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民族音乐学概论:描述原理及类型简介

民族音乐学概论:描述原理及类型简介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描述的前提是构思,因为任何音乐事象的描述实施,首先要进行构思才能科学地展开。因此,对民族音乐学课题研究的陈述来说,处理好文字描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此后我们在某些关于“深描”理论的讨论和表述中,也发现将格尔茨所持“解释”或“阐释”概念相混淆的现象。这显然是说,“阐释”的来源和基础是原生性的叙述和显微式的深描,而不是“阐释”自身。

民族音乐学概论:描述原理及类型简介

在所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描述一向被学者看做是科研的基础工作,民族音乐学自然也不例外。美学家V.C.奥尔德里奇在所著《艺术哲学》中,曾从艺术理论的逻辑阐述角度,将研究者对艺术的描述置放在整体艺术科研工作的最底层。他说:“我们可以形象地说,描述位于最底层,以描述为基础的解释位于第二层,评价位于第三层。”[2]他的这一“三层结构”表述,可以用下列图式来简洁地加以显示:

这种对科研陈述形式逻辑差别的不同层位表述,由于是作者“形象地”比喻划分,丝毫不含所涉层位的价值高低评定因素,所以奥尔德里奇在论述前便首先解释说:“描述、解释和评价在实际进行的艺术谈论中是交织在一起的”。如此解释的旨意,显然是要避免人们将他关于“描述”的层位划定,错误地理解为是“低级”、“简单”的陈述方式,而其他的陈述方式,要“先进”于描述。

以笔者所持学科基本理论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奥尔德里奇所说的“底层”,就是“基础”,它不仅不是低级、简单的工作步骤,而且是确定事实、具有独立价值的通向解释和评论的“奠基工程”。一位民族音乐学工作者如果只坚持纯粹的描述,不去解释它,那是不成熟的;但是,反过来,如果去贬低描述的意义,企图想要越过描述阶段,立即去进行解释工作和建立理论,那也是幼稚的。因为这种解释因缺乏确定的具体事实为依据而总是不那么可靠,就像是一座在奠基工程中偷工减料的伪劣建筑,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

描述的前提是构思,因为任何音乐事象的描述实施,首先要进行构思才能科学地展开。

所谓“构思”,就是将原本松散的各种类型的音乐事象资料(主要是文字、乐谱和图表)集中起来转向智力构建。这些资料不能是一些拼凑的音乐事实,因为拼凑不是构思。描述者必须通过思维的吸收和判断,对资料加以选择、限制和简化,并将无关紧要的微小事实略去,然后在描述者头脑中形成一幅将要描述的完整图画。至于描述构思所用音乐事象资料,是立足于自身的直接观察还是取用他人的直接观察,从描述程序上说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这些音乐资料必须经过描述者主观的判断,而这种主观判断又往往因人而异、各有差别,一方面是要防止这种偏向,即描述者在使用自身直接观察所得资料时,在与别人的观察资料相比之后,总是过高地估计和评价它们的意义和作用,从而将它们运用到不适当的位置;另一方面则是要清醒意识到,描述者使用他人资料时,因为自身没有最先研究和接触这些资料,故而无法获得在现场亲自体味相关音乐事象的那种活生生的感觉,除非这些资料的使用者具有直观感受和描述的突出天赋。一般来说,凡是以前很少有人关心和研究的课题描述,必然指望描述者更多地运用自己亲自观察所得的资料去显现;反之,凡是以前有较多人关心和研究的课题描述,描述者运用自己亲自观察所得资料的机会就越少,除非描述者又重新掌握了许多亲自获得的十分关键而又鲜为人知的材料,并且这些材料对他人以往的观察,在个别点上有所矫正和补充。

在民族音乐学课题中,音乐事象的描述虽然包括文字形式、乐谱形式和图表形式,但三者并非等量齐观,一般仍以文字描述为主,或以文字描述贯穿始终而插入乐谱和图表,即使是乐谱和图表显示,也必须有描述乐谱和图表的文字说明。因此,对民族音乐学课题研究的陈述来说,处理好文字描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所见民族音乐学科研成果绝大多数陈述形式来归纳,其文字描述在形态上可以相对地划分为“直观描述”和“概括描述”两种类型。

