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研究对象的确立和具体问题是如何界定要达到的目标,然而,我们如何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呢?这是音乐美学研究方法的问题。从音乐美学发展的历史角度来看,人们选择的研究方法不是一种而是多种,而最重要的是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三种方法和手段。现代音乐美学的研究正是基于这三种途径和方法的结合,吸收和学习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新方法,使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使音乐美学的研究更加丰富、生动和富有启发性。
(一)哲学的方法
哲学方法在音乐美学研究中被广泛运用,实质上,美学本来就是哲学的分支,音乐美学自然与哲学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以哲学方法来研究音乐美学就极为自然。而就学科发展历史而言,古今中外的音乐美学理论都是建立在特定的哲学思维基础之上的,其研究的方法也与哲学研究方法类似。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人类社会与人类思维规律,不仅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同样也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与此相同,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领域规律的学科,它不仅是在认识论上足够成体系,在方法论上也套用的是哲学的模式,对音乐的表象加以抽象的总结,寻找万变中不变的规律。尤其在于音乐本质的研究,用哲学的认识方法与方法论更加得心应手,那些对音乐有着不同观点或意见相左的音乐家,说到底就是哲学立场上的对立。不管是从认识上,还是方法论意义上来说,音乐美学都是一种思辨的哲学。从这一判断来看,哲学对于音乐美学而言,毋宁说是研究途径或方法,还不如说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
日本音乐学家野村良雄曾就使用哲学研究方法对音乐美学进行研究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他认为:“我们是从整体性和根本性的条件出发,来进行哲学上的批判行为,使得这样的思想更为有思辨的力度,特别是针对自我的批判。在做音乐的科学研究时,音乐美学不能等同于音乐学,不能停留在科学的印章上。我们要做的,是将音乐美学看作‘音乐哲学’。”除此之外,波兰音乐学家卓菲娅·丽莎也提出相似的观点,“现在的我们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概括的、理论化的世界观。在学术的发展中要将唯物主义哲学贯彻到其中,不仅仅是在口头上承认其基本原则,而应将这些原则矢志不渝地应用到相关学科领域,并以唯物主义的眼光作为批判的武器去批判旧日的理论。”
而对于我国当下的音乐美学研究,也要采用特定的哲学思维进行支持。具体而言,即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为指导,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与音乐美学的研究相结合。在这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音乐美学的研究方向得到了基本确定,在研究过程中的逻辑思维和体系框架的搭建也得到了基本的保障。
(二)心理学的方法
音乐活动属于人的主题的行为,并且是对人的心理活动的反映。音乐时间行为有三个基本环节。在音乐表演时,音乐活动不得离开人的内心活动,且以内心活动为基础。音乐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弹奏进心中。对弹奏者和欣赏者心理活动的感受的探索研究,对于音乐美学的发展问题至关重要,正因如此,在音乐美学分支领域中,有不少人在心理学这一块做文章,甚至这种研究方向成为学科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支脉。德国音乐百科辞典《音乐的历史与现状》在西方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其中对音乐美学条目有长达几万字的描述。它将音乐美学分为历史方面和心理方面两大部分。卓菲娅·丽莎在她所著的《论音乐的特殊性》中,将音乐美学与心理学研究相结合,并认为在进行音乐考察时,也应当以结合心理学考察为基本原则。这就要求研究者将音乐作为艺术的一个种类来看,因而音乐现象也应当是一种社会化的人类心理活动现象。与此同时,还要对音乐作品中存在的特殊的心理活动进行研究,并将这种心理活动与其他艺术形式中的心理活动相区别,进而提炼出其特殊性。西方现代音乐学从人的心理的角度来研究的有很多,如韦莱克的《音乐心理学与音乐美学》、L.迈耶尔的《音乐的感情和意义》等。需要强调的是,音乐心理学有它自己的研究对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部门,但是它的重要领域,关于音乐创作、表演、欣赏等方面的人的心理活动的演变及展现出来的特点与总结出来的规律,都与音乐美学的内涵遥相呼应,不仅仅是音乐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同样也是音乐美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除了这些,音乐心理学采用的一些研究方法,如内省法,是通过自我陈述、创作手稿等历史记录来对当时创作的心理活动做出归纳分析,总结规律。二是问卷法,通过普遍的题目,对音乐家和欣赏者展开问卷抽查,从数据中得出结论。三是测量法,将音乐行为或是心理感受都按照数据测试的方式或定量分析的方法记下来。四是实验法,应用先进的科学仪器对音乐活动的生理心理功能进行科学的测量,这些科学方法获得的系列研究成果,为音乐美学的进步与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材料,使音乐活动的研究更具有可观测性、可重复性和准确性。
