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水、风在水电工程施工中消耗量较大,其价格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高低,也就影响到工程投资,在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时,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电、水、风供应方式、布置形式、设备配置情况等资料分别计算其单价。
(一)施工用电预算价格
1.施工用电概述
施工用电按用途可分为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两部分。生活用电是指生活文化福利建筑的室内、外照明和其他生活用电,因不直接用于生产,应在间接费内开支或由职工负担,不在施工用电电价计算范围内。生产用电是指直接进入工程成本的生产用电,包括施工机械用电、施工照明用电和其他机械用电。施工用电的供电方式如下所述:
(1)外购电。由国家或地方电网、其他电厂供电叫外购电。
采用外购电方式,电源可靠,我国已建和在建的大、中型电站,绝大部分以此作为主要施工电源。
(2)自发电。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自建发电厂供电叫自发电。
自建发电厂大都采用兴建柴油机发电厂,也有兴建中、小型火力发电站或水力发电厂供电的,一般作为备用电源或在用电高峰时使用。
2.电价的组成内容
施工用电的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1)基本电价。是组成施工用电电价的主要部分,包括:
1)外购电的基本电价,是指供电部门按国家或地方的规定收取的单位供电价格,包括电网电价及各种规定加价(如建设基金、均摊加价等)。
2)自发电的基本电价,指发电厂的单位发电成本。
(2)电能损耗摊销费。
1)外购电电能损耗摊销费:指由项目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的产权分界处起(供电单位收费计量点)到现场各施工点最后一级降压变压器低压侧止,在变配电设备和输配电线路上所发生的电能损耗摊销费。包括由高压电网到施工主变压器高压侧之间的高压输电线路损耗和由施工主变压器高压侧至现场各施工点最后一级降压变压器低压侧之间的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两部分。
2)自发电电能损耗摊销费:自建发电厂的出线侧(或电厂变电站的出线侧)至现场各施工点最后一级降压变压器低压侧止,在所有变配电设备和输配电线路上发生的电能损耗费用。
从最后一级降压变压器低压侧至施工用电点的施工设备和低压配电线路的损耗,已包括在各用电施工设备、工器具的台时耗电定额内,电价中不再考虑。
(3)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指摊入电价的变配电设备的基本折旧费、大修理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设备及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费。
3.基本电价计算
(1)外购电。
1)电网电价。由国家电网系统供电,应执行国家规定的《电热价格》中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现行电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四川电网电度电价为:0.4790元/(kW·h)(含电力建设基金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按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计算)。
有些电网还实行了丰枯、峰谷电价,如四川电网规定:受电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上的普通工业用户,6~10月为丰水期,电价下浮10%;12月至次年4月为枯水期,电价上浮20%;5月、11月为平水期,电价不调;峰谷销售电价为在丰枯电价基础上,高峰用电电价上浮60% ,低谷用电电价下浮60%。
由地方或其他企业中、小电网(电厂)供电,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电价确定。在确定外购电售电价格时,需进行实地调查。
2)其他。
①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为加快电力建设,国务院以国发(87)111 号文下达“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征收电力建设资金暂行规定的通知”,决定从198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征收电力建设资金。国家计委计交能[1996]583 号文,进一步明确在“九五”期间继续征收电力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为0.02元/(kW·h)。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根据国家计委计价管[1996]277 号文“关于进一步筹措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的通知”,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为:三峡工程直接受益地区及经济发达地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川共计16省(直辖市)]为0.007元/(kW·h);其余省(直辖市)为0.004 元/(kW·h)。
②均摊加价。各省、自治区可按国家核批后的文件规定执行。
(2)自建电厂供电。
1)柴油发电厂。是自发电中较普遍的一种。在概算编制阶段,一般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电厂配备的发电设备(主要是柴油发电机),以台时单位发电成本的形式计算基本电价,一般作大、中型电站施工期的备用电源。
计算公式为:
2)火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生产运行较复杂,设备多,人员多,根据电厂的设备配置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发电量、运行人员、管理人员和燃料消耗数量等,计算基本折旧、大修理折旧、运行、维护、安拆、管理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分析发电单位成本作为基本电价。一般很少用。