1.直观描述

直观描述,就是依据音乐观察资料的原本,照原样直观、细致、深入地进行“复制”式的全貌描述。直观描述是描述形式的基础形态,是进入概括描述的基础和依据。其描述的具体内容,包括被描述对象的纵横全貌、重要细节和文化内涵显影,并同时包含音乐事象原本的风格和气韵再现,它“犹如走近作品面前,因而可以无遗珠之憾地一一记录下来,显示作品的一切浓淡色度,显示人物形象灵魂中一切隐秘的变化”。[3]因此,直观描述不能被理解为是观察资料对象的啰唆罗列和呆板陈述,而应当有描述者主体理解、认识音乐事象资料对象的审美心理和价值判断介入。当然,这种审美心理和价值判断介入,只能是源于和建立在音乐事象客观资料基础之上的客观如实反映,而不能是描述者脱离客观音乐资料的主观臆测和虚幻空想。

成功的直观描述,也是一种科学创造,它不仅可以使参阅者能够认识到音乐事象的全貌,同时还能够使参阅者感受到音乐事象的生命脉搏,从而将他引导进入有完整内容和充实依据的概括描述阶段或解释论证阶段。所以,准确、细致、深入的直观描述,也可以将之称为是“微观描述”、“深度描述”或“深层描述”。

“深层描述”,即民族音乐学理论引进美国解释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1926—2006)文化学理论中的“深描”(thick description)概念[4],如《丽江古城四方街的“甲磋”的“深描”》等论文[5],即涉及相关理念和理论。但此后我们在某些关于“深描”理论的讨论和表述中,也发现将格尔茨所持“解释”或“阐释”概念相混淆的现象。从格尔茨若干非常细致的实地考察和研究报告可以看出[6],他的确是在努力地阐释“深描”并用“深描”方式来完成他的“解释”性著述,但从本质上说,他的理念和文本并未将“深描”与“解释”的概念和形式等同。他在阐述“阐释”的本质和特征时说:“这样的阐释须是原始意义的‘叙述’,意在能在必要的时候原汁原味地复原之;这种阐释还须是‘深描性’的,即具有显微意义。”这显然是说,“阐释”的来源和基础是原生性的叙述和显微式的深描,而不是“阐释”自身。

当然,在格尔茨解释人类学论文和相关理念的表述中,“深描”与“解释”常常是交织和交融在一起的,但二者仍然是两个有差异的不同层面的概念。如果说以上引文属于这种“交融式”表述的话,那么同时他也有比较清晰和明确的表达,即“深描”与“解释”在层次上具有相对的差异:“深描”是“记载特殊的社会行为在这些行为的发出者眼中的意义”;而“解释”则是“尽可能清楚地表述如此获得的知识关于社会揭示了什么,以及关于社会生活本身揭示了什么”。[7]由此,我们完全可以将“深描”理解为是对音乐行为和行为发出者“眼中音乐意义”的直观描述,而“解释”则是用获得的音乐行为“深描”感知,来揭示音乐构成和音乐生活的内涵与本质。也可以换一种方式说:“深描”是通往深刻“解释”的经由路径;深刻的“解释”,需要以“深描”作为重要依托和基本证据。

这里,我们可以联系音乐调查文本,具体参阅下面一段关于台湾山地民族布农族《祈祷小米丰收歌》(录音唱片)的一段直观描述[8]来予以说明:

祈祷小米丰收歌(Pasibutbut)这首歌是布农族最重要的祭礼,是在粟播种之祭典中所唱的歌,在世界自然民族间没有类似这种唱法……能唱这首歌的人已经很少很少,只有少数几个老人凭着记忆唱出而已,因为这首歌需要9至12人的成员,所以在一村内想要集合这么多的演唱者,委实不易,唱这首歌得注意各方面,由一位具有领导格的负责人担当,全部分成三组(三部),从后面互相手拉着手围成圆阵。根据在各村的调查,若将唱法综合起来考察的话,最完全的形态大致如下:

分成三个集团,由领导格的人从最低音先唱,以高约半音徐徐上升,其他二部则作小三度、大三度、完全四度、完全五度的协和音一起上升,等领唱者的声域达到最高音时,合唱即告终止。任何部落都像以上一样努力唱歌,唯大家已数十年没有唱这首歌了,多半只能唱到中途,只有被收录在此张唱片的罗娜村能够唱到最后。但是,先唱者的音上升,不是正确的半音,大致以微分音或近半音的音上升,其他的二声部也是以协和音程唱的,但是稍嫌不安定,在途中亦出现增五度或减五度的和音,但是这增减的和音并非出自本意,因为他们其余合唱曲并没有使用增减不协和音,向这些演唱者询问今天唱得如何?答案是普通,这或许是产生这增减不协和音的缘故,才如此回答。或许是随着村落而不同,如唱片中的例子一样,说不定不是上升半音,而采取微分音或近半音的音慢慢上升的方法。但是不管如何,其他两部以协和音演唱是不变的原则。这首歌在离布农族本居地很远的东部和南部分派的村落也有存在。由此可见,在布农族大移动前(18世纪初叶前),这首歌除卓社番以外的布农族全知道。因此,像这样以近半音进行的唱法,不知道在何时产生,只可推测在远古以前就有这种唱法。

