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确保用户身体健康及各种用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供水系统工作的稳定性,便于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有必要根据中水的不同用途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尽管水质标准因用途而异存在差别,但在制定标准时一般应达到以下要求。为了满足实际应用需要,日本一些学术团体和技术委员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不同用途回用水参考水质标准,见表6-7。表6-8北京市中水水质标准
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经过一定的水处理措施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为了确保用户身体健康及各种用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供水系统工作的稳定性,便于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有必要根据中水的不同用途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尽管水质标准因用途而异存在差别,但在制定标准时一般应达到以下要求。
(1)不产生卫生上的问题。
(2)使用时不产生视觉和嗅觉上的不快感。
(3)不影响正常使用。
(4)不影响设备及器具的功能。
(5)具有成熟的水处理技术。
(6)为便于管理和监督,要建立适当的水质、水量指标。
(7)维持必要的水质所需处理成本,经济合理。
为了满足实际应用需要,日本一些学术团体和技术委员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不同用途回用水参考水质标准,见表6-7。(www.xing528.com)
表6-7 中水不同用途回用水参考水质标准
续表
注1.表中景观用水系指水池、喷泉用水。
2.本表由北京环保所邢建收集整理日本河川协会、日本水道协会、日本住宅公团、东京都整备局和近矶地建五个团体提出的不同用途回用水标准总结,由于各团体提出的标准不统一,所以,表中给出了在同项目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
北京市人民政府在1987年5月专门颁发的《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处理后中水应达到的水质标准提出了明确规定见表6-8。
表6-8 北京市中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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