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离散数学:容斥原理与抽屉原理

离散数学:容斥原理与抽屉原理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容斥原理:对有限集合A和B,有|A∪B|=|A|+|B|-|A∩B|.对n个集合A1,A2,…+(-1)n-1|A1∩A2∩…∩An|.抽屉原理:把多于n个元素的集合S分成n个不相交的子集S1,S2,…,Sn的并集,那么至少存在一个集合Si,它包含S中至少m+1个元素.乘法原理:如事件E1的发生有n1种方式,事件E2的发生有n2种方式,事件Em的发生有nm种方式,则E1,E2,…

离散数学:容斥原理与抽屉原理

容斥原理:对有限集合A和B,有|A∪B|=|A|+|B|-|A∩B|.

对n个集合A1,A2,…,An有:|A1∪A2∪…∪An|=∑i|Ai|-∑i<j|Ai∩Aj|+∑i<j<k|Ai∩Aj∩Ak|-…+(-1)n-1|A1∩A2∩…∩An|.

抽屉原理:(1)把多于n个元素的集合S分成n个不相交的子集S1,S2,…,Sn的并集,那么至少存在一个集合Si,它包含至少两个S的元素.

(2)把多于mn个元素的集合S分成n个不相交的子集S1,S2,…,Sn的并集,那么至少存在一个集合Si,它包含S中至少m+1个元素.

乘法原理:如事件E1的发生有n1种方式,事件E2的发生有n2种方式,事件Em的发生有nm种方式,则E1,E2,…,Em发生的方式有n1×n2×…×nm种.

加法原理:若S1,S2,…,Sm是两两不相交的集合,则|S1∪S2∪…∪Sm|=|S1|+|S2|+…+|Sm|.

重点

集合运算的性质.

难点

集合等式的证明:一是利用集合相等的定义A⊆B,B⊆A;二是利用已知的集合恒等式,即等价取代的方法,对A利用有关的集合恒等式,得到B;或证明A=C且B=C,从而A=B.

例题解析

例3.1 求幂集P(Ø)、P({Ø})、P({Ø,{Ø}})、P({1,{2,3}}).

【分析】特别要注意Ø与{Ø}的区别,Ø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是任意集合的子集,而{Ø}是含有一个元素Ø的集合.

解:

P(Ø)={Ø}

P({Ø})={Ø,{Ø}}

P({Ø,{Ø}})={Ø,{Ø},{{Ø}},{Ø,{Ø}}}

P({1,{2,3}})={Ø,{1},{{2,3}},{1,{2,3}}}

例3.2 设U={1,2,3,4,5,6,7,8,9},A={1,2,3,5,6,7,9},B={2,4,6,8},C={1,3,5,7,9}.计算A-B,A∪C,B⊕C(B与C的对称差),A∪(B∩C),(A∪B)C,A∩BC.

【分析】正确理解集合运算的定义.

解:

A-B={1,3,5,7,9}

A∪C={1,2,3,5,6,7,9}

B⊕C={1,2,3,4,5,6,7,8,9}(www.xing528.com)

A∪(B∩C)={1,2,3,5,6,7,9}

(A∪B)C={}

A∩BC={1,3,5,7,9}

例3.3 证明A-(B∩C)=(A-B)∪(A-C).

【分析】要证明两个集合相等,可以用如下几种方法:A=B⇔A⊆B∧B⊆A;利用集合运算的基本等式和已经得到证明的等式.而证明一个集合是另一个集合的子集,即A⊆B也有几种方法:A⊆B⇔对∀x∈A,有x∈B;A⊆B⇔A∈P(B);A⊆B⇔A-B=Ø⇔A∪B=B⇔A∩B=A.

证明:

方法一

A-(B∩C)=A∩(B∩C)C=A∩(BC∪CC)=(A∩BC)∪(A∩CC)=(A-B)∪(A-C)

方法二

对于∀x,x∈(A-(B∩C))⇔x∈A∧x∉(B∩C)

⇔x∈A∧(x∉B∨x∉C)⇔(x∈A∧x∉B)∨(x∈A∧x∉C)

⇔x∈(A-B)∨x∈(A-C)⇔x∈(A-B)∪(A-C)

所以A-(B∩C)=(A-B)∪(A-C)

例3.4 在6个人中,或者有3个人,他们中的每两个人都相互认识;或者有3个人,他们中的每两个人都彼此不相识.(对6个顶点的完全图的边用红、蓝二色任意着色,结果至少有一个边都同色的三角形)

【分析】为了用好鸽巢原理,关键存于搞清问题中的什么东西分别作为鸽巢和鸽子.

解:

从6个人任意选定一个人记为a,记F为其余5人中与a相互认识的人的集合,S为其余5人中与a相互不认识的人的集合.则由鸽巢原理可知,|S|或|F|>2.

若|F|>2,如果F中有两人相互认识,则他们和a一起满足结论要求.如果F中的人相互不认识,则结论得证.

而若|S|>2,如果S中的人相互认识,则结论得证.否则F中若有两人相互不认识,则他们和a一起也满足结论要求.

例3.5 一个班有50个学生,在第一次考试中及格的有26人,在第二次考试中及格的有21人,如果两次考试中没有及格的有17人,那么两次考试都及格的有多少人?

解:

设A和B分别表示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试中及格的学生的集合.则|A|=26,|B|=21,|(A∪B)c|=17.而|(A∪B)c|=50-|A∪B|=50-(|A|+|B|-|A∩B|),从而|A∩B|=17-50+|A|+|B|=17-50+26+21=14.

所以,两次考试都及格的有14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