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熹和陈亮讨论了他们经由儒学两极化而发展出的基本政治倾向,在此过程中,他们使绝对目标伦理与政治所得伦理、道德伦理与事功伦理之间的紧张具体化了。从陈亮的角度来看,道德建立在结果之上。他对仁义道德与权的关系的看法与陈亮及《文中子》有所不同。对于陈亮而言,增加社会政治功效的境遇伦理本身就是善的,但他必须反驳这样的指责:境遇不过是机会主义与权宜的遮羞布。
朱熹和陈亮讨论了他们经由儒学两极化而发展出的基本政治倾向,在此过程中,他们使绝对目标伦理与政治所得伦理、道德伦理与事功伦理之间的紧张具体化了。从陈亮的角度来看,道德建立在结果之上。陈傅良这样概括陈亮的观点:“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2) 陈亮试图克服义——一定情况下须有特定道德审慎地决定对策——与利——在当下利益的基础上判断行为的对错——之间的二分局面。但是,孔子在《论语·里仁》中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据此,朱熹批评了陈亮等浙江学者不能区分伦理原则与当下利益。(3) 在他的绝对伦理学中,德性或义包含着无上命令的应然性,即:人必须行善的原因是由于这样做是善的,而不是因为计较了社会政治的功利结果。仁义道德也与权相矛盾。他对仁义道德与权的关系的看法与陈亮及《文中子》有所不同。朱熹认为:
盖义是活物,(4) 权是秤锤。义是秤星,义所以用权。今似它说,却是以权为“嫂溺援之”之“义”,以义为“授受不亲”之“礼”,但不如此。问:“义便有随时底意思。”曰:“固是。”(5) (www.xing528.com)
显然,权要比义低一级,权必须为义所用。不能把权提高为义,把义提高为礼。那么,这里的问题就是道德是否能化约为一种情境判断。对于陈亮而言,增加社会政治功效的境遇伦理本身就是善的,但他必须反驳这样的指责:境遇不过是机会主义与权宜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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