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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会馆研究:同业公会取代封建行会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业公会成立之后,很快就取代了传统封建行会的组织职能,与政府有了更多的沟通。到民国时期,宁波同业公会更是迎来了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阶段。之后,政府进一步介入,1929年8月15日,国民政府颁布《商会法》,规定工商同业公会为设立商会的发起单位,并为商会的会员。新中国成立后,这些民国时期发展起来的同业公会被纳入宁波市各工商业联合会进行改造或改组,宁波旧商会在被新型工商团体组织替代后停止运作。

宁波会馆研究:同业公会取代封建行会

行业会馆名称丰富,从古代起就有“行会”,后逐渐演变成“行帮”“公所”“会馆”,其间还有各种冠以“会”“堂”“庙”“殿”“宫”等的别名共存,例如庆安会馆又名“北号公所”“甬东天后宫”,一般都由行业领头人集资而建,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1840年第一次中英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进入近代化时期,中国与西方之间的贸易逐渐增多,这就给相关行业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为了提高本行业的竞争力,原本的同乡会馆或同业会馆也逐渐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联合起来,扩大规模,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并经过改革,增强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同业公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而中国工商行业组织从传统的行会转向现代工商同业组织的节点就是同业公会的产生。

新兴的同业公会在做大做强后,与传统的行会最明显的不同是其是一种资产阶级性质的新式行业自治与管理组织。比起传统行会,同业公会有了更高的入会门槛,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其经济职能方面也表现出资本主义的竞争特征,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组织。同业公会成立之后,很快就取代了传统封建行会的组织职能,与政府有了更多的沟通。

同业公会组织作为同行业成员组成的商业团体,民国以前在宁波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到民国时期,宁波同业公会更是迎来了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阶段。据1912年统计,当时宁波城区行业组织性质的殿、会、馆或公所,有鲁班殿、药皇殿、钱业公所、木材同业公所等19所之多。1918年,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同业组织的法规《工商同业公会规则》由北洋政府农商部颁行,稍后的《工商同业公会规则施行办法》《修正工商同业公会规则》等仍由北洋政府颁布,让工商同业组织的近代化转型有了法律规范。之后,政府进一步介入,1929年8月15日,国民政府颁布《商会法》,规定工商同业公会为设立商会的发起单位,并为商会的会员。是年8月17日,国民政府又公布《工商同业公会法》,要求同一区域内经营的工业或商业者均要设立同业公会,不允许一行多会的现象出现,统一公会宗旨为“以维持增进同业之公共利益及矫正营业之弊害”。国民政府对同业公会的控制逐步加强,最后,连名称都需统一为同业公会,监控同业公会的大小事宜,当选的董事或委员甚至要宣誓服从国民党,同业公会的性质从民间组织变成了由国家法律直接制定规则的新式商人团体,原来的会馆、公所等传统商人团体退出了历史舞台。

在政府的强势干预下,民国时期的宁波工商两业商户纷纷组织同业公会,以公会会员资格加入商会。到1931年,《鄞县通志》记录的同业公会有65个,会员2731家。1932年制定的《浙江省宁波商会章程》规定:同业公会为商会的下属组织。(www.xing528.com)

新中国成立后,这些民国时期发展起来的同业公会被纳入宁波市各工商业联合会进行改造或改组,宁波旧商会在被新型工商团体组织替代后停止运作。[1]

在旧时的行会乃至一些行业会馆,手工业等靠劳力吃饭的行业,工人和师傅是可以一起入会的,他们遵守行业规则,参加同行的组织活动。新式的同业公会是资本家的同业组织,雇工作为与业主利益对立的团体,是没有资格成为同业公会会员的。其实工人很早就有发起组织工业团体,但是政府害怕工人以聚众罢工为要挟,故严禁工人组织成立。雇工与业主的纠纷案件中九成以上是劳资问题。1927年,在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宁波工会成立。

行业性的工商会馆随着财产的移交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会馆中的同乡会却随着侨胞增多而越来越红火,工会的形式也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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