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楚王遗弓”故事说起
《公孙龙子·迹府》记载公孙龙与孔子的后裔孔穿在平原君家中辩论,孔穿希望公孙龙放弃“白马非马”之说,但公孙龙说:“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由此引出孔子评论“楚王遗弓”的一段话:
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1]
“楚王遗弓”故事的寓意是彰显楚王的胸襟广阔,孔子的评论则是站在儒家的立场,认为应当破除“楚人”这种局限于地域的观念,才能尽于仁义[2]。
《吕氏春秋·贵公》也提到这件事,惟“楚王”作“荆人”,且记载老聃对于孔子“去其‘荆’(即楚)而可”的说法有进一步的评论。老子说:“去其‘人’而可”,《贵公》的作者总结说;“老聃则至公矣”。
从孔子的“去其楚”,到老子的“去其人”,代表着层层去除外在事物对于人的拘限,恢复个体的本然状态。此一观念,就是本文所要谈的“别囿”。
二、宋钘的“别囿”说及其来源
《庄子·天下》评述宋钘、尹文的学术,明确提及二子“接万物以别宥为始”。接者,交接、接触也。宋钘、尹文主张以“别宥”作为认识事物的起点(亦是应世的准则)。何谓“别宥”,奚侗的解释最为明了:
《说文》:“别,分解也。”“宥”当作“囿”,《说文》:“囿,苑有垣也。”垣为限界,故心有所限者亦曰囿。别囿,谓分解其心之所囿,别犹言破除之也。《尸子·广泽》篇:“料子贵别囿”,盖料子乃古倡别囿之学者。[3]
“别宥”即“去囿”,战国中期的宋钘(公元前382—前305年)倡“心术”“白心”之说[4],认为应当去除外在事物及世俗观念的局限(“别囿”),才能恢复人心的澄澈状态(“白心”)。宋子论“别囿”的一些原则,亦见于《天下》篇,即所谓“君子不为苛察,不以身假物”“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苛于人,不伎于众”“定乎内外之分”,具体来说,便是将外在的荣辱及多余的物欲视为人心之囿限,辨而去之,维持心之洁白。
宋钘特别强调对于“荣辱”观念的破除,缘于民间的私斗往往因为言行的侮辱而生。以宋子来看,世俗所谓“荣辱”,不过是一种思想上的拘束,应当打破,所以他主张“见侮不辱,救民之斗”(《天下》)。顾实指出:“囿之范围甚广,然尤以荣辱之足以囿人心,为恒且大。……‘辨乎荣辱之境’一语(《逍遥游》论宋荣子[5]),正即此之曰‘别囿’矣。”[6]
除了荣辱的破除外,宋钘还主张人的欲望本来不多,应该抛弃多余的物质享受,即《天下》所谓“情固欲寡,五升之饭足矣”[7]。与宋钘一派关系密切的《管子·心术上》经文云:“虚其欲,神将入舍;扫除不絜,神乃留处。”《心术下》也说:“毋以物乱官,毋以官乱心。”[8]皆合于别囿之旨。
前文引述奚侗之说,提及《尸子·广泽》有一“料子”,亦主张“别囿”之说。此“料子”,马叙伦认为即“宋子”。他认为“宋”以形近误为“”,而“
”又与“料”音近,因而致误[9]。鹏按,《说文》:“敹,择也。”“敹”“料”通假之例见于《鬼谷子·捭阖》“料其情也”,此“料”字训作简择,其本字为“敹”[10]。“敹”字所从“
”,即典籍中训为“冒”之“冞”字(《说文》上从“网”),而《集韵·支韵》谓此字或作“罙”,其形尤与“宋”近。
宋钘“别囿”之论疑非其独创,从上节引《吕氏春秋·贵公》老子“去其人”之语,又推崇老子已臻“至公”之境界,可以看出“别囿”说的形成可能与老子有关。此外,《吕览·去尤》论“去囿”(“去尤”即“去囿”[11]),篇末谓:“老聃则得之矣,若植木而立乎独,必不合于俗,何扩(广)矣!”[12]显以老子超然宏远为宗,可见“去囿”之观念,老子当已发之于前。
前人已指出,老子在修身问题上持“无名”“无欲”之立场[13]。所谓“无名”,指破除宠辱、得失之成见,即《老子》所说的“宠辱若惊(荣)”[14]
(今本13章)、“知其荣,守其辱”(28章)、“大白若辱”(41章)。所谓“无欲”,非弃绝一切外在欲求,只是主张回归自然本性,不追逐过度的物质享受,即《老子》:“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12章)“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第3章)凡此所论均可与上文所述宋钘说合观,并可看出二者的承袭关系。
此外,今本《老子》第10章“涤除玄鉴,能无疵乎”,高亨解释云:
玄鉴者,内心之光明……《庄子·天道》篇:“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万物之镜也。”亦以心譬镜。洗垢之谓涤,去尘之谓除。《说文》:“疵,病也。”人心中之欲如镜上之尘垢,意即心之病也。故曰:“涤除玄鉴,能无疵乎!”意在去欲也。[15]
宋钘“别囿”“白心”之说不外是去除外在囿限拘蔽,使心归于虚静洁白,与《老子》此语尤合。
诚如白奚所说:“‘别宥’虽是宋钘提出,但却具有一般的方法论的意义,撇开具体文字的表达形式,从思想内容来看,乃是百家争鸣时期的一种思潮,各家均从自己的角度有所涉及运用。”[16]下文便依序考察尹文、慎到、庄周、荀况等人的“别囿”观。
三、尹文的转向:变“别囿”为“别域”
尹文(前350—前285年)与宋钘同游稷下[17],二子关系在师友之间[18]。《庄子·天下》将尹文与宋钘合论,尹文的著作在《汉书·艺文志》虽归入名家,但其学说仍以《老》学为基础,此点观《尹文子》开篇标举“大道”,又援引《老子》为说可证。《四库提要》尝称尹文之学“出入于黄、老、申、韩之间。周氏《涉笔》谓其‘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盖得其真。”[19]尹文之学上承宋钘,发挥《老子》道论,虽同有“别宥”“见侮不斗”“寝兵”之主张,惟其“别宥”说立论的角度及内涵与宋钘不同,需稍加辨析。《尹文子》谓:
接万物使分别,〔调〕海内使不杂[20];见侮不辱,见推不矜;禁暴息兵,救世之斗。此人(仁)君之德,可以为主〈王〉矣[21]。守职分使不乱,慎所任而无私。饥饱一心,毁誉同虑。赏亦不忘〈惪〉[22],罚亦不怨。此居下之节,可以为臣矣[23]。
所谓“接万物使分别,调海内使不杂”即尹文之“别宥”说。上节论《天下》“接万物以别宥为始”,主张以“去除拘限”解释“别宥(囿)”,但前人释此句实分为两派:一主“去囿”,一主“别域”。窃以为前说乃宋钘所持,后说则可施诸尹文。郭象《注》释此句谓“不欲令相犯错”,成玄英《疏》训“宥”为“域”,即主后说。高亨申此义云:
宥、囿与域,古亦通用,《诗·玄鸟》“奄有九有”,《中论·法象篇》引作“奄有九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汉书·律历志》引《祭典》曰“共工氏伯九域”。并其左证。然则别宥、别囿亦可解作别域矣。别域者,划分万物之畛界,使不相侵犯也。[24]
尹文用以划分万物畛域的法宝有二:一曰名,二曰法。在上文引《尹文子》“接万物使分别”章前有一段话论“君事”与“臣业”之别,他认为“庆赏刑罚”是君王所执,“守职效能”为臣下所掌,二者不得殽乱,“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名正而法顺。”法的施行讲求概念区别及条文的准确,所以正名是法治的前提。尹文之所以提倡法,是想从法律、制度层面矫正世俗风气的败坏。《尹文子》说:?
