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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推动传媒与社会全面发展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以上观点,笔者认为,不能单一地把网络媒体称为新媒体,实际上这是一个相当笼统的概念,新媒体只是一种简单易懂的表达方式,而数字化互动式新媒体则是比较精密的表达方式。因此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存在着不同的新媒体。但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在这里不能有模糊的时间限定,所以无法准确地定义新媒体。并且新媒体所推动的不仅仅是传媒业的飞速发展,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

新媒体: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推动传媒与社会全面发展

新媒体这个概念是1967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最早提出来的;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罗斯托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由此“新媒体”一词在美国开始广泛流行,并在不久之后影响了全世界。

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它的内涵会伴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而有所改变,且总是特指“今日之新”。当我们要研究新媒体的概念时我们要知道它的内涵与外延。学术界关于新媒体的定义也是各抒己见,各有所长。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郭庆光教授对新媒体的见解,他认为:“我们所谈论的新媒介主要指卫星通信、数字化、多媒体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型传播媒介,包括跨国卫星广播电视、多频道有线电视、文字、音像的电子出版以及作为信息高速公路之雏形的互联网络等。”[1]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原总裁黎瑞刚曾说道:“我们所谓的新媒体是相对而言的,是在我们平时见到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最常见的就是数字媒体和网络媒体,新媒体是未来媒体发展的重点,正受到广泛关注,其发展前景不可限量。”[2]科技日报社原副社长汤东宁也认为:新媒体主要是指以网络为主体的新兴的传播平台。有些学者认为新媒体就是一种为信息共享和传播提供平台的互联网;还有些学者也将新媒体定义为互动式复合化数字媒体。所以,有不同视角和出发点的研究者对新媒体的定义和解读就产生了差异。

根据以上观点,笔者认为,不能单一地把网络媒体称为新媒体,实际上这是一个相当笼统的概念,新媒体只是一种简单易懂的表达方式,而数字化互动式新媒体则是比较精密的表达方式。从技术层面上看,新媒体具有数字化的特征;从传播特性上看,新媒体具有高度的互动性。所以新媒体的基本特征就包括数字化和互动性,并且新媒体传播信息的发送和接受既可以是同步的,也可以是异步的,因此新媒体的传播过程具有非线性的特点。新媒体是会伴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而有所改变的一个相对的含义。因此新媒体特指今日之新,并且从人类传播的历史来看应是一个时代的范畴,并非昨日之新或者明日之新。因此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存在着不同的新媒体。例如:四百年前的工业革命时期,报纸相对于口头传播、人际传播以及书籍,就是新媒体;1920年左右,无线电广播技术以其独有的快捷和方便的传递信息等特性,弥补了时空上对报纸的限制,相对于报纸而言,广播能带来具有强烈感染力的现场感,成为当时的新媒体;1928年7月初,从约翰·罗吉·贝尔德在纽约研制出的一台彩色电视开始,标志着电视时代的到来,电视以其信息传播及时、画面生动形象等特点,成为当时影响较大的新媒体;当我们进入信息时代,网络媒体就是继广播电视之后的又一崭新传播媒介,也就是这个时代的新媒体。(www.xing528.com)

当前,关于新媒体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的说法处在混乱的状态,但我们并不能因为这些学者的视角和起点不同以及看法的不统一等问题,就忽视了传统的类别和属性差别,也就是说对新媒体的定义需要缜密的研究,片面的研究只能让我们在研究新媒体的道路上越偏越远。近年来,我们定义新媒体最常用的是推理论证的方法,但是这些以形而上学的方法确立的体系从根本上失去了准确性,并且这些体系还仍处在争论与分歧之中,最后还偏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这个最本质的问题。关于新媒体比较有代表性并且有一定影响的观点有:美国的《连线》杂志将新媒体定义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这个观点很明确地点明了新媒体的本质特征,但这并不是概念性的定义,只能算是一种口号。一家博客咨询网的开创者凡·克劳思贝将新媒体定义为:“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他明确地指出了新媒体“一对一”“一对多”以及“多对多”的传播模式,但这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有些类似,这个定义还需要提炼完善。[3]我国的学者关于新媒体也有各自的见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4]他的发言力求为新媒体下一个比较全面的概念,希望这个概念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但是这种尝试似乎没有实际意义。但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在这里不能有模糊的时间限定,所以无法准确地定义新媒体。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曾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5]熊教授定义的观点明确清晰,但这种观点在处理技术上范围过大,因为许多传统媒体也在运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所以此观点也需完善。

结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受众通过崭新的传播方式交互地实现个性自主选择和传播信息的媒介。关于定义新媒体的内涵,我们必须注重个体自由选择性这个鲜明的特征。并且新媒体所推动的不仅仅是传媒业的飞速发展,而且是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也不能忽视传统媒体,因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地服务着大众,我们应该注重将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蓬勃发展和丰富多彩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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