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工程项目后评价涵义与特点。水工程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建水工程项目的目标、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回顾性评价。是建设项目的最后阶段,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提高项目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其特点:一是后评价的独立性;二是后评价的信息反馈。
(2)水工程项目后评价的类型。项目后评价从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全过程评价即从项目的立项决策、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开始,到项目建成投产运行若干年以后的全过程进行评价,包括过程评价,经济效益评价,影响评价,持续性评价等;另一类是阶段性评价或专项评价,可分为勘测设计和立项决策评价,施工监理评价,生产经营评价,经济后评价,管理后评价,防洪后评价,灌溉后评价,发电后评价,资金筹措使用和还贷情况后评价等。
(3)水工程项目后评价的特殊要求。水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十分巨大,其内容也十分复杂,包含防洪、治涝、灌溉、发电、水土保持、航运等。因水工程的类型、功能、规模不同,后评价的目的和侧重点也就不同,与其他建设项目相比,有以下四个特殊要求。
1)首先应进行投资分摊。由于水工程建设目标及功能不同,财务收益和社会效益就不一样,有的防洪、治涝、水土保持、河道治理、堤防等水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其本身财务收益很少,甚至没有收入,主要是社会效益;有的水工程项目如水力发电和城镇供水等,既有财务收益又有社会效益;还有一些水工程项目是多目标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多目标的各项功能所产生的财务收益和社会效益均不同。因此,在后评价时,首先需要进行投资分摊计算。(www.xing528.com)
2)要十分注意费用和效益对应期的选定。由于水工程项目的使用期较长,一般都在30~50年之间,而进行后评价时,工程的运行期往往还只有10~20年或更短。因此,在进行后评价时,大都存在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期不对应的问题,即效益的计算期偏短,后期效益尚未发挥出来,导致后评价的国民经济效益和财务评价效益都过分偏低的虚假现象。对此,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把尚未发生年份的年效益、年运行费和年流动资金,均按后评价开始年份的年值或按发展趋势延长至计算期末;另一种则是后评价开始年份列入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和回收的流动资金,作为效益回收。这两种办法都可以采用,在后评价时应选定其中的一种进行计算,以确保费用和效益相对应。
3)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由于水工程建设工期较长,一般均要5~10年,甚至10年以上,目前已投入运行的水工程都在10多年以前修建的,由于物价变动,原来的投资或固定资产原值已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因此,在后评价时应对其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新评估。
4)正确选择基准年、基准点及价格水平年。由于资金的价值随时间而变,相同的资金,在不同的年份其价值不同,由于水工程施工期较长,这个问题比其他建设项目更为突出。因此,在后评价中,需要选择一个标准年份,作为计算的基础,这个标准年份就称为基准年。基准年可以选择在工程开工年份、工程竣工年份或者开始进行后评价的年份,为了避免所计算的现值太大,一般以选在工程开工年份为宜。由于基准年长达一年,因此,还有一个基准点问题,因为所有复利公式都是采用年初作为折算的基准点,因此,后评价时必须选择年初作为折算的基准点,不能选用年末或年中为基准点,这在后评价时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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