世之所贵,同而贵之,谓之俗;世之所用,同而用之,谓之物。苟违于人,俗所不与;苟忮于众,俗〈物〉所共去[25]。故〔人〕心皆殊[26],而为行若一;所好各异,而资用必同。此俗之所齐,物之所饰。故所齐不可不慎,所饰不可不择。昔齐桓好衣紫,阖境不鬻异彩;楚庄爱细腰,一国皆有饥色。上之所以率下,乃治乱之所由也。故俗苟沴,必为法以矫之;物苟溢,必立制以检之。累于俗、饰于物者,不可以为治矣。
君王作为民众的表率,施政固然可收风行草偃之效,但一旦统治者的价值观出现偏差、好恶改易,政随人变,又非长久之计,所以尹文主张在人治之外还需立法以作为“接万物”“调海内”的标准。对于宋钘来说,他并不主张以法治导正社会风气[27],而强调透过个人内心的修养,看破世俗的荣辱、毁誉,所以《庄子·逍遥游》称宋子“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斯已矣。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综上所论,宋钘立“别囿”“见侮不辱”之说,乃针对心性修养而论,初不限于国君,尹文则将之视为“仁君之德”,为王者治术之一端。且其变“别宥”为“别域”,以正名、法制作为区别畛域的手段,显受彭蒙、田骈一派的影响。从论述的手法来说,尹文将原本宋子所倡的“别宥(囿)”,解为“别域”,可以说是“旧瓶装新酒”。
四、慎到的“去囿”说:弃知去己
慎到(前350—前275年)为赵人,与宋钘、尹文皆为齐稷下先生,其年世与尹文相当[28]。《庄子·天下》将慎到与彭蒙、田骈合论,称“慎到弃知去己,而缘于不得已。泠(零)汰于物[29],以为道理”。又“笑天下之尚贤”“非天下之大圣”,并指出其言行“动静不离于理”。《荀子·非十二子》亦将田骈与慎到合论,批评二子“尚法而无法,下〈上(尚)〉修(循)而好作[30],上则取听于上〈下〉[31],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及(循)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32],不可以经国定分”。慎子的思想特征在法势理论[33],其学说源于三晋法家及道家彭蒙一派。《汉书·艺文志》将其著作归入法家,《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则说慎子与田骈等“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可见其学兼融道、法。
传世文献中未见慎到关于“去囿”或“别宥”之主张,但近出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慎子曰恭俭》出现慎子论“去囿”之说,见于该篇首简[34]:
慎子曰:恭俭以立身,坚强以立志。忠(衷)陟(质)以反俞(窬),逆(去)友(囿)以载道,精(靖)法以巽(顺)势。[35]
李学勤将“逆友”读为“却宥”或“去宥”,其说可从。“却宥”“去宥”即“去囿”[36]。他并指出,过去刘节、郭沫若主张《心术》《白心》为宋钘、尹文遗著,蒙文通、裘锡圭则提出二篇为田骈、慎到一派所作,“如今我们看到简文也有‘却宥’,知道这一观念在稷下若干派别间或许是共通的。”[37]鹏按,宋钘、尹文、慎到之年世虽相及,但宋子的年辈高于尹、慎二子,且《庄子·天下》明言宋钘一派“接万物以别囿为始”,可推知“别囿”之所以成为战国诸子讨论之命题,源于宋钘之提倡。竹书所载慎子“去囿”之论,疑受宋钘影响。
《慎子曰恭俭》简文所谓“衷质”即“内诚”之意[38]。“反窬”之“窬”即虚、空之意[39],“反窬”即“返虚”。慎子所称“去囿以载道”,笔者尝引《管子·内业》“凡道无所,善心焉处”、《心术上》“虚其欲,神将入舍”,将“道”释为“精气”(“去囿”则偏向去欲之意)[40],但因传世文献述及慎到学说,未有涉及精气概念者,终觉隔阂。今重新思考此一问题,笔者认为《慎子曰恭俭》“去囿以载道”之“道”当指“理”,即前引《天下》所称慎子“动静不离于理”“泠(零)汰于物,以为道理”之“理”。
战国中期的道家学者有一“以理代道”的倾向,《尹文子》“田子读书”章中记载彭蒙有法理之论,其说云:“圣人者,自己出也;圣法者,自理出也。理出于己,己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并因而倡“圣法之治”,可见在慎到之前,彭蒙、田骈已注意到“理”之概念可作为贯串人道与天道的连结,并明确主张“理生法”。事实上,对于“理”之重视为战国中晚期普遍的趋势,如《礼记·乐记》讲“天理”“人欲”相对;如《管子·心术上》“以理释礼”,谓“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又如庄子一派主张“循天之理”“达万物之理”,或径“以理说道”,称“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秋水》)。“夫德,和也;道,理也。德无不容,仁也;道无不理,义也。”(《缮性》)。此外,受稷下道家影响较深的《荀子》《韩非子》亦重视“理”,而有“大理”“文理”“道理”之论[41]。
至于“去囿以载道”的“去囿”,联系传世文献中慎子的相关言论,可以用“去私”二字释之,若用《天下》评述慎到的话说,“去私”即“弃知去己”。立公以去私,这是法之可以普遍施行的基础。《慎子·威德》说:
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42]。〔法〕,所以一人心也[43]。夫投钩以分财,投策以分马,非钩策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使得恶者不知所以怨,此所以塞怨望也。故蓍龟,所以立公识也;权衡,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审也;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凡立公,所以弃私也。
另外一则《慎子》佚文说:“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44]
前引竹书在“去囿以载道(理)”后,随即说“靖法以顺势”,法家重势一派的面目毕现,前文所云“恭俭”“坚强”“衷质”“去囿”等,其实都是为君王定法顺势的主张铺垫,慎到的学说即结穴于此。
宋钘与慎到虽同有“去囿”之说,但二子之异在于尚心术与重法术之别。慎到并不认为仅靠人主的聪明圣智便可治国,他主张治国需要有一套超绝于主观的法术,故云:“不聪不明,不能为王;不瞽不聋,不能为公。”“弃道术,舍度量,以求一人之识识天下,谁子之识能足焉。”“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则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矣,怨之所由生也。”[45]
