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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助推环境清单缩减成效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国际实践来看,美国知情法案规定公众有权对化学物质的删减、申报企业范围及报告形式等内容提出意见,EPA需要在180天内做出回应。欧美国家对公众参与权利的详细规定有助于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我国有害化学品清单的完善有借鉴意义。建立相关法规保障公众参与PRTR制度建设的权利,以提高公众参与的意愿。根据美国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5%的TRI数据使用者向企业施加了压力,其中58%的目标企业会对其做出回应并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公众参与助推环境清单缩减成效

有害化学品清单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公众参与。我国在公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之前曾制定“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2013年9月26日—2013年10月31日,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3种方式进行。不过公众意见内容、政府是否回应、有关职能部门是否采纳均不得而知。从国际实践来看,美国知情法案规定公众有权对化学物质的删减、申报企业范围及报告形式等内容提出意见,EPA需要在180天内做出回应。EPA于1994年提出的修改申报最低数量门槛的提议收到了500条意见,其中400条来自企业和行业协会,100条来自环保组织、公共利益团体、国家机构成员和普通公民。从1987—2003年,企业和行业协会多次请求减少有害物清单化学品数量。在这些请求的基础上,EPA于1989年发布了第一份TRI报告。该报告的数据相比1987年收集数据减少了1种化学物质,比1988年的数据减少了3种化学物质,另有4种化学物质被提议删除。有害化学品数量的不断递减是公众参与的共同结果。欧盟EPRTR条例同样规定公众有机会参与到EPRTR法案的修订准备程序之中。欧美国家对公众参与权利的详细规定有助于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我国有害化学品清单的完善有借鉴意义。

建立相关法规保障公众参与PRTR制度建设的权利,以提高公众参与的意愿。公众对信息的关注程度取决于信息与公民个人利益的相关程度[27],因而在PRTR制度建设中更多地引入公共利益可以促进公众参与。公众除了通过PRTR制度获取环境信息之外,还应参与PRTR制度本身的修改,可以提升公众主动了解化学品物质属性的意愿,真正实现公众与政府决策的对话与有效互动。政府、学术机构、环保组织、媒体等多方环保主体都能充分运用TRI数据库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进行监督,通过自身行为向企业施压以遏制污染。根据美国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5%的TRI数据使用者向企业施加了压力,其中58%的目标企业会对其做出回应并采取相应减排措施。相比之下,中国的污染物清单主要由政府制定公布,公众参与制定过程的机会较少,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和回应都不被公开。因此,要充分保障公众参与权利,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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