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教育局制定了《永登县小学素质教育考核评估方案》和《永登县初中素质教育考核评估方案》,对学校管理、课程开设和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基本建立了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评估制度、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和学校发展评价制度;将“两基”巩固情况尤其是学生辍学情况与学校、教师的工作挂钩,有效地促进了“两基”工作扎实运行;打破了系统内评价的模式,形成了家长评价学校、教师评价校长、学生评价教师的新格局;进行了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在学校考试评价中积极探索新课改中综合评价的方式和办法,力求在考试评价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
通过对学校教育质量“一综”(学生综合素质)、“三率”(“优秀率”“合格率”“过差率”)、“两结合”(将“一综”“三率”结合起来)的综合评价,促使学校全面推行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使教师学课标、学教材,转变教学观念,提升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评价为导向,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各学校强化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常规管理。中心校制定考核方案,学校从德、能、勤、绩、廉五大块对教师进行过程性考核,并量化打分。考核过程中严格落实“日检查、周小结、月考核、学期总评”的考核程序,将考核分数与教师奖金挂钩,及时、严格、公正地量化管理考核,解决了在教师考核中工作难度大和结果使用不公正等一系列问题。
2009年以来,永登县教育局根据《兰州市普通中学教育教学绩效评价方案》对全县初级中学进行教育教学绩效评价,高级中学由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这一举措对于提升永登县普通中学的办学绩效和办学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4年,兰州市教育局结合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兰州教育发展实际,对《兰州市普通中学教育教学绩效评价方案》中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兰州市普通中学教学绩效评价方案(2014修订)》(以下简称《方案》)。永登县教育局认真学习和研究《方案》,准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式和标准,积极做好各学校的绩效评价工作。
《方案》根据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正确引导、注重发展,综合评价、突出重点,注重实绩、便于操作,以入量出、分类评估的原则,对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三部分共11个评价要素做了详细规定。每个评价要素都涵盖不同评价点并对应评分细则,满分1000分,另设加分项4个,一票否决项3个。(www.xing528.com)
《方案》以与评价内容有关的各种实证性材料和本年度应届毕业生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为依据,对各学校的教育教学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方案》采取自下而上,学校自评与县区、市教育局分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学校自评:各学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自评,确定自评得分;上级评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进行专项评价;最终评价:以市教育局的最终评价认定为准。
《方案》规定以学年度为一个评价周期,即上年8月31日至当年9月1日:评价范围及对象为县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全部初中学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按市教育局要求及时上报。其结果为学校教育绩效年度终结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获得年度教育质量优秀奖的学校,市教育局对获奖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方案》对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三大部分共11个评价要素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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