五、庄周的超越:从“别囿”到“任囿”
庄周(前369—295年)的年辈略晚于宋钘[46],二者皆为宋人[47]。前人已留意到宋、庄二家的学说有一定的关联,如崔大华说:“从《庄子》中可以看出,宋钘的‘情欲固寡’和‘接万物以别宥为始’这两个基本观点和他的人生态度都对庄子发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并进一步指出,《庄子》屡次阐述宋钘“别囿”之观念,如《徐无鬼》云:“知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凌谇之事则不乐,皆囿于物者也。”又如《秋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48]《吕氏春秋》中专门阐释“别囿”的《去尤》篇亦明引《庄子》之说:
以瓦投者翔[49],以钩投者战,以黄金投者殆。其投一也[50],而有所殆者,必外有所重者也;外有所重者,盖内掘(拙)也[51]。
所引见《达生》“颜渊问仲尼”章,用字稍异[52]。“外重则内拙”,盖庄子对于“囿”之看法。
宋钘的“别囿”与“白心”是一组配套的理论,后者是其追求的境界,前者则是达到“白心”的修养工夫。《庄子》亦重“心”的修养,故主张“心斋”(《人间世》)、破“成心”(《齐物论》)、“无撄人心”(《在宥》)。值得注意的是,庄子一派也有类似“白心”的表述。《天地》记子贡由楚反晋,见一丈人凿隧入井、抱瓮出灌以为圃畦,用力甚多而见功寡,子贡问丈人何不使用桔槔,他说:
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
“机心”即诈伪之心,纯白存于胸中则为“白心”。《庄子》所谓“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即《管子·心术上》“虚其欲,神将入舍;扫除不絜,神乃留处”“絜其宫,开其门,去私言,神明若存”之意。
庄子虽有取于宋钘之说,然其工夫论却不仅停留在心的持守。对于外在的蔽囿,他并不主张有意的去除或弃绝,而持着一种安然任之的态度,强调“安其性命之情”,主张“无为而任物”,这点在《在宥》表达得最为显豁。该篇开头便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53]前人多训“在”为“自在”或“察”“存”,恐不确[54]。王叔岷认为“在”为“任”之形近而讹[55],吴汝纶谓:“宥与囿通。”[56]鹏按,王、吴说是。“在宥”即“任囿”,篇中云“贱而不可不任者,物也”“因于物而不去”,即所谓“任”也。庄子盖以宋钘“别囿”“去囿”,犹有分别之心,故倡“任囿”,主张不去不别,纯任自然。《在宥》谓:“汝徒处无为而物自化。堕尔形体,吐〈咄(黜)〉[57]尔聪明,伦与物忘[58];大同乎涬溟,解心释神,莫然无魂。”其“解心释神”之境界已较“白心”超脱。《逍遥游》论宋子“定乎内外之分,辨乎荣辱之境”,虽未汲汲然于世,但“犹有未树”,是庄子欲超越宋钘“别囿”“白心”之说,而达于无待之逍遥。
受到精气说之启发,庄子认为“道通为一”(《齐物论》)、“通天下一气耳”(《知北游》)。他进一步改造宋钘之说,贯通内(心术)、外(天道)之道而提出“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人间世》)。并主张坐而自忘其身,即所谓“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道”(《大宗师》)。如果从战国时期道家学术发展的角度来看,庄子“心斋”“坐忘”之说实乃宋钘“白心”“别囿”说之转化及超越。
六、荀况的“别囿”说:解蔽
荀况(前340—前245)的年世晚于上述诸子[59],他年少时即游学稷下,至齐襄王时,更“三为祭酒”(《史记·孟荀列传》),在稷下学宫声望极隆。由于其久居稷下讲学之经历,必与宋钘一派后学以及尹文、田骈、慎到等学者多所论辩、交往,所以在其著作中能深刻批判诸子之思想,而其本身的学说也或多或少受到上述学者的影响。
梁启超曾指出:“‘别宥’即‘去囿’,为去其囿蔽者,如荀子之言‘解蔽’矣。”[60]白奚先生也认为“儒家荀子所谓的‘解蔽’、法家韩非所谓的去除‘前识’[61],若从哲学方法论上来看,同宋钘的‘别宥’讲的都是完全一样的道理”[62]。《解蔽》开篇便说:“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大理即大道,此处言“理”而不言“道”,亦前文所谓“以理代道”之一例。“解蔽”就是解除外在事物对于心的障蔽。
荀子论“蔽”云:“故(胡)为蔽[63]?欲为蔽,恶为蔽;始为蔽,终为蔽,始为蔽;远为蔽,近为蔽;博为蔽,浅为蔽;古为蔽,今为蔽。凡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此心术之公患也。”又说:“圣人知心术之患,见蔽塞之祸,故无欲无恶、无始无终、无近无远、无博无浅、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是故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也。”(《解蔽》)荀况以“解蔽”论“心术”,犹宋钘以“别囿”说“心之行”。《庄子·天下》称宋子“语心之容(用),命之曰心之行”[64],“心之行”即“心术”,而宋钘所谓“别囿”“白心”,亦心术之内涵。别囿、解蔽的对象都是“心”,此为二家近似处。不过,宋、荀对于“心”之性质及“虚静”概念的界定略有不同,所以论及别囿的工夫仍有异。
宋钘所谓的“心”具有本体之意义,且为精气或神明之馆舍,所以《管子·心术上》的经文说:“心之在体,君之位也。”“虚其欲,神将入舍。”[65]荀子之“心”也有主体义,如《解蔽》云:“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宋、荀二子所说的“心”都不能生理,也并非内含万理者。相较而言,宋子所说的心如同馆舍或型范,只能容受;荀子所说的心则偏向功能义,只能观照[66]。荀子说:“人心譬如盘水,正错而勿动,则湛(沈)浊在下[67],而清明在上,则足以见须眉而察理矣。”又说:“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解蔽》)可见心虽有“能知道”之功能,但前提是需达到“虚壹而静”的状态。此一方法的提出,是受到稷下学术,尤其是宋钘学说的影响[68]。
