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柯,字升荣,窑头镇人,明代弘治癸丑年(1493年)进士。
萧柯在翰林院任职数年后,授云南御史,做出了成绩。朝廷见他是一个能办事的人,就把他调往陕西任马政。当时朝廷和军队年年都需要大量马匹,大西北数省输马任务甚重,矛盾迭生,因此朝廷特在这些地区设置马政,主管此事。马政官员只知道奉朝廷之命办差,不顾实际向下索马,自己还要从中捞一把,致使养马户负担沉重,怨怒难言。萧柯到任后,在各地走了一圈,了解到养马户的生活状况以及从马驹到训出成马的过程,发现有的养马户为了完成岁交马匹的任务,竟然变相卖儿卖女筹钱,真是“岁马之赋猛如虎”。萧柯决心为民张言,改变这种状况。他向朝廷上奏疏章,痛陈岁征一驹之弊,要求朝廷颁旨予以更改,以三年为一周期,向养马户征一驹为宜。由于摆出了大量事例,所提建议有理有据,兼顾朝廷与马户的利益,而且从长计议,因而得到不少大臣的赞同。皇上因此予以批准,“遂为定制”。
不久,萧柯奉命巡按西蜀和贵州。西南之地富庶而又天高皇帝远,一些朝廷部司和地方官员互相勾结,贪赃枉法,侵扰地方,盘剥百姓,甚至逼得穷民起来造反,朝廷深忧此事。萧柯一路明察暗访,握有实据,依法查办了几个案件,对重要人犯上报朝廷予以黜免,对镇抚这样的地方高官违规涉足军务的做法予以纠正。这些举措在当地影响很大。显然,案件盘根错节,查处时阻力很大,但萧柯秉公办事,态度坚决。有一件案子,朝廷“大臣有纵子盗公帑金者”,萧柯同样一查到底。大臣千方百计地予以包庇、阻挠,萧柯干脆将这幕后黑手向皇上举报,以一并查办。
后来,萧柯担任济南郡守,成了一方大权统握的地方官,仍坚守情操,不贪图私利,而且“兴利除害,事无疑狱”(见清同治版《万安县志·人物志·仕绩》)。(www.xing528.com)
萧柯后来还担任过浙江参议。因疾告归后,他心境坦然,寄情于山水,撰写了不少忆事、叙谊、咏物、赞景之诗文,有《松鹤轩集》传世。
(耿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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