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工作词典》将“社会福利”定义为:“第一,一种国家的项目、待遇和服务制度,它帮助人们满足社会的、经济的、教育的和医疗的需要,这些需要对维持一个社会来说是最基本的。第二,一个社会共同体的集体的幸福和正常的存在状态。”可见,社会福利包括两层含义,即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或者社会政策的社会福利和作为一种社会状态或者社会理念的社会福利。作为一种社会状态或者社会理念,社会福利表达的是一种基于人类社会共同价值追求的存在状态,包括生活上的富足、安全,精神上的快乐、幸福等,同时也表达了一种与之相对应的契合社会公正、制度伦理的社会治理理念。社会福利有着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伦理基础。“福利”首先是一个与个体的幸福生活相联系的概念。个体的幸福生活不仅与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的物质生活和精神追求有关,还与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及其制度安排密不可分。在“社会福利”的层面思考如何保证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过上一种“美好的生活”,这就要求社会应当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安全保障和均等的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使他们免受物质匮乏、突发灾难的侵扰,过上一种有保障、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从西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来看,早期的社会福利主要针对失业、贫困、年老、疾病等有特殊需要的社会弱势群体,是一种为了救治社会病态而提供的福利服务,继而扩展到全体社会成员并逐渐制度化,服务的内容也从简单救助扩大到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社会福利项目。近年来,西方欧美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从被动地提供收入保障,逐渐转向帮助人们尽快获得积极的社会福利。不少国家认识到,那种只限于提供收入保障的社会福利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社会福利政策必须以增强贫困者的经济能力和社会能力为原则,使他们融入社会中来,其中首要的便是劳动者必须具有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因而,社会福利政策的重点要从创造就业机会转为提升社会成员的就业能力[125]。“工作福利”即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为了缓解日益增长的财政危机,克服传统社会福利政策的种种弊端,不少西方欧美国家纷纷对传统的社会福利政策进行改革,变消极的社会福利制度为积极的社会福利制度,将“福利”转变为“工作”,即通过在经济、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政府投资和个人投资,提高福利受益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能力。在“工作福利”的具体政策上,主要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一是通过发放就业补贴、提供教育培训、增加工作岗位等手段,为领取社会福利者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二是通过教育培训、就业咨询服务等,改变那些长期领取社会福利者的态度和动机;三是通过税收改革和福利待遇调整,从政策上更加明确地激励社会福利的申请者积极地抓住各种工作机会。(www.xing528.com)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初步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救济、失业医疗补助和就业、再就业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基本建立起了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内容的“三条保障线”制度,将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紧密联系起来。然而,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劳动年龄人口众多,国民教育水平较低,就业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存在,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所谓总量矛盾,是指从总量上来说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这意味着我国就业问题的长期性。所谓结构性矛盾,主要是指就业存在着地区间和行业间的不平衡,表现为“一是与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相伴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地区的加速流动;二是因经济结构调整所引起的大规模城镇职工下岗和失业”,这意味着我国就业问题的急迫性。通过有效的职业培训让失业者尽快回到就业的队伍之中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作为政府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服务是体现其价值的应有之义,也是其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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