宋钘要用虚静之道使心回复本然的安宁洁白,是从“虚而无形谓之道”“天曰虚,地曰静”(《心术上》经)演绎出来的。与之相比,荀子强调心的观照及察理功能,所以他将“虚”“静”的原则重新定义,赋予较积极的意义,如《解蔽》云:“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藏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藏害其所将受,谓之虚。……心卧则梦,偷则自行,使之则谋,故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可见荀子认为心本非静止不动,其所谓“虚”并非无所藏受之虚,乃是“不以所藏害所将受”;其所谓“静”也并非全然定止之静,而是“不以梦剧乱知”。此与宋子一派虚以待物、静以制动的养心说并不相同[69]。
宋钘的“别囿”及荀况的“解蔽”目的都是在解除外在事物对于心的囿蔽,但二者的方法略有不同。宋子认为“别囿”只需在心上作,只要心不执着于俗世的价值、不沉迷于物欲,便能通达无碍;荀子则认为“凡观物有疑,中心不定,则外物不清;吾虑不清,则未可定然否也”。所以他主张“疏观万物而知其情”(《解蔽》),透过理智的观察才能获知事物的情实,而不受蔽塞之害。此乃二家别囿说的差异。
七、惠施与邹衍的“去囿”方法:“历物”与“推物”
惠施(前370—前310年)与庄周为同时之人[70],二子交游甚密,往复论辩屡见于《庄子》书。邹衍(前345—前275)年辈稍后[71],而与荀卿并世。惠施与邹衍俱为一代显士。惠施任梁惠王相(见《庄子·秋水》),有“仲父”“惠公”之美名(《战国策·魏策》《吕览·应言》),惠王甚至欲将王位让给他(《吕览·不屈》);邹衍在齐宣王时任稷下先生,后历游列国,“适梁,惠王郊迎,执宾主之礼;适赵,平原君侧行撇席;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之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史记·孟荀列传》)二子的政治地位非其他诸子所能比拟,用太史公的话说“其游诸侯见尊礼如此,岂与仲尼菜色陈、蔡,孟轲困于齐、梁同乎哉!”(同上)
惠施、邹衍的学说未有直接涉及“去囿”者,但若从其立论宗旨来看,则二子亦受其前诸子之倡“去囿”说风气影响,从不同面向构筑去除囿蔽的理论。
惠施之书早亡,其说存于《庄子·天下》末章所述“历物十事”,所谓“历物”即“析物”[72],分析物理之意,其说包括:
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天与地卑(比)[73],山与泽平。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南方无穷而有穷。
今日适越而昔来。
连环可解也。
我知天之中央[74],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冯友兰总结上述命题的要旨说:“照上面九个论点所证明的,一切事物都是在变动之中的、有联系的。一切差别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也都可以互相转化的。照《吕氏春秋·有始》篇所说的‘天地万物,犹一人之身也,此之谓大同’。‘一人之身’正是‘天地一体’的意思。既然‘天地一体’,所以要‘泛爱万物’。这是十事的一个结论。”[75]
以“我知天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条来说,战国时代的地理知识,天下之中是“燕之南、越之北”,但观地与观天的角度互异(地图例北上南下,但若为星图则为南上北下),所以“天之中”则为“燕之北、越之南”。这种以观察角度的换位来破除一般常识的成见,在战国中期风靡一时,《天下》称“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76],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并载桓团、公孙龙等辩者与之应和的“卵有毛”等二十一条命题。由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名家之说乃是想借着名理之辩来“别囿”,惠施的“历物之意”归结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即欲以客观事物的探索来格知“万物与我为一”之理。
接着谈邹衍。邹子著书甚富,《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称其有“《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阴阳家也著录其著作《邹子》四十九篇、《邹子终始》五十六篇,但这些篇章在东汉时已经散佚[77]。
邹衍采取“类推法”建构他的理论,他的“推物”是从已知推未知,由经验的事实推论经验外的世界,司马迁称“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孟子荀卿列传》)。邹衍的类推有两个主要的方向:一是对于空间“上下四方”的类推,其结果是推出“大九州说”;一是对于时间“往古来今”的类推,其结果是推出“五德终始”说[78]。王梦鸥指出:
由小而大的想象过程,会使人体味到天高地厚与自己的藐小……由空间上看,我们所处的世界,实际是“大九州”中之一微尘;由时间上看,我生存的时代,实际是终始运行中的一剎那。[79]
邹衍这种推验的理论和前文所述惠施之说,虽然方法不同,但目的都是想打破常识俗见的拘蔽。《盐铁论·论邹》便说:
邹子疾晚世之儒、墨不知天地之弘,昭旷之道,将一曲而欲道九折,守一隅而欲知万方,犹无准平而欲知高下,无规矩而欲知方圆也。于是推大圣终始之运以喻王公列士,先列中国名山通谷以至海外。所谓中国者,天下八十一分之一,名曰赤县神州,而分为九州。绝陵陆不通,乃为一州,有大瀛海圜其外。此所谓八极,而天地际焉。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亦载邹衍大九州说(与上引《盐铁论》略同),其后云:
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始也滥耳。王公大人初见其术,惧然顾化,其后不能行之。
邹衍之所以“推物”而作怪迂之论,原有劝诫统治阶层实施儒家仁义学说、遵循五伦规范的用意,取此与惠施“历物”的结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对照,一归于仁义(近儒),一归于泛爱(近墨、道)[80],相映成趣。太史公称邹衍的学说“始也滥”,滥即泛滥无节之意,犹庄子之“洸洋自恣”[81]。邹衍以迂阔的五德终始及大九州说王公,就像“伊尹负鼎而勉汤以王,百里奚饭牛车下而缪公用霸”,都是“作先合,然后引之大道”,太史公说:“邹衍其言虽不轨,傥亦有牛、鼎之意乎。”由于邹衍的学说塑造了新的历史观,又打破俗世的地理概念,所以王公大人“初见其术,惧然顾化”,颇能收一时之效,但最后还是“不能行之”。
