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1]
——曼纽尔·卡斯特
在麦克卢汉架构的人类社会及传播媒介的演进体系中,印刷媒介在文盲与非文盲、社会精英与普通大众之间建立起以受教育和阅读水平为基础的知识壁垒,在口语媒介建构的平等的村落社会里树立起一系列知识权威。对特定知识和信息的垄断造就了不同的团体和组织,导致了人类部落文明的瓦解。电子媒介的出现为所有受众提供了相似的信息系统,一部分人对知识的垄断被打破,知识和信息的自由流通使人类文明重新回到部落化的整体性时代。麦克卢汉看到了电视等电子媒介为人们带来的共享信息的机会,但他忽视了同时作为国家宣传工具和商业化媒介形式的电视天生具有的权力倾向。电视确实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观众提供了自由获取信息的机会,但这里定义的“自由”仅仅局限在观众选择观看电视的时间和地点或者看与不看上,观众无法对电视传输的内容本身做出选择。事实是,电视在同一时间为所有观众提供相同的媒介内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都是经过精心策划实施的。正因为如此,代表着特定社会阶层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的电视内容实际上剥夺了一部分观众表达自身价值观、传播自身文化的权力。如果说在打破信息垄断,开放信息管道方面,以电视为代表的电子媒介与印刷媒介相比,的确在向人类社会重新部落化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但真正将人类向这一目标不断推进的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媒介。(www.xing528.com)
从上文对苗族文化生存危机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电视为当地人提供了相较于报纸、广播、电影更为平等的信息获取机会,但电视所承载的集中化的媒介权力和主流价值观在当地重新建构起一种新的地方文化的同时,也扮演着苗族传统乡村文化解构者的角色。在当地处于发展初期的互联网,因其传递的汉文化、流行文化和城市文化,在电视对传统文化的解构过程中起到一个共谋者的作用。但不应该忘记的是,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媒介,其更加扁平化的信息传递模式以及双向互动的传播机制已经为一些城市亚文化群体提供了表达与生存的空间。我相信,随着互联网的功能被当地苗族居民进一步了解和利用,它可以弥补电视对当地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在少数民族乡村将要迎来的数字时代,互联网是民族文化生存的一种机遇,也是在经历了大众传播媒介的解构之后,民族文化获得重新建构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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