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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音乐审美思想中的礼乐修身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礼乐”是儒家美学思想中的重要概念,但却不是一个自足的概念,而是紧紧围绕“修身”而出现的概念。其实,无论是乐还是礼,它们都服务于一个目的——修身,即:使人成为一个仁人,一个君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二)“礼”的修身路径:由外化内当然,就修身而言,礼和乐有着各自不同的方式,走着各自不同的路径,产生各自不同的功效。修身的最高境界是在七十岁,即“从心所欲不逾矩”。

中西方音乐审美思想中的礼乐修身

“礼乐”是儒家美学思想中的重要概念,但却不是一个自足的概念,而是紧紧围绕“修身”而出现的概念。

(一)“礼”“乐”的双管齐下

“礼乐”是由“礼”和“乐”两个概念组成,最早出现在《论语》中。对于“礼”“乐”这两个概念,我们常常不假思索地将其理解为“主从式”或“正偏式”的关系,认为礼为主,为正,为内容,为目的,而乐则为从,为偏,为形式,为手段。按照这样的理解,则儒家音乐美学只是将音乐看成政治的工具,音乐之所以能够获得很高的地位,完全是因为它能够为政治服务。实际上并非如此。

在上述提到的儒家乐论文献中,无论是孔子荀子,还是《乐记》,他们在处理“礼”“乐”关系时,都不是以主从、正偏关系待之,也不是以目的——手段、内容——形式的关系待之,而是以并列的关系,以相辅相成甚至相反相成的关系待之的。例如“和”与“理”“本”与“诚”“志”与“声”“心”与“躬”“和”与“顺”“易”与“简”“无怨”与“不争”等,是为并列而又相互辅助的关系,只是各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言之而已;而“同”与“异”“内”与“外”“简”与“盈”“进”与“反”“亲”与“敬”“和”与“序”“化”与“别”“天”与“地”等,则是相对、相反的概念,但这相对和相反并不是势不两立、非此即彼,而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也是相互支持、缺一不可的。所以,在这里,不存在我们通常以为的“乐”是“礼”的工具或手段或形式的问题。

那么,礼乐并举的意义在哪里?就在修身。其实,无论是乐还是礼,它们都服务于一个目的——修身,即:使人成为一个仁人,一个君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所以,当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时,就已经告诉我们这个秘密:礼、乐的目的就是成为一个“仁”人。否则,修礼、习乐还有什么意义?同样,荀子在讲了“乐合同,礼别异”之后,也立刻强调“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礼与乐也都是要作用于“人心”,使人心更加丰富、充实、平衡、和谐的。这个理路在《乐记》中得到延续,并加以发挥。例如,它在谈到“乐统同,礼辨异”之后,紧接着就说“礼乐之说,管乎人情”,意思是礼、乐的“统同”和“辨异”都是为了培养人情,规范人情,疏导人情。又如,它在说了“礼主其减,乐主其盈”之后,也立刻就指出:“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减”是因行为越来越合礼,故需要约束、转化的东西越来越少,而这正是“进”。“盈”指丰富,指音乐使人的精神越来越充实、富有,故而日“反”,即返归人心,合乎人性。但无论是“减”还是“盈”,是进还是反,目的都只有一个,即“为文”——使人成为一个有“文”之人,一个美善相得之人。

可见,在儒家音乐思想中,礼与乐没有主从、正偏之分,而是以并列、对举的方式阐述其相辅相成的关系,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来完成人的修身,使人在礼与乐的滋养下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人。

(二)“礼”的修身路径:由外化内

当然,就修身而言,礼和乐有着各自不同的方式,走着各自不同的路径,产生各自不同的功效。

就礼而言,它不仅仅是认知和践行的问题,而是有着一个不断内化、不断自觉乃至自发的过程,即所谓“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论语·颜渊》)。其第一步,便是“学”礼,即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礼,它包含哪些内容,以及为什么有这样的内容。只有了解了才能自觉地遵守,只有深刻地理解了,才能有深度的自觉。正因为此,孔子反复告诫他的学生:“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并特别强调“学”的重要:“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论语·阳货》)如果不好学,不扎扎实实地去学,即使有对仁、知、信、直、勇等好品格的主观向往,也终会无所成就。当然,光有学还不够,还应该有对所学对象即“礼”的喜爱,还应该努力地去践行。他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逊)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礼”是重在“行”。他曾描述过修身的三个层次,即知、好、乐:“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知是学的成果,但这只在修身的初级阶段,因为光有对礼的认知,还不能说明什么。再进一个层次便是“好”,即有对礼的爱好、向往。有爱好和向往,就会有动力,就易于在行为上实现出来。但是,将礼在行为中实现出来仍然不是最高境界,最高境界是“乐”,即在实践礼的过程中感受到真心的快乐。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意味着真正享受到礼的精神报偿即快乐,也才能够使自己对礼的践行持之以恒。(www.xing528.com)

