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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程量计算规范及水电工程造价指南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量的计算应遵循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施工规范,《水电水利工程量计算规定》,现行的概(预)算定额。阶段系数表见附表9-20;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的超填量及施工附加量的计算,应根据施工方法、混凝土的品种、建筑物的结构部位等工程技术特征,分不同条件,按实计算其增加量。

设计工程量计算规范及水电工程造价指南

工程量的计算应遵循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施工规范,《水电水利工程量计算规定》,现行的概(预)算定额。一般情况下,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1)计算工程量时,应按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划分,按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及指标的有关规定计算;

(2)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采用相应的概(预)算定额或投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应按工程类别、建筑物的结构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粗骨料级配等计算到分部分项工程;

(3)计算公式力求简单明确,所采用的尺寸应与图纸上所示尺寸一致,并应用统一的计算单位来表示;

(4)混凝土工程量应按工程建筑物设计几何轮廓尺寸净值计算的有效实体方量加计DL/T 5088—1999《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中“水电水利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工程量阶段系数表”的系数。阶段系数表见附表9-20;

(5)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的超填量及施工附加量的计算,应根据施工方法、混凝土的品种、建筑物的结构部位等工程技术特征,分不同条件,按实计算其增加量。(www.xing528.com)

采用现行《水力发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时,施工超填量及附加量,应作为施工增加量一并计入水工设计工程混凝土量中计算造价;

采用现行《水力发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时,施工超填量及附加量已计入定额中,水工设计工程量不再加计这部分工程量;

采用实物量分析法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时,施工超填量及附加量,只作为分析计算工、料、机、费等的耗用量的计算基数,不计入工程量清单中。

(6)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输送、配料,混凝土拌和、运输入仓浇筑,仓面凿毛、冲洗、模板变形修整,混凝土干缩、试验等损耗,均已包括在现行的概(预)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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