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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及评价体系-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美丽乡村建设评价体系2019年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了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福建省标准化院主导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

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及评价体系-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5年4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对全国各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在技术和管理上进行统一要求、统一规范,该指南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要遵循政府引导、村民主体,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统筹兼顾、民主规范的总体要求,按照因地制宜、村民参与、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基本原则开展村庄规划,提出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强化规划引领,做好统筹和顶层设计。该指南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八大内容及21项量化指标。

(一)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内容

1.村庄规划

明确了房屋建筑、公共服务和管理设施、基础设施、生产经营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防灾减灾、人文景观保护与利用等村庄规划的基本要素,规定了村庄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系统规划要求。

2.村庄建设

规定了道路、桥梁、引水、供电、通信生活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要求。

3.生态环境

规定了水、土、气等环境质量要求,对农业、工业、生活等污染防治,森林、水体、植被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道整治、土壤环境及农田质量改善等生态保护与治理,以及村容维护、环境绿化、厕所改造等环境整治进行指导。

4.经济发展

规定了美丽乡村的农业、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的发展要求。

5.公共服务

规定了医疗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便民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6.乡风文明

提出了弘扬文明风尚、开展文明建设、提升文明素养的要求。

7.基层组织

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村级组织,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8.长效管理

明确了公众参与和监督两个长效管理机制,规定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制度,建立保障与动态监督机制等要求。

(二)美丽乡村建设量化指标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与现行的标准、法律法规相协调一致,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并给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对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等提出了有关美丽乡村的重要量化指征共21项,包括:村庄道路路面硬化率达100%,村域内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达70%以上,林草覆盖率平原地区达20%以上、丘陵地区达50%以上、山区达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70%以上、卫生公厕拥有率不低于1座/600户,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以上,农村五保供养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50%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50%以上,村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管护人员比例不低于常住人口的2%。

(三)美丽乡村建设评价体系

2019年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了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福建省标准化院主导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GB/T 37072—2018)。该标准紧扣《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中的建设要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要求,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计算方法等通用方法,以便更好地引导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还老百姓绿水青山。

1.评价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和注重实效的综合性评价原则。(www.xing528.com)

(2)坚持定性与定量、基础与加强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分类原则。

2.评价内容

在指标选取上,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选择GB/T 32000中规定的主要方面作为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即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

(1)村庄规划指标。该指标强调“规划先行”,有5项子指标:规划合规性,规划衔接性,规划流程,规划编制要素,编制规划村民参与性。

(2)村庄建设指标。在村庄建设方面选取如下子指标:基础要求;设施安全性;设施完整性;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制度;管护人员比例;村主干道路面硬化率;路、桥设施;广电、通信设施;饮用水设施;饮用水安全覆盖率;供电设施;土地;水利设施、防灾基础设施;人行道铺装材料、传统街巷建筑材料;照明路灯

(3)生态环境指标。生态环境指标是核心指标之一,主要包括如下子指标:大气、声、土壤环境质量;水体水质;病虫害防治;农业生产废物;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养殖业污染物;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生态环境设施管理维护制度;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收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生态保护;生态治理;村容巡查制度;村容维护;林木花草养护制度;林草覆盖率;厕所;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卫生公厕拥有率;公厕管护;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生态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管理与维护运作。

(4)经济发展指标。经济发展指标共有如下子指标:特色产业;村级集体收入;产业融合;经营主体;农村电商;产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品牌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标准化试点。

(5)公共服务指标。公共服务指标包含如下子指标:村卫生室(所、站);村卫生室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学校幼儿园建设;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文体活动场所设施;文体活动;乡村文化;乡村文化管护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村民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五保供养目标人群覆盖率;五保户集中供养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劳动就业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防(避)灾;公共安全人员配置;便民服务机构;公共交通服务;商贸服务;养老服务;视频监控设施;文体活动;乡村特色活动;商贸网点信息化。

(6)乡风文明指标。乡风文明指标共有如下子指标:文明宣传教育;文明建设成效;各级表彰。

(7)基层组织指标。基层组织包含如下子指标:组织健全;规章制度;领导班子;乡村治理效果;工作档案;基层组织荣誉。

3.指标体系

美丽乡村建设评价指标分为两个层级: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不同要求,二级指标又进一步细分为两类。①基础项: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应评价的指标项目。②加强项: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鼓励实现的指标项目。该指标体系由100个指标所构成。这100个指标中有定量指标22个、定性指标78个,分别从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等层面度量和描述了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表8-2)。

表8-2 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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