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奥古斯丁来说,波爱修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音乐理论家,其所著的《论音乐的体制》一书,是古代音乐传统与中世纪之间所架起的一座桥梁,它系统化地继承了古希腊罗马的音乐理论,并把它们纳入到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体系当中,对整个中世纪的宗教音乐观,起到了奠基作用。
他也认为音乐是科学。最为著名的是,他把音乐分成三个类别:宇宙音乐、人类音乐和器乐音乐。其中“宇宙音乐”实际上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念,与当时的“和谐”概念相联系。宇宙音乐是代表了宇宙秩序的音乐,是和谐的反映,这种音乐按照波爱修的说法虽然不能被我们所听到,但是一定是有声音的,而这种音乐则是唯一真实的音乐。“人类音乐”则是宇宙音乐的反映,是宇宙音乐与和谐原则在人身体中所产生的影响,人类心灵内部以及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和谐,就表明了这种人类的音乐,这种音乐也并不是真正的音乐概念,只是表明了作为人的“小宇宙”与大宇宙之间和谐性上的共通性。“器乐音乐”才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音乐,如弦乐器、管乐器或者打击乐器等等。对于这种音乐,波爱修站在宗教哲学的立场上,必然地采取了低调的态度,他说“身体技巧就像女仆那样遵从,而原理就像女主人那样统治……所以相对于劳作和行动来说,通过原理来理解的音乐科学则多么令人佩服啊!”所以,波爱修并不反对音乐以及音乐家的活动,但他所指的真正音乐家是那些哲学家,他们探索音乐的本质,但却并不实际演奏音乐。
波爱修把“和谐”定义为“在感觉和理智的帮助之下对高低音之间的不同所进行的一种探索”。所以这里的和谐并不与奥古斯丁的和谐概念相同一,他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听觉在音乐判断中所起的作用,耳朵可以分辨出“高低音之间的不同”,但只有理智才能够分辨这种不同之中的道理。(www.xing528.com)
中世纪早期人们非常信奉音乐和谐是天堂和谐的反映的观点,但天堂音乐与人类的音乐之间具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虽然人们一直试图跨越这个鸿沟,例如大约公元900年莱吉诺宣称“一件乐器的琴弦可以与产生天堂音乐的琴弦相比较”,但真正对这个鸿沟弥补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从表演的音乐家到懂得了解宇宙规则的哲学家的上升过程,不跨越这一阶段就不可能让音乐作为人与天堂沟通的桥梁。但在宗教哲学家看来,这一过程是不可能的,这也就导致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当时的人们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们把音乐当作提高信仰、启迪智慧的手段;另一方面,他们却贬低实际的音乐表演者的社会地位,以及实际音乐道德的、审美的功能。
但这种情况不是绝对的,当时激进的人们,例如伊西多尔、穆里、廷克托里斯等也曾经明白无误地赞扬音乐的道德功能及其愉悦人心的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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