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通过向旅游者提供各种旅游服务,获得其预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旅行社的利润来源于营业收入,它是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利润的高低反映旅行社经营水平的高低。
(一)旅行社营业收入的构成
旅行社的营业收入是指旅行社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向旅游者提供服务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主要包括:
1.综合服务费收入
综合服务费收入是指为旅游团(者)提供综合服务所收取的综合服务收入。它包括导游费、餐饮费、市内交通费、全程陪同费、组团费和接团手续费等。
2.房费收入
房费收入是指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饭店的住房,并按照旅游者实际住房等级和过夜天数收取的住宿费用。
3.城市间交通收入
城市间交通收入是指旅游者为旅游期间在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之间,以及在旅游目的地各城市或地区之间,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所付出的费用而形成的收入。
4.专项附加费收入
专项附加费收入主要是指旅行社向旅游者收取的汽车超公里费、风味餐费、游江费、特殊游览门票费、文娱费、专业活动费、保险费、不可预见费等收入。
5.单项服务收入(www.xing528.com)
单项服务收入主要是指旅行社接待零散旅游者和委托代办事项所收取的服务费、代理代售国际联运客票和国内客票的手续费,以及代办签证费等收入。
(二)旅行社营业收入的管理
在旅行社的营业收入中,代收代支的款项占了很大比重。根据这一特点,旅行社应该加强管理,准确地对其进行确认和时间上的界定。
1.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旅行社在确认营业收入时,应实行权责发生制。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旅行社在符合以下2个条件时,可确认其获得了营业收入。
(1)旅行社已经向旅游者提供了合同上所规定的服务。
(2)旅行社已经从旅游者或组团旅行社处收到团款,或取得收取团款权利的凭据。
2.界定营业收入时间的原则
(1)入境旅游。旅行社接待境外旅游者到境内旅游,以旅游者离境或离开本地时,作为确认其营业收入实现的时间。
(2)国内旅游。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者在国内旅游,接团旅行社应以旅游者离开本地时,组团旅行社应以旅游者旅行结束返回原出发地时,作为确认其营业收入实现的时间。
(3)出境旅游。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到境外旅游,以旅游者旅游结束返回原出发地时,作为确认其营业收入实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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