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定额产品的确定与划分
用水定额实质上就是产品用水定额。确定与划分制定定额的各类产品,是定额制定的重要一环。工业产品的品种、数量很多,不可能全部都制定出它们的用水定额,根据“先重点、后一般”和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制定各类产品的用水定额。制定定额产品的确定与划分的原则如下。
1.依用水量和产值为主导因素,确定制定定额的产品
制定定额的产品数量、品种多寡,关系到用水定额适用范围的大小。在确定制定定额的产品时,要从产品用水量和产值两个方面来考虑。就一个地区而言,要制定定额的产品,首先要能体现出本地区工业的性质、结构和特点,能反映本地区的工业概况,其次要能表现出工业用水的特征及水平。就一个用水单位而言,确定的产品应是本单位的主导产品,能代表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方向,同时它们的用水量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可以依据产值比重和用水量比重来确定制定定额的产品,即企业制定用水定额的所有产品其相应的用水量或产值,要占整个企业总用水量或总产值的70%以上。
2.恰当划分归类,确定代表性产品
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很多,不可能也无必要一一制定它们的用水定额。当然,若产品类别划分的过粗,制定定额简单,使定额与实际水平相差很大,精确程度就低,容易造成苦乐不均;若产品类别划分过细,虽然精确程度高,但制定繁杂,使用不便。因此,产品类别划分是否恰当,关系到定额的合理使用和定额效益的发挥。所以,在划分产品类别时,要认真研究产品生产工艺与用水之间的定性、定量关系,例如,同一类产品的各种不同规格间其在用水方面有无差异,差异多大,若其用水水平很接近的话,就可以不考虑其规格的影响或按其规模情况划分几个档次,分别制定定额。在掌握生产情况与用水情况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恰当地、合理地划分制定定额的产品,使定额制定既合情合理,又简单实用。
3.试生产产品不宜制定用水定额
对于正处于研制、实验阶段的新产品或投产时间不长,生产工艺状态不够稳定的新产品,以及尚不形成批量生产的产品,都不应确定为制定定额的产品。
4.注意定额产品形成的统一性(www.xing528.com)
在确定和划分制定定额的产品时,要注意所确定和划分的产品最终形式应尽量与上级有关部门的产品形式一致,以便于企业的微观管理和整个行业、地区的宏观管理。
(二)健全和完善计量手段
能否全面、准确地得到制定用水定额所需要的实测数据,主要依赖于计量手段的完善程度。计量手段的完善不仅仅对定额的制定有重要的作用,就是在考核执行定额情况时,也是十分重要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计量手段的重点,应放在三级计量上。要求各用水设备和工序都能做到以表计量。
(三)产品水量的统计、实测和计算
产品用水定额的主要结构形式,表现为某种产品的水量(主要考虑的是新水量)和产品产量之间的关系。这里的关键是需要对水量进行分解与综合,使之与特定的产品形式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在实际生产中,各产品的用水过程无论是在空间或时间上都有穿插重叠,有时区分很困难。其难点就在于生产过程错综复杂,不易看清水量与产品的对应关系。因此,需要搞清楚产品用水的空间分布和时程分布,将水量与产品对应起来,合理计量。这就使得产品水量的确定,成为制定定额的重要内容。
产品水量所应统计、实测和计算的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主要生产用水方面,这部分水量在定额中往往占有较大比重。如果某一用水单元内生产的产品单一,就可将用水单元的水量直接划归到该产品中去。但在实际生产中,各个用水单元内常常是生产多种产品,在考虑水量时,就一定要按产品用水的空间分布和时间分布,以“对号入座”的形式划归和分摊到每种产品中去。第二是辅助生产用水。第三是附属生产用水。这两个方面的用水在较多场合下,并不明显依附于某一种产品,而是与多种产品都相关联,这就需要用较为合理的方法进行水量分摊。至于如何分摊,现在还没有固定的和成熟的公式或办法,须根据生产用水的特点,抓住一个或几个特征量来合理而又简单地分摊产品的水量。
产品水量一般不包括向外转供的水量、基建工程水量、非生产性(如文化、生活福利设施、家属宿舍等)水量,以及新产品开发及试制的水量等。
制定定额的产品统计与计算,应注意几个问题。第一,产品产量计算单位应与生产计划、统计和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计量单位一致。第二,产品的产量应按合格产品数计算。第三,有些产品可按基准量或折吨量计量,但计算方法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第四,有些产品难以按产品数量计算,可按其工作量和产值来计算,但应严格控制这部分产品在制定定额的产品中所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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