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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理论及中西方音乐审美思想研究的成果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音乐学家迈尔的《音乐的情感与意义》一书主要运用了情感心理学和格式塔心理学来研究音乐的情感与意义。迈尔并不同意上述两种观点,他认为应当把两种观念共同作用于音乐的意义,只有这样,音乐的意义才会得到完满揭示。

音乐美学理论及中西方音乐审美思想研究的成果

美国音乐学家迈尔的《音乐的情感与意义》一书主要运用了情感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来研究音乐的情感与意义。

关于音乐的意义,他认为具有两种派别:一种观念认为音乐的意义只存在于音乐的自身当中,并不涉及音乐以外的诸如概念、活动、情感之类的人类活动,迈尔把这种观点称之为“绝对论者”;另一种观念则更加强调这种音乐之外的东西,包括了理性概念领域和情感领域,他把这种观念称之为“参照论者”。对于这两种对立观点,迈尔看到了它们自身所各自具有的合理方面,例如,音乐的“绝对论者”所强调的从音乐内部关系当中来考察音乐的意义,这是不无道理的,是我们揭示音乐本质所必然要走的道路,但如果完全否定了音乐之外因素的作用,那么音乐自身的意义也就失去了外部的动因,毕竟音乐是人为的产物,虽然它们有自身的规律,但这种规律归根结底是人们认识音乐现象所总结出来的,这一规律可以说就是人的规律,是人与客观现实之间互动的结果,忽视了这一出发点,就会把握不住音乐的本质;而音乐的“参照论者”正好相反,过分强调音乐之外因素的作用,从而忽视了音乐自身规则的重要性,他们忘记了音乐历史的发展实际上就是音乐自身规律的发展,而不是所谓的那些音乐之外的概念、情感的发展。

迈尔并不同意上述两种观点,他认为应当把两种观念共同作用于音乐的意义,只有这样,音乐的意义才会得到完满揭示。“实际上,迈尔似乎认为对于音乐情感和理智的反应是相同精神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这两种音乐欣赏之间的不同基本上取决于听众的教育和其个人的倾向性”。[11]也就是说,听众在欣赏音乐的时候有可能注意音乐的自身,也有可能更加注意音乐以外的内容,但这都不是绝对排斥另外一个方面的存在的,有的只是侧重点的不同。

(一)针对情感心理学迈尔提出三个概念

1.期待

人们对刺激物产生的趋向反应,是一种无意识的、本能的反应,而一旦这种趋向反应受到阻碍,就会改变为有意识的状态。而人们由于对某种事物已经具有了某种认识,例如对它的风格有所了解,这种有意识的状态就是一种“期待”的状态。所以,期待产生了“悬念”,导致了一种强烈的心理趋向,期待解决,这就是审美的心理动因。而期待在音乐艺术中能够形成,需要一套“高级的心理程序”,需要人们对所欣赏的某类音乐风格有着稳定的审美直觉关系,需要对这类音乐风格有良好的艺术感受力,而这其中就不仅仅是音乐自身的问题了,它由音乐本体转向了音乐风格方面的把握,而对音乐风格的把握是需要对音乐的方方面面都要有深入了解的,这也就进入了音乐的“参照体系”范围当中了。

2.偏离

在具有某种风格的音乐上下文中,能够引起期待的所有抑制、阻碍、耽搁,都被迈尔称之为对规范的“偏离”,这种偏离体现在表演者身上,他们既保持着乐谱所提供的精确性,又时刻富于创造性地对作品进行演绎,从中体现着表演者的个性魅力,也体现着他对音乐的独特理解;这种偏离也体现在音乐作品本身风格的发展上,例如小调式的音乐中由于随时都可能出现的半音阶因素,使得小调式变得非常不稳定,这就容易产生期待,从而引起情感反应。

3.意义

迈尔认为,音乐的意义存在于音乐刺激物与听众之间的关系当中,而这种关系是一种宏观风格体系的产物,是社会中一定数量的社会群体的共同认识。而音乐刺激物所具有的意义并不存在于音乐自身以外,就在音乐自身当中,听众不断期待的下一个音乐片段,一个音乐事件(一个音符、一个段落或这一整段乐章),“只有当它们指向、表明或暗示某些自身以外的其他事物的时候,才具有意义”。由于期待和偏离的共同作用,听众才随着音乐的发展而产生情感反应。因此,音乐所产生的意义称为“具现性意义”。(www.xing528.com)

(二)对于格式塔心理学

迈尔认为“当音乐作品的意义,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单独的声音词汇时,并非简单地使它成为各部分意义的总和……一个作品的整个意义,区别于作品作为一个单独的声音词汇的意义”。这段话表明了他对于格式塔心理学的理解。

1.良好继续法则

就是人们在听音乐的时候,总是把听到的零星的音乐刺激物趋向于构建一个完整的整体的过程,这就是格式塔心理学所说的“完形趋向”。而这个过程总是一个不断被打断,又不断建构新的完整整体的过程,这就产生了持续的期待张力,推动音乐发展下去。

2.完成和结束法则

这样,音乐过程中就不断地出现完成和结束的过程,而未完成则是一种“结构间隙”的结果,也就是说它只是一个小的层次上的完成,而在大的层次上只是一种间隙而已。

3.形态弱化法则

在某种风格界定下的音乐刺激物之间,必然是一种既相像又不相像的关系,“既非完全的分离或者差异,又非完全的一致和相似”。其中的相像部分保持了该风格的基本特征,而不相像的部分则可能“唤起对澄清和改进的强烈的愿望和期待”,也就是推动风格的发展。因此,这种刺激物之间的差异性是对既有风格形态的部分破坏和弱化,而在这方面如果运用得当,就会推动风格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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