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我国境内企业污染传播失灵与重建

我国境内企业污染传播失灵与重建

更新时间:2025-01-19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污染的传播失灵从跨国公司拓展到本土企业的论证主要在第二章,论述了在功能上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具有难以区分的特性,使得对跨国公司在华传播失灵的纠正在客观上变得困难重重。因此,单纯地从形态上监督跨国公司在华污染的传播失灵已不重要,在功能上监督跨国公司在华环境污染已无可能,我们需要从整体上无差别地对企业的环境污染的传播失灵进行舆论监督,这才是真正解决我国境内跨国公司传播失灵的科学方案。

上篇在功能上为立论,主要是引出所要研究的问题。通过各种调查研究与二次文献等方法,论述在华企业环境污染信息之传播失灵的确凿证据,并进一步论证其存在的普遍性。第一部分有两章。第一章的两节遵循从面到点的论证逻辑,通过对全国范围内跨国公司环境信息公开的调查资料之研究,确立起跨国公司传播失灵的论点。为了进一步深挖这一问题,第二节采用解剖麻雀的方式对苹果公司进行个案研究,确立起更多的细节以支持观点。第二章提升到更高的层面,剖析在华跨国公司在功能上与本土企业密不可分,论证客观上对在华跨国公司环境污染传播失灵监管区别对待的不可能性,从而确立起我国境内企业污染的传播失灵是一种普遍现象的观点,需要寻求一种无区别的机制来解决传播失灵。

跨国公司环境污染的传播失灵与危害是第一章的内容。引出问题为第一节,以跨国公司的群体为研究对象确立论点,以确保理论的科学性。通过对我国境内多个区域、多家跨国公司的环境污染进行考察,发现像苹果公司、壳牌、拉法基水泥、康菲石油、摩托罗拉等跨国巨头在华有诸多环境污染信息的传播失灵,涉及华东、华中、华北、西北和西南等诸多区域。本章还罗列这些跨国公司传播失灵的各类表现,初步探讨了产生这些现象的直接原因。据此,进一步提出跨国公司在华环境污染信息的传播失灵现象并非个案,而是普遍存在,像苹果公司这样的在华环境污染很具有代表性。接下来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对苹果公司及其供应链体系在我国境内环境污染信息传播失灵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进行分析,提出跨国公司在华生态成本转移的观点,即把生态成本(环境污染)留给中国,把剩余价值回收到跨国公司的母公司。

企业污染的传播失灵从跨国公司拓展到本土企业的论证主要在第二章,论述了在功能上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具有难以区分的特性,使得对跨国公司在华传播失灵的纠正在客观上变得困难重重。跨国公司通过订单、合作、业务外包等形式,把中国的企业纳入其功能体系,使得在流动过程中把中国企业变成跨国公司的供应链、供应链的供应链以及潜在的供应链体系。

因此,单纯地从形态上监督跨国公司在华污染的传播失灵已不重要,在功能上监督跨国公司在华环境污染已无可能,我们需要从整体上无差别地对企业的环境污染的传播失灵进行舆论监督,这才是真正解决我国境内跨国公司传播失灵的科学方案。从国际视野来看符合国际惯例,因为欧美等国针对企业环境污染的传播失灵之纠正,也是始于跨国公司的环境污染;从我国实践情况来看,可以从机制上解决我国境内企业的传播失灵。在环境污染问题上,舆论监督不排斥任何有污染的企业,国别并不重要,只要是由跨国公司引出来的带有普遍意义的环境问题,必须要有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案来解决。本部分各章节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上篇各章节主要观点与逻辑关系示意图(www.xing528.com)

关于第一部分与其他部分的逻辑关系与作用。企业有国别之分,而针对企业污染传播失灵的纠正方案并没有国别之分,第一部分在于引出问题,并论证这一问题的实质是无差别的我国境内企业环境污染信息之传播失灵的问题。因此,第一部分在整个研究结构中处于引论地位。第一部分提出的问题是第二部分解剖分析的立论对象所在,即分析我国为什么会出现对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环境污染信息传播失灵的纠正与监督。第二部分具体从大众传媒、民间组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等一系列监督角度,考察了这些监督中传播失灵的原因所在,回答了在现有舆论监督框架下无法解决我国境内企业环境污染传播失灵的问题,从而把解决问题的途径推向第三部分即整个研究的结论部分,以建立一种崭新的纠错机制。

可见,上篇在全部研究中引出了问题,并明确、清晰地确立了问题的内涵和外延,并试图为中篇分析问题树立目标,为下篇的结论的提出奠定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