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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管理:水中主要问题分析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在山东省41 个城市的实际供水中,地下水占68.7%,深层地下水占地下水的40.6%,并且,地下水在城市供水水源中占的份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在干旱年份更是人们取水关注的重点。如山东省,目前全省各城市城区地表水资源量为20.57 亿m3,而地表水供水量仅7.51 亿m3,水利工程拦蓄量为12.52 亿m3,分别占水资源量的36.5%和60.9%,还有相当部分的地表水资源得不到利用。山东省生活用水平均价格为0.50元/m3,工业用水平均价格为0.67元/m3。

用水管理:水中主要问题分析

(一)城市用水存在的问题

1.取水水源结构不尽合理

农业时代,用水分散,相对用水量不大,水资源蕴藏量就人类取水要求而言,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因而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开渠引水既可满足生产,又可满足城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用水需要,并能起到改善环境的效果。在这一时期,水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一致性起主导作用,并主要开发利用地表水。进入工业时代,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向城市聚集,以及工业的迅速发展,用水量剧增,城市需水量成几十倍地增长,同时城市水环境的日益恶化,迫使人们把取水水源转向原先开采较少的地下。在初期,人们充分感受到了地下水供水稳定、洁净、一次性投资少等优点,便大量集中开采利用地下水,地下水成了城市的主要水源。但随着盲目凿井的同时,加大了抽取地下水的强度,以至于超量开采,破坏了地下水系统的采补平衡,造成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产生大面积的地下水降落漏斗,进而诱发了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表裂缝等许多水文地质环境问题,地下水的开发受到很大限制,城市供水与需求矛盾,在许多城市显得非常突出。

目前城市取水水源的基本局势是,全国开采地下水作为水源的城市占39.1%,地表地下水兼用的占16.83%。地下水的总开采量约占全国城市总供水量的30%左右,其中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比例明显高于地表水。

北方城市多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南方城市多以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例如,在山东省41 个城市的实际供水中,地下水占68.7%,深层地下水占地下水的40.6%,并且,地下水在城市供水水源中占的份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在干旱年份更是人们取水关注的重点。因此,在城市取水水源构成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地下水比例过高,要改变人们在认识上把地下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优先考虑的思维误区,看清楚地下水的有限性、恢复慢、供水成本并不低、水文地质环境条件脆弱,易破坏难治理等问题,应充分合理地多水源开发利用;二是地表水利用程度不高,尤其在北方城市表现得比较突出。如山东省,目前全省各城市城区地表水资源量为20.57 亿m3,而地表水供水量仅7.51 亿m3水利工程拦蓄量为12.52 亿m3,分别占水资源量的36.5%和60.9%,还有相当部分的地表水资源得不到利用。这与城市水源在社会生活及经济建设中担负的角色不相称,也与城市需水要求不相符合。从山东省情况看,地表水拦蓄利用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存在对地下水量稳定、质优良、开发省的片面认识,重视地下水,忽视地表水;二是病险工程多,工程维护资金跟不上;三是受地形影响,拦蓄工程控制面积受到限制;四是城乡水务系统管理在体制上还存在分割现象,影响水源统一优化配置。

2.用水结构不合理,用水效率较低

(1)工业用水是用水大户,也是浪费大户。城市用水中,目前工业用水约占72%~78%,成为城市取用水的主体,特别是大中城市,因为我国的工业主要分布在城市。工业用水不仅量大、而且浪费严重。用水浪费除与工业布局、结构等因素有关外,主要表现在:管理、工艺、技术、效益等的决策和实施措施上,没把水作为制约生产及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致使用水少讲成本,更不要说相应的资源环境成本了;用水定额高,重复利用率低的现象得不到彻底解决;高耗水型工艺、设备的更新改造滞后。

全国各城市工业用水的效率差别较大,例如,万元产值新水量青岛为25.07m3上海为30.4m3,大连为48.02m3,日照为95.0m3

我国工业用水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到55%(含乡镇工业),发达国家则为75%~85%,1999年全国工业万元产值新水量91m3,是发达国家的5~10 倍。例如:

