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兴书院,坐落在北门外二都,即白云寺故址为书院。宋朱晦翁(朱熹)游白云寺,改题为“云兴书社”。道光二十三年癸卯年,义士廖琇于宫之右侧独立建书堂一所,仍榜为“云兴书院”。书院拟有章程十条,规定院长关仪束脩、职责、生员膏火金额、生产奖惩办法、招生名额、学田学产管理、经费开支范围等内容。书院章程对招生规定如下:书院向取生员八名,童生正课五名,副课十名。书院共置有学田47.55亩,每年收租谷131.12石,用作办学基金。
云兴书院,坐落在北门外二都(今瓦屋公路对面),即白云寺故址为书院。宋朱晦翁(朱熹)游白云寺,改题为“云兴书社”。明隆庆二年(1568年),知县王圻废寺创建书院。其基长三十二丈有余,宽二十一丈五尺五寸。门为仪门,中为讲堂,堂之尽有寝楼五楹,楼之两翼为廊,为膳房。后有亭,周围用土墙围之。“书院兴百余年而复废,废百余年面又兴。”(《万安县志》)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知县凌应蓝重修书院,并置膳田。嘉庆己卯年(1819年),书院倒塌,迁文昌宫为讲学所。道光二十三年癸卯年(1843年),义士廖琇于宫之右侧独立建书堂一所,仍榜为“云兴书院”。复捐膏火,增取生童肄业。咸丰六年(1856年),书院被太平天国兵毁。廖姓乃修复之。今原址已毁无存。
起初,书院设院长,选老成之士教之。明朝时,本县举人肖纲、刘愆、刘常等都任过主讲。进士周贤宣(今潞田乡仓前人)在院讲习理学,至老不倦而卒。
书院拟有章程十条,规定院长关仪束脩、职责、生员膏火金额、生产奖惩办法、招生名额、学田学产管理、经费开支范围等内容。
书院章程对招生规定如下:书院向取生员(即已取得“秀才”资格的学生)八名,童生(尚未获“秀才”资格的学生)正课五名,副课十名。自同治六年(1867年)起,增取副课生员十四名。同治七年(1868年),知县丁蔼士增取副课生员十二名,童生十二名。
书院共置有学田47.55亩,每年收租谷131.12石,用作办学基金。(www.xing528.com)
(刘文渊)
其他重要的书院附录
(县博物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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