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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乐学的来源和发展历程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下属的一门音乐理论学科,它在未使用这一学科名称前的早期发展过程中,曾被广泛地称为“比较音乐学”。这一学科称呼的更换,应当归功于荷兰音乐学家、现代民族音乐学奠基人吉卜·孔斯特。自此以后,这一主张和提法,逐渐为大多数音乐学家所接受和采纳,于是,“民族音乐学”作为学科名称,从此便一直沿用至今。

民族音乐学的来源和发展历程

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下属的一门音乐理论学科,它在未使用这一学科名称前的早期发展过程中,曾被广泛地称为“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 musicology)”。这是一种从音响学(物理声学)、生理学心理学角度出发,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音乐自身及其特点的音乐学学科[1]。至20世纪50年代初,作为学科名称的“比较音乐学”,开始被“民族音乐学”称谓替代。这一学科称呼的更换,应当归功于荷兰音乐学家、现代民族音乐学奠基人吉卜·孔斯特。1950年,孔斯特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了他的音乐学著作《民族音乐学》[2]一书,在此著作中,他首次使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学术称谓,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自此以后,这一主张和提法,逐渐为大多数音乐学家所接受和采纳,于是,“民族音乐学”作为学科名称,从此便一直沿用至今。

【关键词链接】 吉卜·孔斯特

吉卜·孔斯特(Jaap Kunst,1891—1960),荷兰音乐学家,1891年8月12日生于格罗宁根,1960年12月7日卒于阿姆斯特丹。1917年在格罗宁根大学取得法学学位。1919年参加弦乐三重奏团赴印度尼西亚演出,定居万隆,业余研究印度尼西亚音乐,1930年被任命为专职研究员。后在雅加达等地周游,研究印度尼西亚及周边地区音乐,搜集乐器并录制唱片。1934年回荷兰后,在欧洲各地讲学。1936年任阿姆斯特丹热带研究所博物馆馆长。1959年任民族音乐学学会名誉主席及国际民间音乐学会主席。

孔斯特是现代民族音乐学奠基人之一,他主张通过社会各方面影响来研究人们的音乐及音乐生活。在1950年出版的著作《民族音乐学》中,提出用“民族音乐学”取代“比较音乐学”一词。此意见后来被大多数音乐学家所采纳。

孔斯特一生致力于印度尼西亚音乐与荷兰民间音乐的研究工作,收集了大量原始资料,另还有《印度、爪哇乐器》、《巴厘的音乐》、《爪哇的音乐》等著述。(www.xing528.com)

“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这一学科名称是一个复合词语,它由“民族学”(ethnology)和“音乐学”(musicology)两个词汇复合而成,虽然这一复合词汇在中国音乐学界已通常被译作“民族音乐学”,但亦有部分学者认为将它译为“音乐民族学”更为妥当(如《关于“Ethnomusicology”中文译名的建议》一文)[3],某些音乐学工具书亦开始采用这一译法(如《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但无论如何,这种从“民族音乐学”到“音乐民族学”的词序组合变化选择,其主旨都是想要突出本学科“民族学”与“音乐学”相结合关系中的民族学内容(亦可视作“人类学”内容),同时从字面上又可与当今已普遍采用的“音乐史学”、“音乐美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形态学”等音乐学分支学科称谓,相并列、相对等而处于同一学科层次,所以说这种称谓选择,也算是顺理成章。

由于民族音乐学突出了民族学内容,而民族学在社会科学中又是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子学科或本身也可被视为是人类学,因而与近亲的文化学、民俗学等学科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在某些国外的音乐学著述中,此学科和与此学科研究领域相同的课题,同时还有“音乐人类学”、“音乐文化学”、“音乐民俗学”等称呼不同而学科性质基本相同的表述。如苏联音乐理论界即因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民俗性的传统民间音乐文化,就曾普遍称此学科为“音乐民俗学”;美国音乐学家亦因此学科特别关注音乐与相关的文化人类学内容,就曾一度称此学科为“音乐人类学”。正是基于这样的学科发展历史事实,对于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名称的基本含义来说,无论我们今天用什么样的观点、取什么样的视角来做不离本源的新理解和新认识,它的传统诠释自然还是:这是一门音乐学与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相结合的音乐学分支学科。即便是影响广泛的《音乐人类学》一书的作者梅里亚姆,“也并不因为他的著作称‘人类学’而不赞成‘民族音乐学’的提法。恰恰相反,他正是美国民族音乐学会的主要倡导者之一”。[4]

在中国,鉴于“民族音乐学”作为学科名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使用上已成为许多音乐学家的习惯用法,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音乐学学者,不少人至今还在使用这一学科称谓,因此本书仍沿用这一称呼而没有使用“音乐民族学”这一译法或将之更名为“音乐人类学”。不过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称谓与“音乐民族学”乃至以上提到的国外学者所用的“音乐人类学”、“音乐文化学”、“音乐民俗学”等,都是相同学科或相类学科,它们只是因为内容侧重或关注对象取域不同而在不同学术背景学者研究领域内产生的名称变异,实质上并未构成这一学科基本性质和理论特色的根本转变。所以这里要提醒读者,不要以为本书未将“音乐民族学”这一译法在书中作为学科名称采用,也没有将“音乐人类学”这种称呼作为学科名称采用,而以为它们之间在本质上会有多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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