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个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体。表面上看,文物保护需花钱,那些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有时在一些地方还会影响旧城区的改造和经济建设。对立和矛盾似乎是直接的、不可避免的。目前,在广东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中,经济建设仍然是发展的重点。而从长远的利益来看,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积淀下来的文化,为后代留下丰厚的文化遗产,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文物保护好了、管理好了后,以积极的姿态,充分发掘其文化内涵,合理利用其科学、文化、历史、艺术价值,对于丰富人们的知识、陶冶情操、提高情趣、推动经济发展、从整体上提高地方的文化品位、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当然,文物保护不能“唯保护”,还要着眼于利用,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机结合,才是积极可取的态度,是“活保护”。保护的目的应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做到永久利用。不能急功近利,唯利是图,必须做到合理、适度,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长远规划,这是实现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过度的利用有碍保护,不遵循文物内存规律的保护是具保护之名而有破坏之实。我们要看到,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只有在利用中才能得以实现,将文物在科学利用中取得的经济收入用于文物保护维修,实现文物保护利用的良性循环,应成为文物工作者追求的目标。[1]
完善法规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保证,有关部门应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建立建全地方文物保护法规体系。近年来,针对新时期南海文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南海颁发了《南海文物保护管理规定》,以加强民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南海区进行过多次文物普查宣传活动。近年还定期举办南海区各镇文物通讯员培训班,宣传文物保护法,使文物保护逐步成为全民、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同时,南海区还完善文物保护内部管理工作规程,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并对全国重点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加以划定并经市政府核定公布,这对做好经济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此外,南海区文化部门针对各级人大、政协就文物保护工作提出的议案,主动要求计委、建委、规划、国土、交通等部门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发动专家提出保护文物的呼吁,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广泛进行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这些举措都是制止建设单位破坏文物的有效方法与主要手段。正如梁桂全主编的《广东历史人文资源调研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应该确立更长远的规划目标,把文物的保护看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实现经济社会均衡和和谐发展。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先保护后利用,先规划再开发。用发展文化的方式使人文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古为今用,打造品牌。通过科学开发,使文化资源能够以文化产品的形式获得更大范围内的快速传播,实现价值扩张,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2]南海境内尚遗存许多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旧址等。近年来,南海区的文物保护事业,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的开放点逐年增多,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在遵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上,南海的文化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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