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各王朝行政区划仍推行州、郡、县三级制,不过南北双方政区数目都在迅速增加。在正常状态下,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地方区划适当地由简变繁也是合理的。可是这一时期,战争频仍,生产常常遭受破坏,其增加原因不外是多安插一些官吏,加强对人民群众的镇压与剥削,并以广土众民向别人炫耀而已,因而形成了“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境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宋书·州郡志序》)的局面,出现了“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北齐书·文宣帝纪》)的状况。《宋书·州郡志》记载大明八年(公元464年)共有州22个,郡278个,县1355个。这时是南朝境域最大的时期,包括秦岭与黄河下游以南地区。南齐时南朝势力已退到淮水以南,可是据《南齐书·州郡志》记载,南齐末共置24州,385郡,1474县。《通典·州郡》记载有郡395个,都较宋时有所增加。梁代疆域与南齐时相差不大,《隋书·地理志》说:“(梁武帝)天监十年(公元511年)有州五十三,郡三百五十。”可是到了武帝大同年间(公元533—546年)却把州数增加到107个,并且把州划分为五个等级。当然郡县数字也随之相应增多。据《资治通鉴》记载,天监十年,梁代政区有23州,350郡,1022县。陈中期时疆域仅有梁代时的1/3左右,北以大江为界。《隋书·地理志》说其“威力所加,不出荆、扬之域,州有四十二,郡唯一百九”。据徐文范《东晋南北朝舆地表》,陈太建十二年(公元580年),计有州64个,郡166个,县约600个。北朝情况也同样如此。北魏太和三年(公元479年)有州38个,郡160个。《魏书·地形志》所记东、西魏合计已达113个州;东魏武定年间(公元43—0年)有113州,522郡,1466县。东魏由北齐取代,西魏由北周取代,北周灭北齐后,在大象二年(公元580年)有州211个,郡508个,县1124个。(《隋书·地理志》)近人王仲荦[luò洛]在其所著的《北周地理志》中说州是215个,郡数达到552个。如再加上陈的州郡数,和汉代的十三州、“百三郡国”比起来,州数增加了19.5倍,郡增加了6倍;如果按王仲荦统计,州增加19.8倍,郡增加6.4倍。可见南北朝时期政区滥置,尤其是州、郡两级,倒是为州郡治所城市地名的增设提供了条件。(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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