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说,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意味着一次重大的伦理转折,在转折过程中要完成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站在“社会-人-自然”三者相互连接的基点上来制定相应的原则和规范,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1.生态公平原则
公平、正义作为核心要素、内在要求和基本原则,蕴含于生态文明之中。生态公平指的是生态利益和负担的正当分配,无论是当代人还是后代人都应拥有同等的生态权。生态权是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长期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公民生态权不是一般的生存权,它侧重于人类的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确立保护生态权是社会正义的需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然而,现实生活中生态权利、生态责任、环境风险分配等生态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生态环境遭遇破坏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为此,在着力解决环境问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着重关注生态公平问题,积极构建公平的生态文明理念,实现既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种际公平,也要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代际公平、代内公平。
(1)实现种际公平。种际公平是指人类与自然之间应该建立起一种平等公正的关系,在维持自然健康稳定的基础上,追求人类社会的持久发展。实现种际公平首先要以公平的视角看待自然,摒弃征服自然的思想认识,打消以地球主人自居的自恋情结。人类离不开自然,与自然共生、共存、共融是必然选择。其次要明确人类既有使用自然资源的自主权利,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义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最后是要承认自然本身的存在价值、尊重自然界其他存在物的基本需求,人与万物在生态系统中地位平等,只是扮演角色各不相同,自然生命链中每个存在物都公平地享有生存和繁衍的权利。坚持公平的价值取向,构建人与自然关系层面的种际公平,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基所在。
(2)实现代际公平。公平正义是构建合理社会的理论基础,处于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社会形态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不同。代际公平就是指不同时代的人(尤其是当代人与后代人)能够公平地占有和使用资源与环境、承担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实现代际公平实则是期望当代人在开发自然的过程中,既能使当代人过上幸福生活,也能兼顾后代人的生态需求。这就意味着当代人在获得和利用前人留下的自然遗产之时,理应为子孙后代留下同等或者更加丰富的遗产,享有前人的获得是权利,保持后代的获得则是义务;也意味着要保证后代如当代人一样能够拥有选择使用自然资源的权利,这是每一代人公平享有的基本权利;还意味着当代人不能剥夺后代人享有同等美好生存环境的权利,我们有义务为后代人保持生态环境的良好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为了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我们要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
(3)实现代内公平。生态公平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理论支点和实现方式。生态公平涉及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解决。要保证后代人能够享有自然资源的选择、获得以及良好生态质量的公平,首先需要关注和解决的是代内公平问题,尽可能地节约和保护自然资源。所谓代内公平,就是指同代人之间应该公平地占有和使用资源与环境,分配保护环境的责任与义务。一方面要做到自然资源使用的公平。人人都有使用自然资源的权利,也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人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需求剥夺他人同等的权利,或者逃避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代内公平的核心所在。另一方面要做到生态环境风险承担的公平。在实际生活中,地区、财富等多种因素导致了环境风险分配上存在着不公平的问题,老少边穷地区或人群往往承担着更大的生态风险。为此,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落到实处,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机制,让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生态风险,履行生态治理的义务。(www.xing528.com)
2.生态效率原则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增长与工业化发展主要依靠资源型增长路线,以高投资、高能耗、高排放、低质量、低效益及低产出为特征的工业增长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在目前经济增长相对平缓的“经济新常态”阶段,中国的工业绿色转型,面临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双重压力持续增大。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实现绿色发展的背景之下,如何争取在最少的资源消耗和最轻微的环境损害前提下,取得最优的经济产出和最高的生态效率,是现阶段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迫切而关键的问题。生态效率概念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用得较多,是当前OECD国家使用的一种全新的环境管理方式。生态效率(eco-efficiency,缩写为EEI)是指生态资源满足人类需要的效率,它是产出与投入的比值。产出是指企业生产或经济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投入是指企业生产或经济体消耗的资源和能源及它们所造成的环境负荷。生态效率原则旨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力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使其环境影响最小,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思想内涵。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必须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生态文明建设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能源效率和持续发展能力,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态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提高生态效率。因此,生态效率也成为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原则之一。
3.互动和谐原则
生态文明环境伦理既不是人类中心主义,也不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而是以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为中心,生态文明是相对于工业文明导致的种种弊端而提出的新的文明观,当今世界面临的严重的生态危机需要生态文明的化解,它要求我们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的。因此,互动和谐成为生态文明的重要原则,具体体现为经济和谐、生态和谐和社会和谐相贯通。这一原则要求在人地和谐统一的系统价值观的基础上,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保持在自然生态系统限制之中,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自然环境有序进化,实现人地良性互动、共同繁荣,既“人地双赢”。生态文明的互动和谐原则倡导生态整体性思维,以全面的视角观照人的生存状态以及人与自然界其他物种之间的关系问题,将人与自然作为一个整体去对待,维持人的需要与自然界资源供给能力的均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即“人与自然是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待、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互动和持续发展。这一原则要求我们转变自身观念,主动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关系,将生态效益作为衡量自身需要的标准,尊重自然规律,以自身实际行动保护自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注重构建“自然-人类-社会”互动发展的关系构架,以整体性思维审视自然与人们生产生活的互动关系,链接人与自然之间生命的共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多生态优质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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