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承载力(WECC)是承载力概念与水环境领域的自然结合,国外有关水环境承载力的专门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未建立统一和成熟的方法。国外的相关研究往往将水环境作为一个孤立的体系,未从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角度研究水环境承载力,针对区域地理、气候和经济发展研究水环境承载力的报道相对较少。国内水环境承载力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对水环境承载力的内涵、特征、变化关系和量化表征等尚未见较为系统的报道。1997年,唐剑武等给出了水环境承载力的概念,并将水环境承载力的研究用于水域纳污能力、水环境容量、水环境价值与效益核算等方面。但水环境承载力的科学定义、研究理论与方法,目前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水利部原部长汪恕诚定义的水环境承载能力指的是一个水域的区域环境质量,即水域系统生态健康,有自净能力,它的承载力就强,就是一个运转良好的水域系统。崔树彬认为,水环境承载能力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水环境容量”,“水环境(水体)的纳污能力”或“水环境容许污染负荷量”等。
根据上述,以往水环境承载力只考虑了地表水环境及其相关问题,而地下水环境的承载力没有考虑。实际上,地下水与地表水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两者之间水力联系紧密。在黄河影响带,黄河地表水补给地下水;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利联系紧密,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只考虑地表水略显片面。因此,本次工作将地下水与地表水两者作为整体,选取适当的评价因子,建立相应的评分体系和权重体系,评价黄河三角洲地区水环境承载力。(www.xing528.com)
评价水环境承载力有许多方法可以采用,本次选用了层次分析法,这是一种统计方法,广泛应用于多指标评价问题中各指标权重的确定,具体方法流程详见第六章第二节“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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