诚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邹衍所要打破的是“不知天地之弘”“守一隅而欲知万方”的狭隘眼界和封闭观念,此乃大九州说的精神实质和立意所在[82]。这种学说的创立,是和当时交通的发展及人们见闻的增长分不开的,有利于人们打破保守闭塞的成见[83]。在这种闳大不经的理论中透露出一种打破疆域、向域外发展的企图,它象征着一种打开世界壁垒的努力,预告着一个将要到来的新时代[84]。
从二家立说宗旨来看,笔者认为惠施和邹衍采用了两种不同的策略来实践宋钘所提出的“别囿”(破除拘囿)。就宋钘而言,“别囿”是一种心性修养,只要心中无罣碍、不执着,就能去除外在事物对于我们的限制,但这种修养毕竟不是凡人所容易达到的,所以惠施、邹衍就从知识面着手破除常人的拘束。但惠施重视分析,邹衍重视推论,二子所使用的方法还是不同。
八、《吕氏春秋》中所见“别囿”说
本文一开始曾引《吕氏春秋·贵公》“荆人遗弓”说明“别囿”之概念,此篇所记故事及由此引出的孔、老评语十分简略,仅寥寥五十余字,但通过其所在篇章位置及相关文献的考察,可以抽绎出更多的线索:
1.《贵公》后接《去私》,两篇所言相涉,如《贵公》言“甘露时雨,不私一物”“智而用私,不若愚而用公”,并举齐桓公“行公去私恶,用管子而为五伯长;行私阿所爱,用竖刀而虫出于户”为证;《去私》以尧舜“不与其子”而授贤为“至公”,并以祁黄羊“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腹杀子贯彻墨者之法为“公”。《吕氏春秋》的编者正是以“贵公”“去私”作为一组搭配的概念。“贵公以去私”,可以说是战国末年学者对于“去囿”最简洁的表述,而此说与前述慎到“去私弃己”“立公所以去私”的别囿观最为接近,或许二篇即取自慎子一派著作。
2.《贵公》记“荆人遗弓”故事之前,有“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其后有“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泽,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此三皇、五帝之德也”。前者谓君主当法阴阳自然,后者更明言三皇、五帝之德以天地为绳准,其思想显受道家《老》学之影响,这点可以从篇中盛赞老聃为“至公”得到证明。
3.《去私》有一章引黄帝言,谓“声”“色”“衣”“香”“味”“室”等都应“禁重”,避免过度的享受。苏时学指出:“此数语与前后文义并不相蒙,通篇亦无此意,盖必《重己》篇内所引,而后人转写错误,溷入此篇者。”[85]鹏按,苏说非。《去私》所论与“别囿”有关,禁绝过度的物欲,即宋钘所谓“情欲寡浅”“不饰于物”。《去私》《贵公》分别引用黄、老,也说明《吕氏》二篇所采乃黄老道家之言。
4.《说苑·至公》亦载楚王遗弓事(明言楚王即楚共王),可与前述《吕》书二篇对照。《至公》与《贵公》皆引《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说“公”,《至公》与《去私》都以尧之让舜为“至公”或“大公”的例证。不过,《说苑·至公》记楚王遗弓事,后无老子语,仅言“仲尼所谓大公也”,思想趋向有异,当是西汉儒者的评判。
《吕氏春秋》中直接论及“去囿”者,尚有《去尤》及《去宥》两篇,前人多指为宋钘一派著作。刘咸炘、杨树达曾明确指出,《先识览·去宥》言别宥,乃宋钘、尹文之遗说[86]。郭沫若也认为:“《吕氏》书乃杂集他人成说而成,此二篇明系一篇之割裂,殆系采自《宋子》小说十八篇之一。”[87]顾颉刚则注意到二篇体制略有差异,他说:“《去尤篇》末云:‘解在乎齐人之欲得金也,及秦墨者之相妒也,皆有所乎尤也。’此两事皆见《先识览·去宥篇》,一若《去宥》为《去尤》之传者。”[88]鹏按,诸家说是。《去尤》《去宥》二篇关系密切,从体例来看,诚如顾氏所言,原本可能有经有传,其形式如《韩非子》内、外《储说》,但编入《吕览》时割裂为二,内容亦可能经过增益或删改[89]。
《去尤》云:“世之听者,多有所尤(囿)。多有所尤(囿),则听必悖矣。所以尤(囿)者多故,其要必因人所喜与因人所恶。”将人之拘蔽归结为心中之喜恶,既有喜恶,则外有所重,而“外有所重者,盖内拙也”。《去宥》也说:“凡人必别囿然后知,别囿则能全其天矣。”二篇所论“别囿”与宋钘说合,可视为该派作品。
《吕览》由吕不韦召集门下宾客,使“人人著所闻”,汇集诸家学说而作,故是书保存许多先秦诸子遗说。以“别囿”说而言,《吕氏春秋》不但收录《去尤》《去囿》二篇宋钘遗著,在《去私》《贵公》也采用了慎到一派的“去囿”观。此外,陈奇猷曾指出,《有度》引季子“不为私”之论,当为季真一派所作[90]。该篇说:“诸能治天下者,固必通乎性命之情。通乎性命之情,当无私矣。”其所谓“无私”,与“节己”相通:“圣人之不为私也,非爱费也,节乎己也。节己,虽贪污之心犹若止,又况乎圣人?”《有度》又说:
通意之悖,解心之缪,去德之累,通道之塞。贵、富、显、严、名、利六者,悖意者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缪心者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者也。智、能、去、就、取、舍六者,塞道者也。此四六者,不荡乎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清明,清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
所论“通意之悖,解心之缪,去德之累,通道之塞”与宋钘之“别囿”、荀子之“解蔽”相通,疑即季子学派之去囿说。
九、结语:“别囿”说的历史意义
前文考察了宋钘、尹文、慎到、庄周、荀况等诸家的别囿说,对于“去除拘囿”这一观念的形成,也举出《老子》作为其共同的根源。惠施与邹衍的学说虽未直接涉及去囿之论述,但从其立说旨归来看,二家所倡“历物”与“推物”,可以视作他们破除成见的别囿方法。在上一节中,本文也指出《吕氏春秋》一书存有若干诸子的别囿说,如《去尤》《去宥》为宋子一派遗著,又如《贵公》《去私》与慎子有关,而《有度》则为季真之说。
综上所论,可以将上述八家别囿说别为三系:
1.主心性修养(心术):此派主张去除多余物欲及世俗观念的局限,作为个人心性修养及应世的准则,宋钘、季真属之。庄周虽欲超越宋子别囿说,但其立说宗旨亦近于此。
2.主治国立法(法术):如尹文以“正名”区别人我及万物的畛域,作为立法的前提;慎到则以“弃知去己”“立公以去私”作为法术之基础。
