划定向招生,使贫困家庭和农村学生有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www.xing528.com)
(六)贫困学生资助惠民行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倾斜资助政策。2016年起免除9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两年保教费,逐步实现所有县(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两年资助全覆盖。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逐步惠及全区贫困地区农村。2016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逐步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育(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2016年起对固原市所属中职学校的学生实施免除住宿费、教科书费、补助生活费的免费教费,逐步实现区内中职学生全覆盖。对考入区内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并补助生活费,学校(院)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考入区内外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推行学生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综合保险方案,在9县(区)率先建立健全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提升贫困地区学生保障水平。
(七)特殊困难儿童关爱行动
全面落实《宁夏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完善教育教学设备和康复设施,支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资源班建设,建设好宁夏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201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鼓励家长及时送残疾儿童入学接受相关教育和康复训练。将各学段残疾学生优先纳入学生资助政策范围予以资助。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善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跟踪接力帮扶。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寄宿需求。学校注重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亲情关爱,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校外少年宫建设,提升乡村校外少年宫的服务能力,丰富留守儿童少年课余文娱生活。
(八)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对9县(区)的乡村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退休教师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支教。逐步提高9县(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全覆盖。2016年起,将地方免费师范生计划由每年200名扩大到300名,由区内高等院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教师,定向分配到贫困乡村服务不少于8年。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招聘引进办法,加大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数量。“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集中研修、影子培训、跟岗实践、挂职锻炼等形式,到2020年,对贫困地区近3万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长、教师全部轮训一遍。
(九)教育信息化扶贫助推行动
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利用信息手段把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贫困地区,为306所农村学校(教学点)接入宽带互联网。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经费投入。到2018年,9县(区)所有中小学校和教学点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为85所农村学校(教学点)配备卫星教育资源设备,巩固提升贫困地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逐步扩大“在线课堂”开设规模,让贫困地区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促进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十)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
实施学前教育结对帮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县域内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村级幼儿园。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积极开展对口帮扶9县(区)农村幼儿园。实施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县级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城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本乡镇薄弱村小、教学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直管和所辖县(市、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9县(区)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自治区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和自治区区属中小学由自治区统筹安排对口帮扶学校。实施普通高中结对帮扶,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安排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实施职业教育结对帮扶,自治区为9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各遴选1所高职学院和1所国家或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1”结对帮扶。实施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区内各高等学校发挥校团委、学生会作用,动员本校大学生与贫困村的贫困学生建立“一对一”长期帮扶关系。建立教师“一对一”对口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支持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企业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发展教育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推进。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乡全部摘帽的动员令,自治区党委、政府也宣布,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教育脱贫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市、县(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进一步狠抓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领导,精准发力
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市级协调,县抓落实”管理体制,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学校五级联动的工作机制。自治区教育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教育厅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细化落实扶贫工作任务,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各市、县(区)开展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打造上下发力、共同给力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格局,形成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强大合力。
(三)定点包干,精准帮扶
按照“定点、定人、定责任”的“三定”原则,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构建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自治区教育厅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贫困县,负责指导帮助贫困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市、县(区)教育局也要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市级教育局班子成员包县,县级教育局班子成员包乡镇,乡镇中心校领导包村校,学校负责人、班级老师联系贫困生,通过层层包干,确保每县、每乡、每校、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都有帮扶联系人,定点跟踪、精准帮扶、一包到底。
(四)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按照“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工作要求,建立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台账,绘制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生,摸清底数、精准识别,确保每一所薄弱学校、每一个贫困学生都有相应的信息资料,因地、因校、因生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动态管理、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全面实现教育脱贫目标。
(五)强化督导,定期评估
建立“县级自查、市级督查、省级评估”的督导检查机制,开展评估验收,推动自治区各项教育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县级教育督导室要对辖区学校开展经常性检查,市级教育督导室每半年对所属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督查一次,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评估检查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及时发布督导评估报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级、市级检查与自查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教育督导室报告。自治区建立通报、约谈、督办、表彰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市、县(区)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教育精准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富民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形成人人知晓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人人参与教育精准扶贫的良好氛围。对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以及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总结报送自治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9县(区)每年上报的信息不少于5篇,其他市、县(区)每年上报的信息不少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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