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上饶某国际旅行社组织接待了一个赴三清山登玉京主峰旅游团,委派导游黄某作为全程导游随团服务。要上山的前一天晚上,该团一些团员询问黄某,山上温度低,是否要多添衣服,以免天气变化。黄某很自信地根据其多次在这个季节上山的经验,回答游客不必多添衣服,以便轻装上山。次日,该团游客在黄某及地陪的引导下上了玉京主峰,不料,天气突然变化,天降大雪,气候骤然下降,黄某急忙引导该团下山,但由于该团有些客人未带衣帽围巾等御寒之物,致使不少人耳鼻冻伤。由于大雪路滑,部分游客还严重摔伤。为此,该团游客投诉导游黄某,要求黄承担医治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黄某所属的国际旅行社接到此投诉后,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黄某工作失误所致,责令其自行处理游客投诉,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黄某则认为此起事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是出乎意料的事情,与其无关,不应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点评:
1.旅行社的说法不正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是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黄某既然受旅行社委派,那么旅行社就要对其工作人员承担责任,因此旅行社不能让黄某自行处理此项投诉,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www.xing528.com)
2.导游黄某的说法也不正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黄某作为多次带团游览此条线路的导游,应当预见到山上气候多变,他应当提醒游客多添衣服,但黄某却没有让旅客多添衣服,以致造成冻伤摔伤事故,所以,黄认为事故与其工作无关的说法不正确。依照《旅行社条例》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员和旅行社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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