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具体到媒介与文化的关系而言,媒介权力的主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占有资源优势,通过制作、传播并解释精神、文化和信息产品,影响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人们的思想、态度与行为,从而引起或加速文化的变迁。因此,权力结构是媒介影响文化变迁的深层作用机制,是由媒介带来的其他社会文化变量发挥作用的前提。我在前文中讨论过人际传播媒介时代相对平等的媒介权力结构在施洞苗族文化建构中发挥的作用,这里主要分析以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媒介权力对当地文化变迁的影响。
关于媒介权力,在传播学诞生之初就在北美经验学派和欧洲批判学派关于媒介功能及效果的研究框架之内进行了探讨。虽然两个学派的分析视角不同,但普遍认为媒介“是一种对个人或社会进行影响、操纵、支配的力量;具有事件得以发生和影响事件怎样发生,界定问题以及对问题提供解释与论述,由此形成或塑造公共意见的种种能力”。[2]卡斯特将此讨论引入自己的研究,在《传播权力》一书中对媒介的权力进行了进一步解释。他认为,传播权力并不意味着媒介是权力的所有者,而是权力生成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权力关系由相互竞争的政治行动者和社会行动者确定,所有的行动者及其表达的信息也必须通过媒介来传递。他们必须接受媒介参与的规则,使用媒介的语言,考虑媒介的利益。因此,作为整体的媒介并不是中立的,也不是国家权力的直接工具,但由社会支配力量控制的大众传播媒介不在此列。[3]从卡斯特对传播权力的阐释中可以看到,一方面,媒介体现了其掌控者在政治、经济、文化中的支配性力量。在文化领域,媒介掌控者通过占有传播资源,掌握文化和信息生产、传播的权力,占据了对文化和信息进行解释的先机。另一方面,不同的媒介样态和传播机制呈现出不同的媒介权力关系,媒介并不一定是国家权力的代言人,由此也引发了不同社会群体针对媒介权力的博弈。
然而,在针对电视这样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权力博弈中,由于媒介权力来源的特殊性,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其博弈的空间是相当狭小的。大众传播媒介权力来源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其权力的集中性和连续性上。伊尼斯认为,“广播电视使西方文明史进入一个新阶段,它倚重的是集中化,它需要关注的是连续性。”[4]可以这样理解,在大众传播媒介时代,媒介权力的集中化趋势源自于其官方喉舌的身份,体现的是一种发端于国家政权的自上而下的权力。而权力的连续性趋势则体现为媒介通过持续呈现特定主题的内容对观众的思想和行为施加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有别于人际传播媒介相对分散和平等的权力结构,大众传播媒介在文化变迁中表现出不同的作用机制。
前文已经讨论过,现代媒介进入施洞苗族社区是通过国家政权主导的一轮又一轮“媒介运动”实现的。由政府主导的“媒介运动”,从一开始就具有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在中国,对于源自城市而致力于农村社会发展的活动、项目或“运动”往往被冠以“下乡”的称谓,如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这一具有特殊意味的社会话语,其构词法生动地再现了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现实和国民心理,是自上而下的媒介建设运动的生动写照。
可以看到,电视媒介权力的直接来源是国家权力。一方面,媒介权力首先表现为是一种国家权力的媒介。作为权力流通的载体,传播媒介本身就不是中性的,它是为国家权力服务的工具,与其他国家权力形式一样,媒介权力在社会支配力量的向心力作用下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一种集中化的趋势。这种权力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第一,电视等现代媒介首先被视为国家政权的舆论宣传工具,具有重要的信息发布和社会整合功能,因此“媒介运动”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全国范围内贯彻实施的。第二,电视媒介是传播经济技术信息和现代观念的重要渠道,花费巨大的农村地区媒介基础设施建设体现了政府借传播媒介拉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现代化进程的努力。同时,电视媒介的产业属性本身就决定了它与经济权力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传媒资本越发凸显的现实情况下,电视媒介在政治的基础上,又带上了经济权力的色彩。第三,在文化领域,国家政权及其建立的社会文化体系是显著的社会支配力量,由这样一个统一的文化共同体控制的电视媒介通过将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内化,使其看似代表整个社会,在作为“小众”的传统少数民族社区必然具有某种程度的文化权力。