(三)社会学的方法
音乐作为人们特定活动的精神产出,其实质的土壤是人类社会和人类的生活,因而,不论是何种风格的音乐,都是对人们的当前生活和内心活动的反映。并且在特定历史背景条件下产出的音乐作品也会对人类社会产生影响,而音乐本身具有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就在其参与人际交流的过程中得以实现。
社会学的方法要求我们对音乐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性质展开研究,并将其与音乐的美学相联系。音乐对社会的作用自古以来都是音乐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中外不少学者都对音乐的社会作用赋予了极大的认可,并对音乐所具有的音乐背景发表了一系列自身的看法。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是音乐艺术的总体规律,因此其必然涉及社会性质等方面的问题,音乐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如果脱离社会而研究音乐美学,其结果也必然是脱离现实的,是无法对现实社会产生作用的。因此,脱离社会性的音乐美学研究,是毫无价值的。
在研究音乐美学社会问题时,需要关照的是人类文明的程度与社会进步的大方向,应该站在历史的高度,从科学的立场表明音乐的社会性作用。一方面要避开功利主义的狭隘心理,或把作用一切归功于政治目的的简单化,只对音乐的教化功能加以肯定、扩大化,而忽略了音乐本身的审美倾向和令人愉悦的功能;另一方面是要否定只大谈音乐的审美愉悦性质,而将教化作用撇之不论的理想主义论调。
在音乐美学的研究中,对社会学的研究成果进行恰当的利用,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社会学研究方法可以推动对社会音乐生活的调研,通过调研能够较大程度地得到具有真实性的社会学性质的音乐资料。除了这个,与音乐社会学相关的著作和学术研究也对音乐美学有一定的参考意义,音乐社会学与音乐美学的社会研究有重合的地方。
上面所说的哲学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方式的结合,综合成为音乐美学的整体架构。尽管在不同的研究课题上会应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但是应用科学的方法才能对美学问题有着更加全面和彻底的把握。就像野村良雄说的,什么样的立足点才是正确的,那必将是能够扎根于、把握于音乐的本质基础上的,能够体现音乐之美的音乐活动的表现形式。如果只停留于幻想和理念层面,或者只从心灵意义出发,那都不能算是全面的把握。他时刻提醒着研究者,从哲学和心理的精神领域出发很容易走向孤立和绝对,也就走向了死胡同。日本音乐学家神保常彦也曾谈论到:“音乐美学在很大意味上是哲学的,有心理学式的,也有社会学式的,不论是何种派别,只要是以音乐为存在的根基,那么都可以归纳进音乐美学的内容当中。”(www.xing528.com)
实际上,就音乐美学的方法论来说,其大体的观念并未对这一基本事实进行否认。就像从根本上看音乐美学就是音乐哲学一样,从方法论角度来看,音乐美学的研究的那一套方法是承袭于哲学的,应用思辨的力量对音乐的美学基本规律进行剖析。
这一点与心理学中采用的内省或实验的方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尽管心理学、社会学中的不少研究方法都对音乐美学的研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这些都仅仅处于音乐美学研究的次要地位。
(四)20世纪现代音乐美学在研究方法上的新扩展
20世纪的现代美学研究在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影响下,试图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用新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解释音乐美学的基本问题,给音乐美学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以下举两三个例子。
20世纪30年代以来,随着语义符号学的不断发展,音乐美学的研究也开始将这一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引入,这种研究获得了学者的普遍关注。在现代语义学与符号学理论的支持下,我们可以通过概念及其逻辑表述来说明现实中的种种事物和思想观念,但这种方法却很难表达人的思想感情与内心体验。相比较而言,艺术符号就有更为强大的情感表达能力。艺术符号不仅能表达出某一事物的大致形态,还能够生动地表达出人类的真实情感。音乐作为一种最具情感表现力的艺术,其形式和情感之间有着难以置信的一致性。语义符号学的音乐美学以此为基础,为人们认识音乐开辟了新的途径。
在20世纪西方哲学界当中,现象学理论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波兰哲学大师和美学大师茵格尔顿把现象学的原理和研究方法应用到音乐美学上来,并认为,如果深挖音乐的本质和其存在方式,就会发现其与人类社会中其他的客观实在的事物有着一定的差异性。事实上,音乐是一种纯粹的意向性对象。为了对自己的理论进一步进行完善,茵格尔顿特别关注音乐和一致性的问题。在这方面,他认为音乐作品本身并不等同于记录乐谱,也不等同于作品的演奏和欣赏活动,它们都为各自的主体的意向性活动所决定。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人们逐渐认识到音乐艺术所具有的特殊本质,尤其为研究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其同一性等问题打开了思路。