3.主理智认识:荀子的“解蔽”即解除外在事物对于心的蔽塞,其说虽与宋钘“心术”说近,但他强调心具有“能知道”的功能,所以其说偏向理智认识。惠施之“历物”重在以自己的智慧辩析客观之物理,而不在发明理国修身之道[91],亦属此类。邹衍“大九州”“五德终始”说虽然闳大不经,但其所以用“推而大之”的演绎法建构自己的理论,乃针对“晚世儒墨不知天地之弘”“守一隅而欲知万方”的狭隘眼界而发,亦表现出一种尚智的精神[92],似可归入此系。(www.xing528.com)
战国诸子的“别囿”最后归结为邹衍的打破狭隘的地理观念及《吕览》中的“立公以去私”,如果联系其后的秦统一六国来看,是颇有兴味的。“别囿”说的基本精神即在打破拘囿,而所谓的“囿”不只是内在的荣辱、物欲,也包括了当时各国因长期分裂而形成的地域观。孔子评论“楚王遗弓”,主张“去其楚”而可,正表现出打破地域观念的向往。邹衍的“大九州说”在战国晚期流行于统治阶层,势必撼动了长久以往的地理观念,“去囿”变为“去域”(囿、域、国古通),为其后的“大一统”提供了观念上的基础。
从方法上来说,“别囿”之“别”是别而去之。别而去之,以至无别,终究归结为“公”。《吕氏春秋》在首卷《孟春纪》便录《贵公》《去私》二篇,当有深意。《贵公》开篇便说“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又倡言“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此《礼记·礼运》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吕览·贵公》以老聃为“至公”,《说苑·至公》则推仲尼为“大公”,虽然二者学派趋向不同,但其从去私别囿而臻至“公”之境界追求,并无二致。
言“公”推至极处,必定冲破地域、国别、种族、阶层、学派等拘限,形成“混一”的格局。钱穆曾说:秦能兼并六国,铸成统一大业,“此不专因于秦国地势之险塞及其兵力之强盛,而最要的还是当时一般意向所促成。”他所说的“一般意向”指的是秦赖以富强的人才,多得力于东方六国,像商鞅、张仪、公孙衍、甘茂、范雎、吕不韦等都不是秦人。他们抛弃狭隘的国家及阶层观念,推翻东方的贵族制度,可以说秦政府实际就是一个东西混合的超国界政府,也是一个贵族与平民合组的政府(所谓“布衣卿相”之局)。秦国既然借着天下的人才以得天下,自然不能专以秦的贵族统治,所以秦始皇虽贵为天子,但他仍使自己的子弟、下属与匹夫齐等,不行封建,此虽可说是其远见,但亦当时情势使然[93]。
简言之,晚周诸子的别囿说形成了当时的公识(即钱穆所谓“一般意向”),此一公识即是“立公以去私”,而此一理念从精神上支持了后来的大一统。
【注释】
[1]亦见《孔丛子·公孙龙》,所记基本相同。《吕氏春秋·贵公》载此事,“楚王”作“荆人”,《说苑·至公》《孔子家语·好生》则作“楚共(恭)王”(向宗鲁《说苑校证》指出,《易·同人》疏引《家语》别作“昭王”)。“繁弱之弓”,《家语》作“乌嗥之弓”。
[2]公孙龙引孔子语,认为他有意区分“楚人”与“人”这两个概念,与“白马非马”之论无异,以此反驳孔穿。公孙龙批评孔穿之语与本文论题关系不大,故不具引。复按,《迹府》所记孔子语“仁义”并称,又颇沾染战国辩士之风,疑后人附会,其性质犹如《庄子》所引仲尼说,乃为己说张本,非实记其言。
[3]奚侗说引自单晏一编:《庄子天下篇荟释》,空庭书苑,第75—76页。按,梁启超、顾实对于“别宥”之解释略同,二氏说分别见于《庄子天下篇释义》《庄子天下篇讲疏》,不具引。
[4]宋钘的年世从顾实所定,并参考本书下编第七章第一节。
[5]《庄子·逍遥游》之“宋荣子”即宋钘。关于宋钘之本名,参考本书上编第一章第一节。
[6]顾实:《庄子天下篇讲疏》,商务印书馆,1980年12月二版,第44页。
[7]“情固欲寡”,今本作“请欲固置”,此依唐钺说校改。情者,实也,此句谓人的欲望本来就是寡浅的。对于此句的讨论,参考本书上编第一章第一节。
[8]关于《管子·心术上》《心术下》的学派归属及性质,参考本书上编第四章第二、第三节。
[9]马叙伦:《庄子天下篇述义》,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6月,第25页。
[10]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中华书局影印临啸阁刻本,1984年6月,第318页。
[11]许维遹云:“《治要》有注:‘尤,过也。’疑‘尤’借作‘囿’,谓有所拘蔽也。‘过’字不足以尽其义。”许说是。见《吕氏春秋校释》,中华书局,2009年9月,第289页。
[12]按,“植木而立乎独”即《庄子·田子方》述老子语“遗物离人而立于独”之意。“不合于俗”即《天下》所谓“不累于俗,不饰于物”。末句“何扩矣”之“扩”疑读为“广”,训为宏大。
[13]王博:《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文津出版社,1993年11月,第280—286页。
[14]“宠辱若惊”,当依裘锡圭说读为“宠辱若荣”,说见《“宠辱若惊”是“宠辱若荣”的误读》,《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3期。
[15]高亨:《老子正诂》,《高亨著作集林》卷五,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59页。
[16]白奚:《稷下学研究——中国古代的思想自由与百家争鸣》,三联书店,1995年9月,第200页。
[17]二子同游稷下,见《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尹文子》一篇”颜师古《注》引刘向说。尹文的生卒约数,依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所考。
[18]关于尹文的年世及其与宋钘的关系,参考本书下编第九章第一节。
[19]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第三册,第303页。
[20]二句依董英哲《尹文子注译》断读,并补“调”字(《天下》述宋、尹学说,有“以调海内”一句)。董氏《注译》收入《先秦名家四子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3月)下册第三编第三章。
[21]钱熙祚《尹文子校勘记》:“《荀子·正论》篇注引‘仁’作‘人’,‘主’作‘王’。”二句依钱氏说校改。
[22]王恺銮《尹文子校正》:“‘忘’字义不可通,‘忘’当作‘德’,盖‘德’之古字为‘惪’,其上部脱烂,与‘忘’字相近,是以致讹。”其说是。
[23]末句今本作“可为人矣”,依王启湘《尹文子校诠》改。
[24]高亨:《庄子天下篇笺证》,《高亨著作集林》卷九,第398页。
[25]王恺銮《尹文子校正》:“‘俗’,疑当作‘物’。”观上下文例,其说是。
[26]钱熙祚《尹文子校勘记》:“《治要》‘故’下有‘人’字。”兹据补。