此外,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社区,电视媒介是国家权力的代言人,它传递的信息和观念来自上层系统,这使电视本身就成为一种权力形式,发挥着影响社会舆论、引导公众行为的作用。与此类似,互联网也是在国家权力的裹挟中进入施洞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有赖于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流行于网络间的是处于主流地位的媒介文化,因此在网络时代的最初阶段,互联网所承载的仍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力。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最强势的文化价值将依靠着它多年所蓄积的落差势不可挡地冲击着处于弱势的文化体系,同时它借助现实世界的强势不断保持压迫的态势”[5]。
在“下乡”过程中,电视作为一种物理存在经由国家权力的推动和肯定,在少数民族社区获得了其合法性。电视节目制作机构通过借助电视媒介议程设置的功能控制节目内容,引导乡村观众的收视习惯,使电视媒介权力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固化,从而对当地传统社会文化施加影响。
电视媒介在构造关注焦点、引导公众话题方面的潜能最早是由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提出的。李普曼认为,世间万象,纷繁复杂,大众不可能对外界实实在在的事件做出反应,而是对“我们头脑中的图画”做出反应。电视媒介在绘制这些“图画”中大有可为。在此基础上,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Maxwell McCombs)和唐纳德·肖(Donald Shaw)通过对总统大选中媒介议程对公众议程的影响进行调查,提出了议程设置理论。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媒介也许并不能决定人们如何观看和思考,但却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安排议题来左右人们观看和思考的内容及顺序,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的观看习惯和思考方向。议程设置通常遵循三个相互关联的线性过程,即媒介议程、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具体而言,“首先,必须设定媒介中将要被讨论的问题的轻重缓急,即媒介议程。其次,媒介议程在某些方面影响公众观念,即公众议程,或者与之发生相互作用。最后,公众议程在某些方面影响政策制定者重视的事物,即政策议程,或与之发生相互作用。”[6]
有研究者对电视媒介权力作了这样的界定:“所谓电视媒介权力,是由电视媒介文化人代理,政治人、经济人和文化人共同控制的、以有意影响和改变权力对象思想、行为的精神-文化、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权力。它既是一种特殊的制度性的权力,又是一种有意影响的权力。”[7]在这个定义中,控制电视媒介权力的政治人、经济人和文化人是拥有一定地位和资本的少数精英分子。电视媒介议程设置的三个过程是在这类人的共同操纵下完成的,所设置的议题和讨论的问题必定符合他们的政治经济需要和文化偏好。另外,按照詹姆斯·卡伦(James Curran)的观点,通过精心挑选的议题,媒介可以在普通民众中制造一种“道德恐惧”,“从而强化了遵守社会主流规范的重要性”[8]。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媒介在世俗化的社会,扮演了曾经的教会的角色,“现代媒体的新‘祭司’们替换了旧的,继续为在不平等的社会秩序下达成共识而努力”[9]。在少数民族乡村,当面对由电视通过这些议题传播的概念和规范时,村民们普遍缺乏话语权,因为他们只有调换频道或关闭电视机的权力,却不能改变电视中播放的节目内容。
施拉姆在对中东的一次考察中,对现代媒介在传统村落中发挥的作用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一次,我在中东的一个与四周隔绝的村庄里,看到一台无线电收音机在头人家里播放。这台收音机村里人是第一次见到它显示出“知识就是力量”。它表明了它的拥有者的身份。头人第一个从它那里得到消息,并控制着是否让别人听。对于他和所有听广播的人,这台小小的收音机成了带着他们飞到另一个天地去的“魔毯”。但是,显示这台收音机效果的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情景,是那些以前主要通过收税人或兵士了解上级政府的村民。他们第一次听到领导者的发言人邀请他们参与管理国家大事,他们面部流露出来的惊奇、怀疑和有点迷茫的表情,构成一幅令人难忘的图画。[10]
从施拉姆的经历可以看到,现代媒介给中东传统村落带来的改变首先表现在由媒介赋予的信息资本上。施洞苗族村寨的社会组织形式和权力运行方式虽然与中东传统村落并不相同,但同为乡村,以务农为主的生计方式决定了有关农业和经济发展的信息对于社区和家庭的极端重要性。可以说,在传统乡村社会,信息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存在的。因此,当电视成为施洞现代观念和信息的重要来源,由电视带来的信息资本成为施洞社会权力关系发生转移的主要动力。而权力的转移主要体现在信息的掌控权和解释权的变化上。(www.xing528.com)
