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长江经济带以牺牲生态环境的代价换取了经济的发展,但生态保护工作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也大大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做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指导下,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可观成效。
(一)完善防汛抗旱体系,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长江流域的水旱灾害防治以及河道整治从新中国成立伊始一直持续至今。通过水利枢纽的建设与全流域河道整治的不断深入,长江流域的综合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特别是三峡工程建成运行,流域防洪抗旱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结合水库群联合调度、调水调沙、退耕还湖、平垸行洪等调控措施,长江沿线防汛抗旱能力有了大幅提高,水旱灾害得到了有力的扼制,干流和支流河势的归顺也显著改善了长江的通航条件。加之近年来生态调控的广泛开展,水利枢纽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长江沿江省市高度重视河道整治工作,几十年来通过制定治理规划、强化监测巡查、加强节点控制、加快崩岸治理、强化应急抢护等措施,全面加强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河势控制和崩岸治理,目前长江中下游干流河势总体稳定。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注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的防治,并积极应用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态农业、生态移民等手段大力开展综合治理。长江源头的青海省树立生态立省的理念,打造上游生态屏障,着力抓重大工程建设,如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一期工程、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祁连山生态保护区建设工程、三江源国家生态公园建设等;四川加快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等,2016年完成营造林1113.7万亩,同比增长27%,增加森林面积628.5万亩。中游以湿地为保护治理重点,建设了大量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已基本形成了以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到2016年底,共建立了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80处、湿地公园314处。此外,还确定了国际重要湿地7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和省级重要湿地89处。但在“抢救式保护”的策略指导下,部分湿地保护区建设较为仓促,尚存在一定的保护空缺。下游则大力开展水污染治理,将工程与非工程治污措施有机结合,有效改善了长江中下游的水质情况。长三角地区着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如浙江全面吹响“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号角,消灭超过1万多千米的黑臭河,2016年实现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同时构筑了五级河长体系,配备各级河长6.1万名。
(三)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共完成营造林1019.48万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完成营造林任务504.97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面积572.79万公顷,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达到357.33万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9万公顷。“十二五”期间,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23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7.5个百分点,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81.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34.4%,二氧化氮浓度保持稳定。与2013年相比,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从67μg/m3下降至53μg/m3,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从88μg/m3下降至75 μg/m3。(www.xing528.com)
(四)治污工程加快推进
“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增加约9.3万千米,再生水利用设施增加约80万m3/d,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加约2400万m3/d,污水处理率提高13个百分点左右。煤电脱硫机组和脱硝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分别提高30%和85%,安装脱硝装置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比例提高82%,安装脱硫装置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占比分别提高55%和52%。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2.45%和12.6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20.27%和21.11%。
(五)流域规划不断发展
长江流域的总体规划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目前,在长江干流和诸多支流上,均编制了统筹流域开发和保护的综合规划,在客观评价流域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开发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求,为水资源的具体利用和保护制订了计划。同时,长江水利委员会还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诸如河道整治、防洪蓄洪、退田还湖、水利发展、水资源保护、生态隔离带、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指明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心与发展方向,并建立了流域生态环境体系,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部署和稳步推进。
(六)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长江经济带既是经济发展带,更是生态共同体。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协同合作机制不断健全。2016年以来,以省际协作为重点,沿江省(直辖市)加快推进了体制机制创新。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的实施,为母亲河永葆生机发挥了重要作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和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考核制度日益深化,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长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向好。重庆、贵州、湖南、湖北建立跨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和长江上游地区流域水库水情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流域环境监控力度。新安江开展上下游水环境补偿,进行跨区域补偿的有益探索。与此同时,各省市一批重大的体制机制改革项目落地实施。如湖北省主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青海省提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划定生态红线、建立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环保分类考核等为重点,带动其他领域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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