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机制创新,产生供给侧改革的新动力,努力满足行业企业、学生、家长等不同群体的多样性需求,提高高职教育的供给效率。
(一)改变政府对高职教育专业管理的方式
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专业调整更多的是一种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的“目录式管理”。学校在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方面话语权较弱,更多地受限于行政权力。实际上,由于高职院校招生竞争激烈,部分实力突出、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在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主动地位,高职院校有能力调整优化专业。我国教育行政部门有必要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专业调整模式,改革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放开对专业动态调整的直接行政干预。允许条件成熟的院校在一定领域内试点自主设置专业,特别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产业发展更快,技术更新周期更短,跨界产业、新兴产业及其相关的交叉产业不断涌现,这就要求高校对市场必须快速反应。
(二)强化高职院校主体意识
高职院校应是优化专业结构的主要推动力量,但在目前的专业管理体制下,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指令来执行,对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主动性和主体意识有待加强。从高职院校自身来看,专业调整需要师资、实训仪器设备、场所等的保障,其中,师资的培养、实训场地、教学条件的建设都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巨大的经济投入和准确的规划方能实现。因此,在进行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时,必须广泛开展专业调研,分析本区域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布点情况,找准专业主要服务面向,以建立专业课程管理为核心的专业体制,提升课程开发能力,对不同生源实行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做到因材施教。各高职院校的每个专业都应突出自身特色,打造亮点,把“以专业为中心建设课程”转变为“以课程为中心组合专业”,加强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自发性和自主性。(www.xing528.com)
(三)重视社会力量的作用
在高职教育专业管理中,仅靠政府和高职院校的努力是不够的。专业建设与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市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如果社会力量缺位,势必导致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家长、学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社会力量在高职教育的专业优化调整中,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行业企业应主动将其制定的产业发展规划公开给高职院校,帮助学校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改进各类教学仪器、实训设备、课程安排和教学内容,使培养目标与用人标准吻合、教学情境与职场环境贴近、考试内容与工作中的实际操作规范对接,提升学校的课程开发能力。在订单培养、项目式教学等校企合作方面,应在合同中规定双方拥有的权利及履行的义务,同时全方位参与监管,以避免企业利益受损。其次,社会中介组织应承担其信息发布的重要作用。信息发布的对象除了政府、高职院校外,还应覆盖社会大众、新闻媒体,尤其是学生、家长群体,使学生和家长能了解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现状,做出专业选择的正确决策,并帮助不同类型的群体及时、方便、准确地获得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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