炼1t 钢,国外先进水平其新水量为3~5m3,国内除上海宝钢接近10m3 外,一般为70~100余m3

生产1t纸,国外一般用水水平取新水量约200m3,比较先进的厂为60m3,以色列仅用12m3,我国一般为300~350m3,山东省有的厂高达500m3

发1kW·h电,国外用水水平先进的大电厂其新水量为3L,我国一般大电厂要高出2~3 倍。

(2)城郊农业节水技术发展滞后。城郊本应就所处的地理位置、技术、信息、经济效益等优势,对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型农业的建立及发展起到示范性作用,但目前的灌溉水利用方式、措施、设备和技术都普遍落后,并滞后于城郊农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区域水资源紧缺压力,灌溉水利用率一般只有30%~50%。随着城市及周边卫星城镇的发展,城郊农业用水的比例还会越来越高,应注重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3)分质供水实施不力。城市生活、工业、农业等用水对水质的要求是有区别的。仅就工业生产用水来讲,各种用途和生产工艺环节对用水水质的要求差别较大。在为各种供水目标服务时,应注重分析各类用水的水质要求,并做到区别对待,优水优用,劣水劣用,充分发挥各种水源及各类水质水的作用。例如,在工业生产用水中,普遍存在将优质水用作一般用水,甚至劣质水使用的现象,如优质水用于冷却、洗涤、冲灰冲渣等。

3.水价偏低,背离价值规律

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的现状是违背最基本的市场规律的,违背“物以稀为贵”的市场原则,违背“谁受益、谁负担;谁受损,谁得到补偿”的基本市场规律,违背资源优化配置的根本目标,违背“代际均衡”的基本原则,我们已经在大喝、大用应该留给子孙的地下水了。究其原因,水价不合理,水价核算机制不健全、不落实是重要因素之一。

长期以来,水作为一种福利商品向社会供应,投资又主要来自政府,采取的是政府包办投资、政府确定价格、政府补贴亏损的方式进行,水价的计算多只考虑经营成本,很少注重投资成本的回收,甚至供水工程的维修费用,更不考虑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费用,致使水价不合理,水的商品价值不能真正体现,水价严重偏低。1993年,全国公共供水平均售水单价0.31 元/m3,部分城市的售水价格还低于制水成本。山东省生活用水平均价格为0.50元/m3,工业用水平均价格为0.67元/m3。虽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1998年国家把水价改革作为价格改革首要任务以来,全国各城市都加大了水价调整工作,目前的综合平均水价多接近1.50~2.0元/m3,并见表1-1“全国部分城市自来水水价情况”。但从水价构成看,主要是向供水工程水价靠近,离全成本水价还有相当距离。例如,据对山东省济南、淄博等16个城市的1997年售水成本分析,平均售水成本为1.01 元/m3,其中不含污水处理,含16%的原水费。一般城市自来水价中,水资源费仅占10%左右,自来水中的水资源费价格多为自备水井水资源费价格的40%左右,而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多为污水处理成本的1/5。

表1-1 全国部分城市自来水价情况

同时,水费仅占我国工业产品成本的0.1%~0.4%,而我国一般工业生产中原材料费用约占产品成本的70%。水费仅占我国居民生活费用不足0.5%。生产效益较高、所处位置水源紧缺的城郊农业用水水费也与一般农业无异,并常只计供水电耗费和人工费用。(www.xing528.com)

水价太低,严重背离了价值规律。水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地位。过低的水价不仅使供水企业失去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制约了城市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水处理设施,以及水源保护各项设施的建设。而且使公众的节水意识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水的浪费。节约用水的价值也不能在经济效益增长中得到充分合理的体现,浪费水现象、无效用水现象得不到有效扼制,排污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而增加,加剧了水环境恶化。所以,过低的水价造成了诸多恶果,也是水利用率难以提高、节水减污等综合技术措施难以普及应用的症结所在。