这方面,孔子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他曾经述说过自己修身的过程:“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学”就是学礼,是对礼的知性的把握。他对学礼是极为重视而且谨慎,所谓“学如不及,犹恐失之”(《论语·泰伯》),即反映出这个心理。他也对自己的好学颇为自许:“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公冶长》)到三十岁时,礼的认知性学习基本完成,可将此知识用于社会,此即“立”。到四十岁时,通过不断运用礼的知识,对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社会亦有更深广的洞察,此为“不惑”。五十岁时又进一步体会到社会历史自然人事皆有其自己的规律,个人无法改变,此即为“天命”。经过这样漫长的修炼,人的内心、性情也更加成熟,认识也更加通达,故不管听到什么议论,也都能够正确地对待,此为“耳顺”,即六十岁时的境界。到这里,已经算是常人难以达到的境界了,但还不是修身的最高境界。修身的最高境界是在七十岁,即“从心所欲不逾矩”。此时,不管你主观上想怎样,但都自然地符合礼的规范,因为此时,外部的规范已经完全转化为自己内在的自觉要求甚至是自发的行为了。如果尚未将礼转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那么你对礼的遵循就还是被动的;被动,就免不了有无奈,有痛苦,有不自由的感觉,那就不能算是最高境界,也不能算修身之圆满成功。他说:“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颜渊》)这只是指出修身的方法,不是最高境界,因为它只表示自己弗“畔”,即不违背礼的规范,尚未从中得到快乐。快乐是在你将外部规范完全转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之后出现的。《乐记》有云:“礼自外作”,“礼也者,动于外者也”,就是说礼是外部给人的规范,学礼修身就是从外部规范人手,然后一步步地将其内化。又说:“礼主其减”,“礼减而进”。之所以“减”而后“进”,是因为学礼的过程就是不断地将礼的规范内化(即转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的过程,随着修身的不断深入,境界不断提高,有待转化的礼也就不断减少,是之谓“减”;而这减少正说明你修身的进步,故而为“进”。礼对人的修身所起的作用,内涵是很丰富而且深刻的。

(三)“乐”的修身路径:由内化外

再就乐而言,则与“礼”不同。礼是由外向内,乐则由内向外。《乐记》云:“乐由中出”,“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中”“内”均指“心”,是说音乐直接作用于内心,然后由内而外,对人的行为进行调节,即所谓通过音乐使“心正”,使“意诚”,然后再延及人的言语、举止、行为,使之与他人、与社会相协调。这方面的论述在《性自命出》中即已开始。例如:“凡古乐动心,益乐动旨,皆教其人者也。《赉》《武》乐取,《韶》、《夏》乐情。”音乐能够打动人心,教化人品。不同的音乐还有不同的功用,有的使人进取(“取”),有的使人真诚(“情”)。而之所以要用音乐来作用人心,则是因为音乐有其特殊之处。其一是前面涉及的“化人也速”:“凡学者求其心为难。从其所为,近得之矣,不如以乐之速也。”在日常生活中,要改变一个人的心是比较困难的,但音乐能够迅速有效地实现。其二是,音乐对心的影响十分深入、真切。儒家一贯重视心的真诚,将它视为君子人格的重心所在。所谓“虽能其事,不能其心,不贵。求其心有伪也,弗得之矣。人之不能以伪也,可知也”,就是这个意思。修身首先就要做到心诚无伪,这方面,音乐是一个很好的助手。其缘由,也就是后来《乐记》所总结出来的那句名言:“唯乐不可以为伪。”

应该说,对于乐的修身功用的思考,《性自命出》只是开了个头,接着在荀子的《乐论》中,便得到集中而又充分的探讨。荀子也充分肯定音乐影响人心、改善社会风气的功能,他说:“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但他的突出贡献,是更确切地阐述了音乐在其修身过程中的原理和机制。在孔子和孟子那里是将音乐的修身功能归之于“美善相得”“文质彬彬”(孔子)的“中和之美”,以及以“仁”“义”为表现对象的观点,比较侧重于内容的方面。而在荀子那里,更关注的则是音乐的形式特点对于心理与行为的作用。他说:“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

“流”即放纵;“辨”即明晰;“諰”应为担心,有“怪异”“邪魔”之意。在他看来,能够影响心灵、实现修身目标的,并不一定非要表现“仁义”方面的内容,而就是靠特定状态的音乐形式。其中“曲直”是旋律的起伏,“繁省”是音的疏密,“廉肉”是音响的细微与饱满,节奏则是指速度的快慢。这些形式的安排只要做到“乐而不流”,“辨而不諰”,即符合“中和之美”的要求,就能够使心得以平、气得以和,完成修身的第一步——由乐动心即“动于内”的一步。

“动于内”完成之后,它又是如何再由内心转化为外在行为的呢?对此,荀子做了这样的解释:“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而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

那时的音乐是诗乐舞一体的,所以在欣赏音乐时,是既有听,还有做亦即动作。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旬子也只是从形式方面加以论证的。“《雅》《颂》之声”就是平和之声,“俯仰屈伸”,“缀兆”“节奏”,也都是乐舞的形式因素。正是这些特定的乐舞形式,才使人“志意得广”“容貌得庄”,行止、进退有序的。他将音乐的这种从人心到行为再到社会风气的连锁作用,用简要的两句话加以表达,即:“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奸声”和“正声”是指不同的音乐,“逆气”和“顺气”是指听乐人的内心反应。由“声”到“气”,是音乐的“动于内”。“成象”是指内心的状态外化为可见的行为,“治”“乱”则是它们分别产生的社会效果。由“气”到“象”,便是“见于外”的过程。这由“声”到“气”再到“象”的转化机制,就是感应,就是“同类相动”,即“唱和有应,善恶相象”。这样我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孔子为什么在“兴于诗,立于礼”之后,还要加上一个“成于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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