根据现代信息理论和人际传播理论,始于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接受美学认为文学艺术的创作和欣赏是一个信息和人际传播的过程。在对以往美学和艺术理论的回应中,主要的焦点是对作家作品的研究,忽略了读者所接受的问题,而美学则特别关注信息的接受者,即读者,关注文学艺术作品的接受史或效用史。德国音乐家埃格雷希特的《论贝多芬的历史》是一部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接受美学为人们理解音乐创作与欣赏的关系,理解音乐的功能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研究方法。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者试图运用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研究方法来对音乐美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究。这种研究思路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高新科技发展的影响。事实上,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一直都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所以在面对一些崭新的研究方法时,我们既不能一味否定,也不可盲目使用。在对未来音乐美学研究方法进行筛选时,应当采取以下几点基本态度:首先,要充分了解每种研究方法的本质是什么,明确通过一种研究方法进行研究的最终目的,进而逐步分析其研究优势与劣势;其次,要探索各种研究方法所依赖的社会、历史、哲学原因和根源;最后,从批判的角度研究和识别这些新理论和新方法的优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供我们参考和借鉴。
当代中国美学研究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音乐美学体系。在这一目标指导下,音乐美学的方法论也应当有一定的创新,要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但无论怎样创新,都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这也是任何一种音乐美学研究方法论都离不开的基本原则。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对于音乐美学的基础理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它具有高度的普遍性和抽象性。一方面,它要求音乐美学有实践经验作为理论来源,它处理的是完整的实践经验,而不是局部的、个体的,因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音乐美学才能进入概括和抽象,从而达到对音乐艺术审美规律的一般理解。音乐美学必须服务于音乐实践,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和发展,这种服务和促进不仅仅是时间问题,而是在音乐实践中发挥基础性和规律性的作用,从高审美层面为音乐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因此,音乐美学的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必须是更高层次的、哲学的。
所谓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是指在进行音乐美学研究时,要结合历史发展状态,对音乐美学的发展规律进行总结。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音乐美学思想的总结和对比,能够反映出不同时代的社会状态和人民生活状态,对社会音乐形式的发展影响很大,当然也是音乐美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音乐美学的基本理论性质也决定了它必须尊重历史规律,将音乐艺术的逻辑与历史规律相结合,不能只在较低阶段的感性反思或对历史现象的简单描述中获得理想的研究成果。对各种音乐历史现象的哲学逻辑概括和论证可以被认为是音乐美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因为只有这样,音乐美学才能被提升到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中去,从而实现对音乐艺术规律的真正理性的理解。一些历史的或现代的音乐美学,虽然在方法论上能够给我们以启发,但它们中的许多往往只关注自身逻辑体系的结构,而没有关注适当的历史深度。很明显,这种类型只是一系列历史现象,但没有理论上的概括,不可能抽象出对各种历史现象的规范性理解,也不能满足音乐美学学科本身的要求。
总之,要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音乐美学,必然要经历十分漫长的过程,其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问题。但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只要从当下开始,树立清晰的目标,并不断朝这一目标迈进,终有一日这一目标就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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