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扬州教育发达,与“两淮商士萃处于斯”[6]卷十九·学校是分不开的,因之盐务空前兴盛,盐商鼎力支持,[22] [29]卷二十三428 盐商中又以徽商为翘楚。[23] [7]随着财富的积聚和分化,明代徽商就已经产生“上、中、下”贾的区别。其中大富之家则疏金兴学,投资教育,打破了一家一族的限制,联合几个宗族办学,或者参与族外的官学、私学、书院的建设。除在家乡热衷建书院、设考棚,在侨寓之地,也同样如此。[24] [17,29]
扬州书院以安定、梅花、乐仪三者最有成就,三者“皆隶于盐官,藉其财赋之余以为养育人才之地,故饩廪之给视他郡为优”。[6]卷十九·学校书院经费充裕,薪俸从优,还是凭借商人。雍正十一年(1733)巡盐御史高斌、运使尹会一“以广陵名郡,人文渊薮,亟宜振兴”,[21]卷五十三·书院倡复书院,谕商公捐。十二年(1734)祁门人马曰琯更以一己之力,独资重建梅花书院,[25] [30]众商的捐助行为为地方官称道。[26] [21]乾隆三十三年(1768)仪征乐仪书院初创,盐商首领张东冈等以子弟在书院就学为由捐建。书院设立之初,收正课生、附课生,以后陆续扩大范围,至道光中,收生员正、附、随课生及童生正、附、随课生,计达240 名,规模甚巨。书院除向学生发放膏火银、给院长束脩、设月课奖励银外,尚需扩充校舍,所费极大。自乾隆五十九年(1794)至嘉庆五年(1800)书院每年开支在1800 至1900 两之间,盐商原定额捐不足支用,但据实给予新的资助,每年约计共捐2200 两。如此巨资,自始即为盐衙和盐商捐助。书院亦因经费来源于盐务,生徒名额扩大及膏火银额数悉由盐院决定。[27] [31]
充足的经费来源,使得书院得以延请大量一流名师。扬州梅花、安定两书院在“康、雍、乾三朝,主讲席者多海内大师,……故得士称盛”。[28] [32]学习有名师教诲、生活无经济之忧,以致“安定、梅花两书院,四方来肄业者甚多,故能文通艺之士萃于两院者极盛”。且“自立书院以来,盐院互用府、县学,学师皆知名有道之士”。[15]卷三·新城北录上65-66 官学、书院互用学师,人才得以交流,影响得以扩大。(www.xing528.com)
在书院建设的同时,义学也是靠盐课供给。[29] [27]济急周乏的乡党之谊,反映了徽商的群体意识。并且这种乐善好施的义行,不仅仅囿于宗族内部。[30] [33]238嘉庆五年(1800)商人洪箴远等因郡城广大,义学太少,愿捐资于扬州城12 座城门处各设1 所,得到盐衙允准。后歙县棠樾人鲍志道建12 门义学,供贫家子弟就读。[31] [7,21]
徽商捐资官学、书院等学校,方便了本族子弟的入学教育,并以其善举得到当地官、民赞誉,利于更好地、尽快地融入到侨寓地社会中,也对自身经商行盐、就官入仕提供了莫大裨益。[32] [7]而这种所谓的善行恰恰体现了地方行政部门在组织权力和财政资源方面根本无法与盐政部门相提并论的资源不平衡状态,如一些学校的开设占用非教学用地。同时,也适时地呼应了雍正帝关于在全国大兴书院的号召,并可将之视为盐商借以确认自己与皇帝之间关系的众多举动之一。[3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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