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游戏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西方学界有叙事学派与游戏学派之争,并且这些著作至今大多还没有中文版。西蒙(Simon)等人的经典游戏学术著作《理解电子游戏》(Understanding Video Games)指出:早期的游戏研究关注电子游戏的本质,大致可以分成两大派别:叙事学(Narratology)和游戏学(Ludology)[2]。20世纪90年代的游戏研究学者们主张用传统的分析戏剧和电影的叙事学方法来分析电子游戏。布伦达·劳雷尔(Brenda Laurel)在《作为戏剧的电脑游戏》(Computers as Theatre)一书中应用叙事学理论来分析电脑游戏,她认为电脑不是一种计算工具,而是一种类似戏剧的媒介[3]。珍妮特·莫里(Janet Murray)从叙事学的角度在其著作《全息面板上的哈姆雷特:赛博空间上的未来叙事》(Hamlet on the Holodeck:the Future of Narrative in Cyberspace)中认为电子游戏是继小说、戏剧和电影之后的新的表现形式[4]。以研究新媒体与媒介融合著称的南加州大学教授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在《游戏设计作为一种叙事结构》(“Game Design as Narrative Architecture”)一文中也认为电子游戏是一种多媒体的讲故事的方式,内容产品在不同的媒介间转换,游戏只是和电影、小说、动漫类似的形式[5]。例如,著名游戏《古墓丽影》《波斯王子》《生化危机》《仙剑奇侠传》等被改编成影视作品,而《哈利波特》《指环王》《蝙蝠侠》《变形金刚》等影视作品也常被改编成游戏。
然而,以哥本哈根信息技术大学(IT University of Copenhagen)电子游戏研究中心的埃斯彭·阿尔塞斯(Espen Aarseth)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叙事学的方法过于守旧而忽视了电子游戏与戏剧、电影等媒介的差别,他们建议用游戏学(Ludology)的视角来研究游戏,于是开始了游戏学与叙事学的长期论战[6]。“Ludology”一词来自古罗马文的“Ludus”,意为运动、竞赛和玩。如果说叙事学(Narratology)游戏研究者重视的是电子游戏的故事剧情,那么支持游戏学(Ludology)的学者重视则是电子游戏的可玩性、规则设置和人机互动和玩家之间互动。同样毕业于哥本哈根信息技术大学的杰斯帕·朱尔(Jesper Juul)是国外第一位获得电子游戏学的博士,也被认为是游戏学派的学者。他的博士论文《半真实:现实法则与虚构世界夹缝间的电子游戏》(Half-real:Video Games Between Real Rules and Fictional World)中重点强调的是仿真(Simulation)。朱尔认为电子游戏是仿真世界中的游戏规则和人机交互,叙事并不是游戏的重点[7]。(www.xing528.com)
在中国大陆,浙江大学的关萍萍在2010年完成了第一篇传播学学位的电子游戏博士论文《互动媒介论:电子游戏多重互动与叙事模式》。此文吸取了国外游戏研究中叙事学和游戏学的一些理论,认为电子游戏是一种基于玩家的游戏互动选择之上的新型叙事模式。另外,黄鸣奋教授发表了《从多学科、跨学科到超学科:当前西方数码游戏研究》《叙事学与游戏学:21世纪初西方数码游戏研究中的论争》等论文,黄鸣奋认为传统叙事是作者主导的叙事,通过主人公的活动而展开;而数码游戏叙事是玩家主导的叙事,通过化身在游戏世界中的活动而展开。我们必须更新叙事学的观念,以适应数码游戏发展对理论的需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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