[27]《尹文子》载:“田子读书,曰:‘尧时太平。’宋子曰:‘圣人之治以致此乎?’彭蒙在侧,越次答曰:‘圣法之治以至(致)此,非圣人之治也。’宋子曰:‘圣人与圣法,何以异?’彭蒙曰:‘子之乱名甚矣!圣人者,自己出也;圣法者,自理出也。理出于己,己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故圣人之治,独治者也;圣法之治,则无不治矣。此万物之利,唯圣人能该之。’宋子犹惑,质于田子。田子曰:‘蒙之言然。’”鹏按,这则故事彰显出宋钘与彭蒙、田骈二子在政治主张上的不同。宋钘遵循传统的说法,赞成“圣人”之治,彭蒙等则主张“圣法”之治,并以“理”作为法的根源,此为二派基本之差异。尹文的学说显受彭蒙、田骈之影响,故在其书称引其说。
[28]慎到的生卒年约数依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所考。关于慎到的生平参考许富宏《慎子集校集注》(中华书局,2013年8月)“前言”(第2—8页)及本书下编第九章第二节。
[29]成玄英《疏》训“泠汰”为拣炼。按,“泠汰”为近义复词。“泠”疑读为“零”,训为落。《尔雅·释诂》:“汱,坠也。”《释文》:“汱,字宜作汏。”汏、汰古通。“汏”之本义为淘米,故引申有拣择义,又引申为坠。
[30]于省吾《双剑誃荀子新证》指出:“修”当从王念孙作“循”,“上”“下”甲、金文形近易混,此文“下”乃“上”字之讹。又云:“盖荀书本作‘尚法而无法,上循而好作’,尚亦上也,与上互文耳。言既以法为上而反无法,以循为上而反好作。”
[31]按,“取听于上”当作“取听于下”,“上”“下”二字混讹见前句。“上则取听于下,下则取从于俗”,谓君王取听于臣下,臣下则趋从于俗。
[32]杨倞《注》:“与循同。倜然,疏远貌。”
[33]见《慎子·威德》《韩非子·难势》。
[34]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第95页(图版)、第276—277页(释文及注释)。
[35]释文及部分字词的考释参考本书下编第九章第二节。
[36]“逆”,疑母铎部;“却”,溪母铎部;“去”,溪母鱼部(鱼、铎阴入对转,溪、疑旁纽)。“友”“囿”皆匣母之部。
[37]李学勤:《谈楚简〈慎子〉》,《中国文化》第25、26期合刊,第43—44页。
[38]《左传》襄公9年“要盟无质”,孔《疏》引服虔:“质,诚也。”《国语·楚语下》:“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絜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韦注:“质,诚也。”
[39]《说文》:“窬,空中也。”《淮南子·泛论》:“乃为窬木方版以为舟航。”高诱《注》:“窬,空也。”
[40]见本书下编第九章第二节。
[41]关于先秦诸子之论“理”,参考邓国光《先秦两汉诸子“理”义研究》,《诸子学刊》第一辑,第269—294页。
[42]王叔岷《法家三派重势之慎到》释此二句云:“‘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而况法善乎!极强调法之重要性。”
[43]“所以一人心”句,许富宏《慎子集校集住》以为注文阑入而删。鹏按。下文“塞怨望”“立公所以去私”,皆承“一人心”而言,恐非衍文。疑前句“犹愈于无法”之“法”字下原有重文符号,两“法”字分属上、下句读。
[44]许富宏:《慎子集校集注》,第64页。辑自《艺文类聚》卷54、《太平御览》卷638。
[45]前二例为《慎子》佚文(第一则辑自《御览》卷496及《意林》,第二则辑自《荀子·王霸》注、《升庵外集》卷48),后例见《慎子·君人》。参考许富宏《慎子集注集校》,第52、62、82页。
[46]顾实《庄子天下篇讲疏》推衍马叙伦《庄子年表》之说,将庄子之年世定为公元前369年至前295年,此从之。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将庄子生卒年定为前365至前290年,与顾氏所估年世仅有五年差距。马、顾二氏皆据《庄》书相关人物、事件之年代考定,所说当较他家可信。
[47]《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庄子者,蒙人也。”司马贞《索隐》引刘向《别录》谓庄子为“宋之蒙人也。”
[48]崔大华:《庄学研究——中国哲学一个观念渊源的历史考察》,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第382—383页。
[49]诸“投”字原作“殶”,洪颐煊云:“字书无‘殶’字。《说文》:‘,繇击也。从殳,豆声。古文投如此。’殶即投字。”洪说引自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
[50]此句今本作“其祥一也”,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指出:“陈景元《南华真经章句音义》载《吕览》所引《庄子》作‘其殶一也’,义较胜。”此从之。
[51]“掘”,当读为“拙”。《庄子》相应文句作“凡外重者内拙”,当从之。
[52]《达生》作“以瓦注者巧,以钩注者惮,以黄金注者殙。其巧一也,而有所矜,则重外也。凡外重者内拙。”《淮南子·说林训》《列子·黄帝》亦引此段,文各小异。
[53]按,前人以此篇“在宥”二字为并列结构,训“宥”为宽,此乃受其下“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之引导,但此数句与《达生》意旨不甚相合,疑后人分释“在”“宥”二字之文窜入。
[54]“在”,训为“自在”,见郭象注、成玄英疏;训为“察”,则为茆泮林、章太炎之说;训为“存”,为苏舆之说。诸家说之评述见王叔岷《庄子校诠》,“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4年4月二版,第372页。
[55]见前揭王叔岷《校诠》,第372页。
[56]引自钱穆《庄子纂笺》,东大图书公司,1993年1月四版,第79页。
[57]郭庆藩《庄子集释》引王引之曰:“吐当作咄,咄与黜同。”
[58]钱穆《庄子纂笺》云:“伦与物忘,即与物忘伦,即大同乎涬溟也。”
[59]荀子的生卒年约数据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所定。
[60]梁启超:《庄子天下篇释义》,收入《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附录,第114页。
