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单独专题报审时,环境保护概算构成,应由工程概况,环境保护方案概述即说明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工程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总概算和概算附表组成。
工程概况,环境保护方案概述及所采用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系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加以阐述。
(一)工程措施(含建筑工程和临时工程)
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方法:
(1)编制原则应以现行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为主要依据,并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程的规程、规范、相关标准,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2)编制依据:
1)现行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2)电力部电水规(1997)031号颁发的《水力发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3)项目划分参考现行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中的办法进行划分。
4)国家及省级相关文件。
5)各专业设计工程量、设计图纸、施工方法、施工总进度等有关资料。
(3)概算编制方法:
1)基础单价、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用电、风、水砂石料单价等均应以工程设计概算相一致。
2)工程单价编制,建筑工程单价采用《水力发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计算,也可采用工程设计概算单价,包括基本直接费及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的计算标准。
3)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按各项目工程设计工程量乘单价计算。
4)临时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水电工程现行规定,工程措施的临时工程按下列两部分计算。(www.xing528.com)
其他临时工程按水土保持建安工程投资的3%计算(含植物工程)。
(二)植物措施
1.编制依据
(1)标准方法。土方工程投资概算采用水电行业标准,其他采用当地省地方标准。
(2)定额。采用《省园林绿化工程概算定额》,宜在此基础上进行折减,应适当降低标准使用(即在编制中乘以小于1 的系数)。
(3)材料、苗木等参考当地现行价格标准计算,相应标准宜采用低限值。
(4)工程相关资料。
2.编制方法
概算单价编制,工程单价由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组成。
(1)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按照当地定额、价格和当地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价格进行计算;间接费等按相应定额标准规定计算;税金同建筑工程单价取费。其他各项费用应参考相应植物工程定额标准计算。
(2)投资概算由苗木量和植物措施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计算,苗木单价和植物措施工程定额由当地林业局和所属区调查而得。
(3)植物工程计算中应分列苗木规格表(植物应分列出两年生、三年生)、工程单价表,植物工程概算表、植物规格表。
由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内容较繁杂,为利于环境保护方案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通常要求在方案报告中概(估)算编制独立的附件。届时应在建筑工程、临时工程和植物工程之后再按规定计入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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