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学习最主要的理论基础是情境认知学习理论,情境学习是指在所学知识、技能的应用情境中进行学习的方式。情境认知学习理论关注的是知与行的交互,强调个体、认知和意义是在互动中被社会性和文化性建构的。它把个体学习者、社会情境等统一考虑进去,认为学习不是获得孤立的、去情境化的抽象知识,然后再将这些抽象知识传授给他人,或应用到以后的情境任务中,相反,学习的实质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参与,个体参与实践,与他人、环境等相互作用的过程。学习者要能寻求真实或逼真的情境与活动,将学习置于知识产生的特定物理或社会情境中,参与具体情境中的文化实践。
最初,情境认知学习理论是以改革青少年学校教育为宗旨的,但其实对于成人学习而言,情境认知学习理论同样具有理论解释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基于情境学习理论的视角,对基于课例的情境学习模式中教师学习的动机、本质、内容、过程和评价分析如下。
1.学习动机:现实的课堂情境
依据情境认知学习理论的观点,教师的学习动机与教师个体所处的情境(如课堂等)密切相关,在特定情境中,它能引发并支持教师学习行为的产生,基于教师个体对所处的特定情境进行分析和判断。这一观点与成人学习理论中所说的成人学习动机源于现实情境,必定与其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及要求相一致,而其学习需求必定与其工作、生活等现实要求相关联的说法相一致。
2.学习本质:参与真实的实践
情境学习理论认为,学习的本质是个体参与真实情境与实践,与他人及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参与”是教师学习的主要方式。情境学习理论强调“合法的边缘参与”,认为“学习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参与实践,改变理解的过程,是对不断变化的实践的理解与参与”。这种学习模式不仅为教师的成长提供“观察”的“瞭望台”,还提供了“参与”的机会。在基于情境的行动中,潜隐在教师个体行为模式或个体感知深处的默会知识,将在其与情境的互动中发挥作用。
3.学习内容:显性隐性相结合(www.xing528.com)
情境学习理论把知识分为四类,即“知道是什么”的知识——以数据、事实为基础;“知道为什么”的知识——以原理、规律为基础;“知道怎样做”的知识——以经验、能力为基础;“知道是谁”的知识——以特定的社会关系为基础。前两类知识属于“显性知识”,教师所掌握的学科知识就是显性知识;后两类知识属于难以进行量化以及记载的隐性知识,教师需要通过亲历亲为的实践或人际互动来获得。基于课例的情境学习模式,不仅关注教师显性知识的掌握,更重要的是促进后两类隐性知识的学习。
4.学习过程:建立教师共同体,强调经验的意义与价值
情境学习理论主张,学习只有发生在个体与情境的互动之中,才会彰显其价值。学习过程强调经验的意义与价值,要求在所有的学习过程中要充分认识与尊重教师的经验,尤其在新知识的获得与运用中应对其加以充分的发掘与利用。同时应充分认识并重视情境与教师之间的互动,支持教师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强调群体性智慧的传播与共享。
5.学习评价:建构评价新机制
依据情境学习理论的逻辑,结合成人学习的特点,对教师学习的评价应置于实际情境之中,以确切反映教师学习的成效;评价的重点应定位在教师身临动态实践情境而表现出来的理解水平、思维品质、行动改进及其过程之上;评价活动需要同伴的参与,评价的角度、指标、标准、方法等应该更多地依据其个人的学习目的,以及付出的努力、取得的进步、获得的成效来确立或灵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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