3)水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不耗燃料,发电成本较低,但受一定条件的限制,且投资高,周期长,一般用得很少。其基本电价的计算可采用火电厂的计算方法,即:
4.电能损耗摊销费计算
(1)损耗范围。根据水利电力部1983年颁发的《全国供电规则》规定,“计费电度表应安在产权分界处。如不装在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对高压供电用户,应在高压侧计量,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低压侧计量,但应加计变压器损失”。
电能损耗计算范围,因供电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外购电损耗的起算点应是供电部门按表收费的计量点。
如外购电损耗的起算点从施工主变压器的高压侧按表计量收费,则损耗的计算范围应包括主变在内的所有施工用变、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损耗;
如外购电损耗的起算点为电网干线点,则损耗的计算范围还应包括电网干线至施工主变高压侧一段高压输电线路损耗。
2)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自建电厂,其损耗均从电厂变电站的出线侧起计算。
(2)损耗计算。
1)单台变压器电能损耗计算:
式中 ΔA——变压器有功电能损耗,kW·h;
ΔPO——空载损耗,kW;
ΔPe——额定负载损耗,kW;
t——变压器运行小时(日历天数×24h/d);
We——出线侧电度表读数,kW·h;
Se——变压器额定容量,kVA;
cosφ——出线侧功率因数,一般可取0.8。
2)每段输电线路损耗计算:
式中 ΔA——线路电能损耗,kW·h;
I——线路电流,kA;
cosφ——功率因数;
R——线路电阻,kΩ;
t——运行小时;
P——线路输送功率,kW;
U——线路电压等级,kV;
ρ——导线电阻系数;
L——导线长度,m;
S——导线截面积,mm2。
可忽略不计线损的线路:400V 长200m;
10kV 长600m;
35kV 长1000m。
在设计概算阶段计算施工电价时,因计算参数难以确定,一般不要求电能损耗具体计算。其损耗可按占供电量的百分率(即损耗率)指标确定,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可按4%~6%,变配电设备及高压配电线路损耗率可按6% ~10%的指标计取。线路短,用电负荷集中取小值,反之取大值。
5.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计算
(1)无论是何种供电方式,其摊销费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即每度电的摊销费为:
应摊销的总费用/总电量(包括生活用电),招标阶段或成本核算时可根据实际资料详细计算。
(2)应摊销总费用的具体内容及计算方法:
1)变配电设备的基本折旧费和大修理折旧费。
2)配电设备的安拆费。按变配电设备安拆各一次所需的费用计算。
3)变配电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维护费。(www.xing528.com)
为供电所需架设的线路,建造的变配电设施等费用,应按规定列入施工辅助工程的相应项目内,不直接摊入电价成本。
6.施工用电预算单价的计算
(1)电网电价。
(2)自建发电厂电价(指柴油发电机发电)。根据冷却水的供水、循环方式不同分为:
1)自设专用水泵供给非循环冷却水。
2)施工用水系统供给非循环冷却水。
3)采用循环冷却水。
式中 K 1——发电机出力系数;
K2——厂用电率;
K 3——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柴油发电厂如采用循环水冷却方式时,其耗水量较小,对电价影响不大,可直接以单位指标[元/(kW·h)]冷却水费计算。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循环供水方式。
(3)综合电价计算。外购电与自发电的电量比例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供电方式的工程,综合电价可按其供电比例加权平均计算。以外购电供电为主的工程,自发电的电量比例一般不宜超过1%~3%。如仅为保安备用,一般可忽略不计。
【例4-2】 某一工程由某电网供电占97%,自备柴油发电厂供电占3%。电网电价为0.399元/(kW·h),建设基金和其他加价为0.077元/(kW·h),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为6%,变配电设备及线路损耗率为10%,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为0.035 元/(kW·h);柴油发电厂基本电价为0.890元/(kW·h),变配电设备及线路损耗率为10%,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为0.035元/(kW·h),试计算其综合电价。
解:(1)电网电价预算价
(2)柴油发电预算价
(3)综合电价
(二)施工用水预算价格
1.施工用水概述
水电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因水电工程多处偏僻山区,一般均自设供水系统。生产用水要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生活用水要符合卫生条件的要求,因此有的工程分别设置供水系统。一般情况下还是利用同一水源,采用同一系统,仅根据水质要求,增设净水建筑物作净化处理,这样比分别设置供水系统经济,是常见的供水方式。
生产用水指直接进入工程成本的施工用水,包括施工机械用水、砂石料筛洗用水、混凝土拌制及养护用水、钻孔灌浆用水等。水电概算中的施工用水的水价就指生产用水的水价。
生活用水主要指用于职工、家属的饮用和洗涤等的用水,因不直接用于工程施工,属间接费开支和职工自行负担的范围,不在水价计算范围之内。如生产生活用水采用同一系统供水,凡为生活用水而增加的费用(如净化药品费等),均不应摊入生产用水的单价内。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水方式和配备的设备,分自流供水和泵站供水及混合供水(一级或多级)。
如生产用水需分设几个供水系统,则应该按各系统供水量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水价。
