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的运作程序,系指有关计划用水的管理办法的颁布与执行、用水计划的申请与审定、发布、监督与实施等规范性的运作制度。
(一)制定与颁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应明确管理的范围和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编制计划的原则和依据,申请和获得用水使用权的途径和程序,用水计划的执行和要求,节约用水技术与管理的要求,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的奖励,超计划和浪费用水的处罚办法,新增用水的申请,以及如何检查和考核计划用水等内容。
(二)编制用水计划总体分配方案
一个区域或城市内,用水行业、部门和单位较多,用水种类复杂,用水量和性质差别都较大。实行全面的计划用水,用水管理部门应在水资源统筹规划和长期供求计划基础上,按照各行业、部门和单位的用水量及其特点,在满足人民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制定出总体的用水计划,并分解各类用水。
用水计划是对用水户进行全面的用水测试、分析、总结考核后,参照先进用水户的用水情况及本身历年的用水情况,按照国家或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用水定额,针对社会经济及生产结构,用水技术与管理水平、节水水平,根据当地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特性、取供水能力以及行业特点及地方经济发展趋势等因素来制定的。
国务院批复实行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98年11月20日)明确要求制定城市用水计划。并规定执行时对超计划用水的用水户,实行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应当从税后留利或者从当年预算中开支。例如山东某市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首抓了三大科研生产任务:一是区域水源分析与计算;二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软件及设施;三是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及考核。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用水计划和计划分配方案。执行时按季下达逐月考核,对超计划用水按管理规定实行累计加价收费,即超计划用水10%以下者,超额部分加价1倍,超额10%~20%者加价2倍,超额20%以上者加价3倍收费。从而有效地降低了用水单耗,年节水率达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6.3%,万元产值新水量降低11.3%。(www.xing528.com)
(三)企(事)业单位计划用水指标的申请与获得
对所有用水的企(事)业单位(包括自来水公司)均应实行计划用水(或开采)。各用水单位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流程、产品产量、产值、用水定额及节水潜力,编制年、季、月用水计划,报送当地行业主管局,在审定后报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分析考核其需水量和合理性,根据当地水资源量及时空分布特点,做综合平衡分析后,结合制定的城市总体(及分解)用水计划,给用水户下达计划用水指标。
用水单位的生产规模、工艺变动、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引起用水量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计划指标时,需报行业主管部门并拿出初步意见后,再报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经审批后按新的用水计划进行考核,并执行相应的经济管理办法。
(四)计划用水的检查与管理
无论是一个区域或是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其计划用水的执行情况都要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局的监督检查,以监控计划用水的顺利实施,和对计划的执行进行反馈和修正,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并按照所制定的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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