首先,在传统乡村社会,信息是权力和影响力的主要来源,对信息的掌控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权力结构。施拉姆笔下的头人控制收音机及其传播的消息的原因,便是他希望通过对信息的垄断保持并增强原有的权力。在施洞,电视媒介在改变信息掌控权上表现出两种相反的趋势。第一,在过去,拥有土地、有熟识的政府官员或与有影响的人合作是获得并保持权力的一种重要手段。现在,每个家庭都拥有电视,理论上说,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电视媒介独立地获取知识和信息,这一点随着互联网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变得更加明显。第二,信息获取手段的丰富在为信息平等带来可能性的同时,信息掌控权的集中和垄断从未停止过。在电视进入施洞的初期,LSL因工作的缘故掌握了当时全镇唯一一台电视机的使用权。村民们对电视节目的渴望使LSL所代表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旧有权力体系内获得的地位得以强化和叠加。通过小天锅,LSL可以向镇辖各村寨发布重要信息,由此又掌握了信息的发布权。在电视成为当地家庭必备家电的今天,信息掌控权仍然向一部分人倾斜。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媒介终端的种类和功能变得越来越丰富,这对普通人的购买能力和现代科技知识都提出了要求。正因为如此,村民通过现代媒介获取到的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产生了区别。
其次,对信息的解释权在施洞围绕电视媒介发生的社会权力关系重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完整的传播过程包括发送方、编码、传播渠道、解码、接收方、反馈等六个环节。发送方用文字或非文字的方式对信息进行编码,通过各种传播渠道进行传递,当信息抵达接收方并按照发送方所设想的那样被接收方解码并做出相应的反馈时,高品质的传播就实现了。这是一个封闭的回路,信息传播成功与否取决于回路中的每一个环节。在传播渠道高度成熟和丰富的现代社会,成功的传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信息的编码和解码。对于电视媒介而言,电视节目制作者是信息的编码者,他们通过预先设定的传播目的对节目内容进行编码,以此传递特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信息的解释权主要发生在解码环节,那些掌握汉语,熟悉电视声画语言、主流文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人当仁不让地成为节目内容的解码者。由此形成的权力关系相对稳固,因为对现代媒介及其传播的信息和知识的了解在总体上遵循经济学上的马太效应。越是掌握现代文化知识的人,在对电视信息的解读上越占有优势;而越是靠他们解释信息的那些人,越容易形成依赖性,因此也越倾向于放弃对现代信息的读解意愿和能力。信息的解释权以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让渡给了村民中的一部分人,从而改变了原有的社会权力关系。
由信息资本带来的权力关系转移既发生在整个社区,也发生在家庭内部。在过去,村里的理老熟悉乡规民约,按照古理古规处理村中事务、解决社会矛盾。而巫师更是因为具有普通人不具备的对特殊信息的读解能力,在村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如今,这些曾经因掌握生活信息和本地知识的解释权而在传统乡村社会扮演主角的人物逐渐淡出了当地的社会舞台。在社区中,由于在对媒介技术的掌握上占据优势,学历教育水平或经济水平较高的村民在公共事务中掌握了更大的话语权,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群体就是在上一章中讨论过的社区中的新“能人”。这些人掌握了新的知识、观念和信息,他们比其他村民更有可能看到变化的前景,也更容易成为稳定封闭的传统乡村生活中最先蠢蠢欲动的一群人。同时,比其他村民“懂得多”的评价使他们成为信息扩散的中心和引发变化的先行者,并最终导致当地社会文化的变迁。
施洞家庭内部的权力从老人转移到年轻人身上。面对面的人际交流曾经是乡村家庭关系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现代媒介的到来改变了这一传播模式。过去老年人通过口传心授向年轻人传递关于世界和族群的知识的文化传承方式,如今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介传递信息的方式所取代。按照潘知常等人的说法,“电视导致了传统的父—子之间的二元交流模式向当代的父—电视—子之间的三元交流模式转换。父母对儿童的信息过滤、垄断的权力被迫解体,父母的权威地位也大大贬值”[11]。那么当施洞儿童的父母们由于外出打工,长期缺席了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时,留守家中的老人对孙辈的权威更是大打折扣。年轻人由于熟悉媒介技术而掌握了更多的现代信息,从而在家庭事务中获得了超过其长辈的话语权。这个结论在施洞居民的家庭生活场景中已经反复得到印证。在面对充斥着流行话语的电视节目时,老人总是感到无所适从,他们常常需要通过孙孙的指点和提示才能看懂节目要表达的意思。在面对更为陌生的电脑时,多数老年人选择放弃。