这首歌没有歌词,始终以“喔……”来唱。最初由最弱开始,渐渐地加强,看他们的唱歌的表情是一本正经的,当他们唱出不协和音程时,旁边的观众皆皱起眉头来,当唱出协和音程,大家皆放开眉头,对于和声的感觉,随着种族而不同。既在后面所叙述到的鲁凯族对于大二度的不协和音有兴趣。在各村调查的结果,相传这些和音唱法是他们祖先倾听瀑布声音所领悟到的灵感,在桃源村(隹妮社)粟播种祭时,有12个老人在户外唱歌,据说如果唱得不能完全协和,就不能进入家中(罗娜村)。

祈祷小米丰收歌

(Pasibutbut)

显然,这一关于歌曲和歌唱现场调查场面的直观描述,表面上看来似乎有点烦琐,但如果仅列所收歌曲乐谱或只做简要说明,没有歌曲原生性歌唱场面的直观描述,读者或研究者断然不会仅从唱片音响和没有歌唱现场描述的内容说明,就能了解到那些与这首歌曲相关的既丰富又重要的音乐事象和音乐生活客观内容,体味到这首歌曲原生歌唱时的特殊风格、气韵和生命脉搏。这些有所特殊关照和适度安排的直观描述,使静止的乐谱、孤立的唱片录音“活动”起来,我们不仅可以从中得到某些音乐构成因素和联系当初祭祀音乐生活实际的明确注释,知道这首《祈祷小米丰收歌》的确是一首相当罕见而特殊的,采用“微分音或近半音”上升的民间祭祀合唱歌曲;而且一些关键性的富于音乐学价值的细节描述,还有可能日后成为民族音乐学研究课题案头进入“解释”层面不可匮缺的“深描”内容。如:其中关于“能唱这首歌的人已经很少很少”,“只有少数几个老人凭着记忆唱出而已”的客观细述,使人们对这首合唱歌曲在民间所具有的长期流传过程和古老程度有了一定的理解;关于“当他们唱出不协和音程时”,在旁边观看和聆听的同村居民“皆皱起眉头”,当他们“唱出协和音程”时,又“皆放开眉头”这样的客观细述,则有说服力地表现出社区听众对歌唱者的歌唱技巧是否已经达到族人普遍认同的艺术标准,对“和音”唱法这一音响构成要唱到什么程度才是符合族人共识的特定模式,对和音音程的选择是否在族人中已经形成相应的美感效应等等解释性阐述,都已“尽在不言之中”。此段并不算简短的文字表述,显然不属于正在进行分析或推理的“阐释”本身,但却隐匿着族人的文化心理、价值取向和音乐文化内涵,表现出了音乐“行为发出者眼中的意义”,故而可以作为其后继续“阐释”的相关内容和佐证材料,从而进一步引导我们得出:“表明当地居民对歌唱正确与否已有普遍的价值标准;对‘和音’唱法这一音响构成要唱到“协和”才能符合族人共识的音响模式;对和音音程选择在族人中已经形成相对较固定的标准和美感效应,祭祀场合对特殊合唱音响的选择在于社区群体信仰的神秘性和神圣性等”对音乐本体构成和音乐生活揭示的解释性结论。

由此可见,直观描述对于任何民族音乐学课题来说,不仅是书面研究成果所用观察材料的基本陈述手段,同时还是进一步导向更为客观的解释和评论,继而建成研究课题理论大厦的奠基性工程。

当一位民族音乐学工作者对某一音乐事象进行直观描述时,要想达到客观、真实的“深描”效果,或者说要想提高其相关描述内容的内涵深度,不只是要描述出繁多的“个别”音乐现象,还要通过这些个别现象描述出“一般”或“共性”的音乐规则(参见【原著选读】《对一种文化的描述》),显然应当具备一些前缀条件。这些前缀条件,主要包括下述内容:(www.xing528.com)

