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民族志通常被认为是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的重要分支。对于民族音乐学学科,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安姆如是界定:“民族音乐学通常是由音乐学和民族学这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可以认为它的任务是并不强调任何一方,而是采用把双方都考虑进去的这种特征性的办法,使其融为一体。”[1]有些学者把民族音乐学学科分为音乐民族志和音乐人类学两个分支层面。美国民族音乐学家A·西格在《音乐民族志的风格》一文中说道:“音乐民族志与音乐人类学(Anthropology of Music)有很大的区别。音乐人类学是应用一套特殊的理论,去阐释人类行为和音乐发展历史;而音乐民族志则是如实记录对人群音乐的认识,它不需要任何理论的演绎,而只需要假定对音乐进行描写是可能的和值得的。”[2]音乐民族志内含音乐学和民族志两门学科,即在音乐研究中运用民族志的方法。A·西格还指出:“它并不以学科界限或理论期待来定位,而是定位于音乐的描述,它超越了声音的记写而去表现声音是如何被接受、制作、欣赏和流传至其他的个体、族群,去描写社会和音乐的各种过程。”[3]音乐民族志研究经历了注重纪实性描述(description)到提倡符号性阐释(interpretation)的过程。音乐学和民族志分别具有自己的研究特性:“音乐的写录(transcription)是对声音的展现(或记录),民族志则是关于人的记录。”[4]本章以上述理论方法为核心理论指导思想,立足于彝族原生音乐和其生存环境,采用微观个案调查的方法记录毕摩和苏尼的仪式和音乐,采访毕摩与事主、苏尼与事主、彝族民众等,并采用宏观的方法综合分析以毕摩和苏尼为核心的原生音乐境域,以及族群生活模式和文化体系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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