4.其他方面

城市供用水中存在的问题,还突出表现在:供水设施和用水设施上重使用,轻投入;污废水排放量大,处理效率低,水环境日益恶化;管理力度不够,水法规体系尚待健全落实;各项水规划有待制定完善;水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等。

(二)农业用水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年用水量近4000 亿m3,占全部总用水量的70%。但浪费大,用水效益低。

1.用水效率低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十分重视水利建设,兴修了大量蓄、供、配水设施,使农田灌溉面积由1949年低水平的2.4 亿亩发展到目前的7.5亿亩,以占全国不足一半耕地的面积生产了占全国总量2/3的粮食。灌溉水的利用率只有30%~40%,大水漫灌在一些地区随处可见,每年经过水利工程引蓄的水量有一半以上是在输水、配水和田间灌水过程中被损失掉了。例如,渠道输水是目前我国农田灌溉的主要输水方式,然而全国渠系衬砌率只约为1/4~1/3,每年渗漏损失的水量达1300 多亿m3。而以色列、美国、日本和欧共体等国家的灌溉水利用率可达80%。美国的混凝土渠道约占全部渠道长度的52%,罗马尼亚占70%~80%,意大利几乎全为混凝土渠道,日本输水干渠一般采用预制混凝土衬砌。

2.用水效益低

由于灌溉水利用率低,粗放管理,必然带来农业用水效益不高。我国农业灌溉单方水生产粮食效益约为以色列等节水灌溉先进国家的一半。造成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方面投入高、效益低。

(三)没能区别对待不同用水的水质要求

水资源的使用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质量。各类用水及国民经济各行业用水都对水的质量提出了要求,以保证安全饮用和正常生产活动的进行。

1.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要求符合较高的水质标准。在我国颁布的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其中可作为饮用水源地的为Ⅰ~Ⅲ类。并颁布了GJ3020—93《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标准》。由于生活饮用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在优先满足其用水量的同时,必须提供优质水,国家也颁布了专门的法规标准GB547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他诸如清洁街道、绿化、消防等用水,一般水质的水就可满足要求。

2.工业用水

工矿企业用水,无论是把水作为生产产品的原料,还是用作生产资料或辅助生产资料,不同行业、不同生产产品及工艺,都对用水水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例如,轻纺、印染、造纸等工业生产中,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食品、医药等行业往往对水质规定了严格的特定标准;清洗部件或产品的洗涤用水,如对金属表面处理,半导体食品工业等,根据用水作用可能要求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完全灭菌水或完全去离子水;在常规电站或核电站通过生产蒸汽来产生能量,生产中就要求极佳的水质;蒸汽冷凝、液体或设备的冷却传热,需要大量的水,一般水质就可满足要求;在石油开采中,维持油田压力的注水,需经处理,达到防腐蚀、防污染、防结垢的要求,即需进行调质处理,等等。

企业生产中,对水质有特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质标准,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条件,各国都非常重视。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在引进设备中,工艺生产相对于用水水质的要求是非常明确的。

同时,也应注意到在生产中对水质提出严格要求,提供符合水质标准的水,并不是一味都追求很高的质量,应区别对待,做到优质优用,物尽其用。例如,工业生产中占总用水量约70%的是作为冷却传热的冷却用水,一般水质标准的水就能满足要求。其他的如除尘冲灰、清洁、绿化等用水,对水质要求均不太高,有些工业废水就可代替新水使用。所以,在供给工业生产用水时,应分质区别处理,以节约有限的淡水资源。

3.农业用水

农业用水中,要求没有有毒害植物或畜、鱼吃了植物和饮水会受毒害的物质,没有与土壤反应后生成不良土壤水分性质的化合物。其用水水质应符合我国现行的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所以,除饲养以外,这比生活和指定要求较高水质用水的工业用水,水质要求要低。该标准还用于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工业、城市废污水处理后作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标准。工业、城市废污水处理后作为农田灌溉水源,应是今后要注重的发展方向,它既节约了水,又能支持污废水处理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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