一是对相关音乐事象进行描述前,需要有深入、细致、长期的实地观察和调查实践,并需要有进入“局内”的具体个案观察经历,“在这时,理论建设的根本任务不是整理抽象的规律,而是使深描成为可能;不是越过个体进行概括,而是在个案中进行概括”。[9]那种纸上谈兵或浅尝辄止的观察和调研,是不可能有效捕捉到具有局内人音乐文化特征和音乐文化象征意义的“深描镜头”的。

二是对被调查音乐事象,事先要有比较深化的人类学或社会学认知和理解,因此即需要有相当程度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经验积累,其“深描”才可能更具客观性、准确性和学术性。

三是要具备较高的社会生活洞察力,要有在各种不同生活环境和境遇中接受复杂磨砺的实践和认知积累,长期在“家居”和“办公室”中是想象和推论不出真正深刻的深描理解和实践文本的。

这里,对深描前缀条件做以上梳理和归纳,一方面是想用来说明克利福德·格尔茨在其科研课题中,之所以特别关注深描并能够总结和提出与深描相关的若干解释人类学理论,是因为作为一位人类学和社会学学者,除去他个人具备的创新智慧之外,更多的还仰仗于他长期、深入的多地田野考察工作及其经验积累;另一方面是正好可以作为本节“民族音乐学本质上是一门以田野考查实践为基石、以客观描述实践为基础,并在此实践基础上开展案头解释性工作的音乐理论学科”这一学科性质判断的具体诠释。

当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任何直观描述对于所依据的音乐事象来说,又都不是绝对详尽和绝对客观的复原再现,即使是最周全、最细致的音乐音响记谱方式陈述,都不可能穷尽音响客观全貌及其最微小的细节,更何况文字陈述了。因此,直观描述的所有细节和内容涵量,只能是音乐事象各侧面基本面貌和结构的有节制、有针对、有选择的细致描述或深层扫描。

【原著选读】

对一种文化的描述(译文参考)[10]

乍看起来,描述一种特定的文化好像并不复杂:你只需观察那个社会里的人做些什么,然后把他们的行为记录下来就行了。然而,让我们想想在观察和记录时可能会遇到的实质性困难吧:你怎样确定对哪些人进行观察?如果你首先观察过或者与之交谈过的一打人,在相同的条件下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行为,你将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来呢?我们承认,遇到这种行为极端分化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是,即便每个个体都在对同样一般化的情景做出反应,而且这些反应都符合那种文化的要求,我们所观察到的实际行为之间往往仍然存在着值得注意的个体变异。

为了帮助我们弄清人类学家是怎样理解多种多样的文化行为的,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大家都熟悉的一种情景——一场美国职业足球赛里存在的个体分歧。

当歌手唱起美国国歌“星条旗”时,前来观看足球比赛的美国人的行为表现各有不同。他们都在站着,听着,与此同时,一些人脱下帽子;一个女孩大嚼着爆米花;一位退伍军人以立正姿势直立着;一位啦啦队队长在足球队员的行列中寻找着她所喜爱的运动员;两位教练在利用这最后的机会给用来削弱对方力量的调调儿和咒语定调子。然而,尽管存在着这种种个体变异,但绝大多数观看球赛的人却都表现出一种基本相似的态度:几乎每个人都面对国旗静静地站着不动。再说,如果你多去看几场足球赛就会观察到,每场球赛在许多方面都显得十分相似。虽然每场比赛的作风各有不同,但比赛规则却从来没有差别;虽然每个球队的运动员服装颜色各有不同,但队员们决不会穿着游泳衣上场。

从理论上讲,在一定的刺激下,个人反应的变异是无限的。但实际上,这些反应却往往局限于较易识别的范围内。那个女孩在听国歌时可能还继续吃她的爆米花,但她却不大可能跳起祈雨舞来。同样,那位教练也不会在受到同样的刺激之下,跑上球场去拥抱那位歌手。由此可见,行为的变异总是被控制在为社会所容许的限度之内,而人类学家的目标之一也就是去发现这些限制。比如说,人类学家可能会注意到,有些对行为的限制具有实用价值:如果有个观众跑到足球场上去游荡,破坏了比赛,就会被人赶走。而其他一些限制则纯粹是传统性的。在我们的社会中,一个人如果觉得太热而把外衣脱掉,人们认为这是恰当的;但是,即使天气再热,一旦他把裤子脱了,毫无疑问人们就会对他皱起眉头来。人类学家利用这些观察,从中发现所研究的社会的习俗和可被接受的行为,这些正是这个社会的特点所在。