以施洞的老年人为例,由于缺乏相关的媒介技术知识,他们几乎丧失了通过媒介主动获取现代知识和信息的能力,逐渐形成了社区中特殊的信息弱势群体。在以电视为主要代表的大众传播媒介时代,拥有电视的人对没有电视的人的确拥有信息占有上的优势,而后者便形成了一个信息弱势群体。要想过更好的生活,人们就会努力挣钱,购置电视。当电视已经成为乡村家家户户必备的生活用品后,信息占有的不平衡得到扭转,人们可以平等地获取信息。但是这个“平等”也是相对的,现代教育的发展、电视语言的演化,把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老年人逐渐甩到信息公路的后面,他们常常需要通过年轻人解读电视里传达的信息,信息弱势群体并没有因为硬件的补足而消失。同时,电视缺乏互动的信息传递方式从另一个角度阻挡了人们获取信息的自由选择。当互联网铺天盖地席卷城市的时候,农村生活中也开始有了它活动的影子。有能力购买电脑的家庭,以及具备一定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家庭成员,让这些在乡村互联网时代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成为当地新的信息强势群体。好似一个轮回,这一过程再次复制了最初电视出现时候的情景,没有电脑的人亦步亦趋地跟随。虽然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购买电脑的家庭了解如何最大化地利用互联网的功能,但是电脑的配备扩大了他们获取信息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电脑的家庭成为新的信息弱势群体,远远地落在信息高速公路的后面。
与此相反,年轻人由于在现代科技知识和媒介技术上的优势成为新的信息和观念的积极获取者。在田野中我们发现,在对电视和互联网的理解上,老年人明显弱于年轻人。比起家里的老人来,年轻人通过电视、互联网主动接触外界社会的意愿要高得多,他们也因此获得了更多了解和解释外界信息的机会。
一次凑巧的机会,我在LYZ家与LYZ和她的两个妹妹进行了较长时间的交谈。LYZ家的经济状况是芳寨村比较差的,家里有一台电视,没有电脑。从2013年开始,村里逐渐有家庭安装了无线路由器,女孩们可以通过蹭别人家的WIFI信号用手机上网,对她们而言,贫穷并没有阻断自己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有了网络,整个世界都是向她们敞开的。在谈及与媒介有关的话题时,女孩们对现实情况的敏感程度远远超过他们的父母和祖辈。
到LYZ家时,她正和二妹ZDY、堂妹LSZ坐在堂屋看电视。节目不好看时,她们不时低头用手机上网。三姐妹都喜欢看湖南台的节目,比如《爸爸去哪儿》《快乐大本营》,大姐还喜欢看《百家讲坛》和一些探秘类的节目。三人都喜欢《非诚勿扰》中的马诺,觉得她毒舌。LSZ还喜欢看《鲁豫有约》。谈到电视对生活的影响,三人都觉得影响很大。有电视前,邻居们喜欢在一起聊天,社交活动很丰富。有电视后,每家每户都在自家看电视,串门比以前少了很多。LSZ以前回家先做作业,现在是先看电视再做作业,有时还要熬夜,所以有了眼袋。她觉得看电视还会影响心理健康,比如恐怖片、鬼片,小孩子看了经常胡思乱想。对于电视广告,LYZ觉得对自己的影响很大,比如去超市买洗衣粉,肯定会买电视上看过的品牌。家里没有电脑,所以三人都用手机上网。上网的时候喜欢下载网络上的歌曲,她们觉得与流行歌曲相比,苗歌既听不懂也不好听。谈到未来想做什么:大姐想做民族文化保护方面的工作,她也很羡慕马云,觉得他是一个有话语权的人。LSZ想做施洞的首富,开着宝马车绕施洞一圈。
在谈话中,三姐妹毫不掩饰自己对电视节目所传递的价值观的认同,同时也热衷于参与由节目引发的社会话题的讨论。她们的态度一方面印证了电视媒介权力通过议题设置功能对观众施加的影响。具体而言,电视通过反复、持续地播出经过有意遴选的节目,“将至今不符合乡村社会的某种过程合法化。这并不是说电视是乡村家庭某些变化的直接原因,而是说它展现了某些观念或实践,使其成为被接受的规范,从而起到了赋予其合法性的作用”[12]。在这些拥有合法性身份的电视节目的轮番轰炸下,施洞年轻一代人的价值观念、审美意识和生活方式被逐渐改造。另一方面,年轻人在电视所倡导的时尚、个性的现代生活风尚面前鲜有抵抗能力。对他们而言,与电视展现的精彩纷呈的景象相比,乡村生活显得单调和苍白。正因为如此,年轻人自然成为施洞接受、响应新的生活标准和风俗习惯最积极的群体,如何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似乎与他们未来的生活没有太大关系。新的思潮在媒介的裹挟下源源不断地涌入当地人的精神生活,老一辈人需要向年轻人学习如何适应新的社会文化潮流,他们所珍视的传统文化在后辈所推崇的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举步维艰,用施拉姆的话说,“于是,变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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