2.水价的组成内容
施工用水的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摊销费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1)基本水价。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按台时产量分析计算的单位水量的价格,是构成水价的基本部分。
(2)供水损耗摊销费。是指施工用水在储存、输送、处理过程中所造成的水量损失。加强对储水设施和供水管道的维修管理,可大大降低损耗。
(3)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指摊入水价的水池、供水管道等供水设施的单位维修费用,设计概算阶段可按单位指标(元/m3)计。
3.水价计算
式中 K1——能量利用系数;
K2——供水损耗率。
4.水价计算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供水系统的不同情况,在计算台时费用和台时总出水量时,需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供水系统为一级供水,台时总出水量按全部工作水泵的总出水量计。
(2)供水系统为多级供水时,供水全部通过最后一级水泵,台时总出水量按最后一级的出水量计,而台时总费用应包括所有各级工作水泵的台时费。
(3)供水系统为多级供水时,但供水量中有部分不通过最后一级水泵,而由其他各级分别供出,其台时总出水量为各级出水量之和。
(4)在生产、生活采用同一多级水泵系统供水时,如最后一级全部供生活用水,则最后一级的水泵台时费不应计算在台时总费用内,但台时总出水量应包括最后一级出水量。
(5)在计算台时总出水量和总费用时,在总出水量中如不包括备用水泵的出水量,则台时费中也不应包括备用水泵的台时费;反之,如计入备用水泵的出水量,在台时总费用中也应计入备用水泵的台时费。一般不计备用水泵。
(6)计算水泵台时的总出水量,宜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配备的水泵型号、系统的实际扬程和水泵性能曲线确定。对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台时出水量,也应按上述方法进行验证,如相差较远,应在出水量或设备型号、数量上作适当调整(反馈到施工设计调整),使之基本一致、合理。
【例4-3】 某工程施工用水,按施工组织设计共设两个供水系统,均为一级供水。一个设100D24×4水泵3台(功率30kW,其中备用一台),包括管路损失在内的扬程为96m;另一个设100D24×6 水泵3台(功率40kW,其中备用一台),包括管路损失在内的扬程为120m。其他已知条件:100D24×4 水泵台时费23.83 元,100D24×6 水泵台时费29.69元,能量利用系数0.75,供水损耗率取15%,摊销费取0.03 元/m3,试计算施工水价。
解:(1)台时总出水量
按水泵性能表查得:在96m扬程时,100D24×4 水泵出流量54m3/h
(2)总台时费
(3)水价
(三)施工用风预算价格
1.施工用风概述
水电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用风主要用于石方、混凝土、水泥输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时施工机械所需的压缩空气,如风钻、潜孔钻、凿岩台车、混凝土喷射机、风水枪等。这些压缩空气一般由自建压缩系统供给。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风方式和配备的设备,分固定式空压机和移动式空压机供风。
(1)一般大、中型水电工程过去普遍采用由多台固定式空压机组成压风厂的集中供风形式,其供风量大、风源可靠、成本低,并可根据用风负荷调节风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技术进步、缩短工期要求和招标投标制的推行,移动式分散供风所占的份额有日益增加的趋势。
(2)对于施工用风量较小或局部分散的工程,常用移动式空压机供风,虽然成本较高,调节风量困难,但机动灵活,临时设施简单,管路短,损耗少、施工干扰少。
为减少输送损耗和保证风压,压气管道不宜过长,因此施工现场较大的水电工程,往往分别设置压气系统,如坝区、厂区、料场、长引水洞各支洞处等。对一个工程来说,不管压气系统设置几个,在编制设计概算时都要计算综合风价,因此,对分别设置几个供风系统的,其风价应按各系统供风量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综合风价。
2.风价的组成内容
施工用风的价格,由基本风价、供风损耗摊销费和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1)基本风价。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风系统设备,按台时产量分析计算的单位风量的价格,是构成风价的基本部分。
(2)供风损耗摊销费。是指压气站至用风工作面的固定供风管道,在输送压气过程中发生的风量损耗摊销费。损耗与管道质量、管道长度有关,尤以管道安装维护的好坏影响很大。
风动机械本身的用风及移动的供风管道损耗,已包括在该机械的台时耗风定额内,不在风价中计算。
(3)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指摊入风价的供风管道的维修费用。因供风管道数量有限,维修人员较少,而工程用风量又很大,所以其维修摊销费甚微,在初设时可不进行具体计算,按单位指标(元/m3)摊入风价。
3.风价计算
根据冷却水的不同供水方式计算,有:
(1)采用水泵供水。
(2)采用施工用水系统供水。
(3)采用循环冷却水。
式中 K1——能量利用系数;
K2——供风损耗率。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风价计算时,只计算工作空压机,不计备用空压机。
【例4-4】 某工程施工用风,按施工组织设计共设两个供风系统(厂区和坝区),总容量为176m3/min,即有:固定式空压机40m3/min为1台(坝区,台时费115.36元),固定式空压机20m3/min为5台(坝区2台,厂区3台,台时费66.04元),电动移动式空压机6m3/min为6 台(坝区、厂区各3 台,台时费27.03 元),水泵为单级水泵、功率7kW共2台(坝区、厂区各1台,台时费8.38元)。其他已知条件:能量利用系数0.75,供风损耗率取18%,摊销费取0.003元/m3,试计算施工风价。
解:(1)台时总产风量。
(2)总台时费。
(3)风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