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对或计算工程量。在招标文件中均有实物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进行核对。遇有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则投标人就应详细计算工程量后再据以逐项分析单价,从而确定标价。
(2)编制分部工程单价表。编制分为两个基本步骤,即先确定直接费诸因素的基础单价,再按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等消耗定额确定其预算单价,此预算单价为计算标价的基础。
(3)施工间接费率的测算。在报价中,施工间接费占有一定的比重,要做到合理报价并科学地确定本企业的间接费开支水平,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测算。
(4)资金占有和利息分析。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建筑企业的流动资金实行有偿占用,即由银行提供贷款,由建筑企业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所以在投标报价时要对资金占用和利息进行分析。
(5)不可预见因素的考虑。因材料价格变化,基础施工遇到意外情况以及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停工、窝工等,都会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投标报价时应对这些因素予以适当考虑,特别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更应充分注意,酌加一定的系数(例如3%~5%,或更低些),以不可预见费的名目,列为标价的组成部分。(www.xing528.com)
(6)预期利润率的确定。我国建筑业实行低利润率政策,现行计划和利润率仅为7%,但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条件下,为了鼓励竞争,建筑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允许采取有适当弹性的利润率,即为了争取中标,预期利润率可低于7%,甚至在某一工程上有策略性的亏损,以提高报价的竞争力、在降低成本、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预期利润率也可以高于7%。对此,投标人应自主作出决策。
(7)确定基础报价。将分别确定的直接费、间接费、不可预见费以及预期利润汇总,即得出造价。汇总后须进行检查,必要时加以适当调整,最后形成基础标价。
(8)报价方案。在投标实践中,基础报价不一定就作为正式报价,还应做多方案比较,即进行可能的低标价和高标价方案的比较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
低报价应该是能够保本的最低报价。高报价是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以后的最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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