通过集中研究传统行为的范围,而不是研究个体变异,人类学家就可以对一个群体的文化进行描述了。

2.概括描述

概括描述,就是依据细致而全面的音乐资料原本(或直观描述的深描原本),通过筛选、过滤和提炼,对其基本形貌和特征作鸟瞰式的总体概括描述。

在民族音乐学理论中提出“概括描述”概念,需要避免与“简化描述”、“浅层描述”等概念混淆。所谓“简化描述”,一般是指相关音乐事象整体描述材料的剪节,其性质只是内容和素材的小量化取向,这种取向由于不是音乐事象整体描述材料的提炼和浓缩,故而难于简洁、明晰地表现音乐事象的整体面貌和全部含量。所谓“浅层描述”,即称“浅描”(thin description),这也是格尔茨在人类学理论和文化学理论中引用的一个与“深描”概念相对的概念。对于民族音乐学的“概括描述”来说,“浅描”只是一种音乐事象外形化的表面影像摄取,它看不见、显影不出音乐事象操纵者个人和群体深含的“眼中意义”,或根本就失去了看见音乐事象操纵者“眼中意义”的机会,缺乏应有的对音乐事象内部结构和内涵的洞察,故而无法深入地描述出音乐对象的内核与本质。因此,强调“概括描述”的整体性特征,强调“概括描述”与“直接描述”的密切联系,强调“概括描述”是建立在“深描”基础上的一种叙事,当是相对规范“概括描述”音乐文本模式和提高“概括描述”音乐文本学术含量的关键所在。

由于概括描述的基本内容,不是音乐事象内容形式的全面展现,而是音乐事象内容形式的重点归纳,因而其中更多地渗透着作者认识和理解该音乐事象的理性思维,充满着作者分解、辨析、取舍、综合运用音乐事象资料的学术创造。成功的概括描述,可以将历时深远、共时广阔的被描述对象,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地以“提炼”和“浓缩”的面貌展现给读者或研究者,使其总体形貌和基本特征在有限的文字陈述中按逻辑层次和相互联系一一得到体现,从而“使描述不仅获得了整体的概念,而且获得了联系的概念、结构的概念和层次的概念”。[11]犹如从高空俯视苍峦,大有“一览众山小”的鸟瞰式的感知。

例如,吕骥为《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所撰《中国音乐》[12]一文,以不长的篇幅,将上下七千余年的中国音乐历史及现状,划分为“以歌舞音乐为中心的时代”、“以戏曲音乐为中心的时代”和“全面发展、百花盛开的时代”三个时期。作者这样划分,是根据远古至唐代时期歌舞音乐最盛且地位最高而其他音乐形式尚未高度发展的历史事实,以最具有代表性的各代歌舞音乐作品为重点,旁及某些独立的声乐、器乐作品和音律科学成果,客观地描述了此时代整体音乐构成以歌舞音乐为中心的基本特点;其后再依据宋元至明清时期在歌舞音乐基础之上形成的戏曲、说唱音乐,逐渐取代歌舞音乐的中心地位而为广大民众喜爱的具体事例,将这一时期的音乐文化概括为“以戏曲音乐为中心的时代”;再后,作者又根据近代和现代时期新音乐文化兴起与传统音乐文化共存的大音乐格局,以民间音乐继续发展、新音乐创作及表演、音乐理论研究等内容为重点,逐一简练叙述,从总体音乐构成特征角度将此时期的中国音乐概括为“全面发展、百花盛开的时代”。全文仅一万余字,若无材料轻重的合理取舍,内容深度的高度概括,全面深入的理性审视以及表述逻辑的层次构筑,实难以完成如此简明显示数千年中国音乐整体面貌的概括描述。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直观描述还是概括描述,主要或重点描述的对象和内容是“音乐事象是这样”的客观表达,而不是超越音乐事象具体事实表现而进入“音乐事象为什么是这样”的证论解释。文本呈现的都是音乐现象的客观事实和表现,而不是陈述者个人的观赏感受、美学评价和推导出的某种理论和规律。据此,音乐描述的文本显示,也大都应当相应具备朴素、直观、细腻和形象化的陈述风格。

民族音乐学学科的音乐学性质,决定了这一学科的总体描述对象,除了音乐事象本体构成的“行为本体”和“概念本体”之外,那就是最能体现音乐学学科基本特征的“声音本体”部分了。这样,“声音(乐声和音声)形态”和“响器形态”,即成为其中核心和关键的直观描述部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两部分内容,再进一步做专题性讨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