[61]按,韩非所谓“前识”为“先物行,先理动”“无缘而妄意度”之论,说见《解老》,本于《老子》第38章(德经首章)“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老子“去彼取此”,主张去薄、华,取厚、实,亦略有“去囿”之意。
[62]白奚:《稷下学研究——中国古代的思想自由与百家争鸣》,第200页。
[63]“故”,读为“胡”,见王先谦《荀子集解》引俞樾说。
[64]前句“容”读为“庸”,“庸”犹“用”也,后句“命”训为“名”。说见本书上编第一章第一节。
[65]按,《心术上》分经、解,二者非一人、一时之作,学术倾向亦稍异,笔者认为经文部分为宋钘一派所作,解的部分则受慎到学说影响较深,说见本书上编第四章第二节。
[66]关于荀子之论心,参考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三民书局,1993年10月七版,第1册,第336—337页。
[67]杨倞《注》:“湛读为沈,泥滓也。”
[68]白奚已指出:“‘虚壹而静’这一认识方法的提出,是受到稷下学术特别是《管子》(鹏按,指《心术》《内业》等篇)有关思想的重大影响。”说见《稷下学研究》,第289页。
[69]参考杜国庠:《荀子从宋尹黄老学派接受了什么》,《杜国庠文集》,人民出版社,1962年7月,第144—148页。
[70]陈年福、叶志衡《中国学术编年·先秦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7月)据钱穆《诸子生卒年世先后一览表》及《惠施年表》《惠施传略》(收入《古史辨》第六册)将惠施的生卒年约数定为前370—前310年。此从之。
[71]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认为《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邹衍事为司马迁受方士之言所惑,所记有误,遂将其生年推迟至前305年,但诚如王梦鸥《邹衍遗说考》指出的,邹衍生平最明确的事,就是他与燕昭王的关系,若将邹衍之生年降至如此晚,则燕昭王即位之时,他还不过是一乳臭未干的小孩,昭王不可能“筑碣石宫而身亲往事之”。今依王梦鸥说,将邹衍的年世约数定为前345—前275年。说见《邹衍遗说考》,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1月,第16—34页。
[72]《说文》:“历,治也。”引申为析、理。
[73]王叔岷《庄子校诠》引孙诒让云:“卑与比通,《荀子·不苟》篇云:‘山渊平,天地比。’杨《注》云:‘比,谓齐等也。’亦引《庄子》此文,是其证也。”
[74]“天”,今本作“天下”,疑涉下文“观于天下”句而衍。成《疏》:“燕北越南,可为天中者也。”可见成玄英所据本无“下”字,此从之。
[75]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二册第十五章第四节(人民出版社,1984年6月)。
[76]诸家多将“大观”连读,今从钱穆《纂笺》、王叔岷《校诠》分读。钱氏引陆长庚云:“观,示也。”
[77]据王梦鸥所考,邹衍的著作在战国之后,或辑入《管子》《吕氏春秋》及《淮南子》等杂纂之书;其阴阳五行学说又被董仲舒之流吸收,化为西汉正统儒书而流传。到了东汉,邹衍的阴阳五行说一变而为谶纬之书,再变而为道教之书,邹衍驳杂的遗著被混淆得只剩一鳞半爪。说见《邹衍遗说考》,第143—144页,并参考该书第二章“邹子遗文考辨”。
[78]王梦鸥:《邹衍遗说考》,第49页。
[79]同上书,第50页。
[80]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认为惠施的“泛爱万物”是一种“极端的兼爱主义”,是“别有科学—哲学根据”的兼爱主义。郭沫若则强调:惠施的“泛爱”虽类于墨子的“兼爱”,但墨子的兼爱只限于人类,“交相利”是其目的,惠子的泛爱则及于天地万物,“爱”即其目的。他在《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一文明确主张惠施属于杨朱、老聃一派。
[81]此点顾炎武已指出,见《日知录》卷27。
[82]白奚:《稷下学研究——中国古代的思想自由与百家争鸣》,第271页。
[83]杨宽:《战国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年10月,第568页。
[84]白寿彝:《中国交通史》,收入《白寿彝文集》第七卷,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第234页。
[85]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第29页。
[86]刘咸炘:《吕氏春秋发微》,《刘咸炘学术论集·子学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309页;杨树达:《庄子拾遗》,《积微居读书记》,中华书局,2006年12月,第176页。
[87]郭沫若:《宋钘尹文遗著考》,《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第550页。
[88]顾颉刚:《宋钘书入小说家》,《史林杂识初编》,中华书局,1963年2月,第293页。
[89]按,二篇中有宋钘后学附益之内容,如前文提及《去尤》“鲁有恶者”章明引《庄子·达生》,可推知此章写定于宋钘、庄周之后。
[90]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学林出版社,1984年4月,第1652页。
[91]蒋锡昌曾指出:“庄子(《天下》)叙述‘古之道术’而为后人闻风悦之者,始自墨翟,终于自己。至惠施、桓团、公孙龙三人,重在以自己知慧‘析万物之理’,不在‘闻古之道术’,重在辩究客观方面无关人事之物理,不在发明理国治人之道;重在个人之创造,不在圣王之继述。其为学精神,根本与墨翟等不同,故庄子另于末后附述之也。”说见《庄子哲学·天下校释》,收入《民国丛书》第四编,上海书店影印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64页。
[92]《史记·平原君列传》载“及邹衍过赵,言至道,乃绌公孙龙”,《集解》引刘向《别录》有邹衍论“辩”一段,颇能彰显其理智精神,其说云:“辩者,别殊类使不相害,序异端使不相乱,抒意通指,明其所谓,使人与知焉,不务相迷也。故胜者不失其所守,不胜者得其所求。若是,则辩可为也。”
[93]钱穆:《国史大纲》,台湾商务印书馆,2011年5月,第120—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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