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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策略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脆弱区生态现状以及现有保护和修复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面从区域性、整体性、政策性、创新性、长效性五个方面提出保护对策。(四)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推进科技创新引领当前我国生态修复主要集中在生态系统层次,针对局地生态退化开展修复实践较少,且局地尺度的修复措施难以整体提升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

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策略

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脆弱区生态现状以及现有保护和修复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面从区域性、整体性、政策性、创新性、长效性五个方面提出保护对策。

(一)针对不同生态脆弱区特征,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总体上看,长江经济带涉及的四个典型生态脆弱区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受到损害,呈现不同程度的退化现象,水土流失、石漠化、湿地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生态保护形势严峻。因此,根据因地制宜、自然修复与人工措施相结合、惠及民生等原则,应综合考虑生态脆弱区的资源、环境、经济等因素,针对不同的典型生态脆弱区,分别制定生态恢复的基本措施和技术对策。西南的石漠化地区,同时也是经济相对落后和贫困问题较突出的地区,植被覆盖度低,虽降水丰沛,但因喀斯特地形渗透严重,农业产量很低,依靠当地有限的土地资源,地方经济无从发展,贫困户收入无法提高,应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建议结合国家扶贫政策,开展生态移民工程,科学休耕,让土地休养生息。西南山地农牧交错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先移后封”的修复措施,同时在生态脆弱区开展水土流失、坡耕地及清洁型小流域、破损山地和工矿废弃地等综合整治,加强丘陵岗区、荒山等生态系统修复,减少水土流失。中游两湖地区应实施水系整治工程,统筹解决洞庭湖和鄱阳湖湿地萎缩、生态退化问题,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林还湿、开展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建设。目前长江污染主要集中在长江下游及入海口,需全面评估和梳理长江中下游现有各类水利工程的功能定位,在有条件的地区对混凝土硬化的河岸带和滨湖带实施生态化改造,针对河网黑臭现象按片区集中精力打歼灭战和加大湖泊富营养化治理力度。

(二)有序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系统整体治理

将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增强长江经济带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要整体推进森林、草地、湿地、湖泊等生态系统的系统保护,提升流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在生态环境脆弱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首先开展典型受损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以实现全面遏制长江经济带生态退化,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提高,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的大保护目标。

(三)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后续监管(www.xing528.com)

为加强长江经济带典型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和保护,长江经济带沿江各级政府应根据主体责任不改变的管理原则,明确生态修复和保护的部门职责与管理要求,实现山水林田湖的统筹管理。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监测与监管体系,对已经开展的生态修复工程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日常监控和定期评估,实现常态化监管。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及时掌握生态修复和保护的动态变化。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行分类分级的补偿政策,将生态保护补偿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创新融资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以PPP等形式参与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与修复。严格评估考核,加强生态修复工程后续监管,定期对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四)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推进科技创新引领

当前我国生态修复主要集中在生态系统层次,针对局地生态退化开展修复实践较少,且局地尺度的修复措施难以整体提升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因此,应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措施与修复治理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突破局地尺度的恢复治理范式,要根据生态脆弱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开展基于生态功能的退化生态系统评价技术与诊断方法研究,识别区域生态退化的关键指标,建立基于生态服务功能的退化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等级判别标准及相应的技术方法,分析导致区域生态退化与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的驱动因素,通过建立区域调控与局地修复技术相结合、区域生态功能提升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修复模式,探寻不同类型生态脆弱区的适宜修复模式。

(五)加快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构建长效保护机制

目前长江经济带的管理主要采取单一部门、单一要素的管理方式,条块的分割和交叉比较严重,区域与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缺乏具有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的大区域合作平台。现有的长江流域综合机构长江水利委员会,职能偏向水利,主要负责防洪和水电。应尽快制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流域管理的目标、原则、体制、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建立覆盖全流域的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相关制度和措施,通过法律法规有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长江经济带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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