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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投资编制原则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环境保护工程概算编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委、省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环境保护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及基础价格。环境保护工程专项报审,且该项投资与工程概算不可截然分开时,工程概算中宜剥离属于环境保护性质的工程费用部分。

环保工程投资编制原则

(1)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委、省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2)为减轻或消除项目兴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各种保护工程和措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的原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概算)。

(3)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的编制,应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及地方性法规文件),按照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方案的设计深度和要求,编制设计概算。(www.xing528.com)

(4)水土保持概算是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78号《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规定的“项目划分”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应分别列入第一部分枢纽建筑物中的第三项环境保护工程和第二部分的第六项中,由于该投资是工程概算的组成部分,为便于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有利于工程施工建设,水土保持中的建筑工程投资编制所采用的定额、费用和标准应尽量与主体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一致,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可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采用较合适的定额标准。

(5)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及基础价格。应与设计概算一致,不重不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报审,且该项投资与工程概算不可截然分开时,工程概算中宜剥离属于环境保护性质的工程费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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