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创业之初就十分重视聚集人才。建国前夕,朱元璋即明确表示:“欲上稽(考察)古制,设文武二科以广求天下之贤。其应文举者,察其言行,以观其德;考之经术,以观其业;试之书算、骑射,以观其能;策以经史、时务,以观其政事。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俱求实效,不尚虚文。”[86]1367年4月20日,朱元璋命“有司预为劝谕(要求有关部门提前劝告)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抓紧时间学习),俟(等待)开举之岁,充贡京师(充当举子到京师应试)”[87],以此揭开明代科举序幕。1370年5月2日,明军大将徐达歼灭元军主力扩廓帖木儿(王保保)部。5月23日,元顺帝妥欢帖睦尔崩于应昌(内蒙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朱元璋取得北伐战役的决定性胜利。6月5日,朱元璋宣布“设科取士”[88],随即颁布《科举考试条格(例)》,明确规定考试日期、内容、流程及准考名额,要求:“自今年八月为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庭,观其学识,第其高下(确定等级名次)而任之。”[89]朱元璋举行的科举考试,增设有骑射内容,但并未专设武举,既体现出当时战争背景,也可看出朱元璋对武学始终心存疑虑。1371年2月8日,朱元璋向中书省下达指令:“今天下已定,致治之道在于任贤。既设科举取士,令各省连试三年,庶(各种)贤才众多,而官足任使也(正好有很多官位缺额足以任用)。自后则三年一举,著为定例。”[90]意思就是实行连续3年举行科考的特殊政策,以便充实职官空缺,然后再恢复每3年举行1次的科考常规。1372年1月8日,吏部奏报“天下官多缺员”[91],朱元璋立即“命礼部:今岁各处乡试取中举人,俱免会试,悉起赴京用之”[92]。两年之后,朱元璋发现“所取多后生少年,观其文词若可有为(看似可以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93]。1373年3月17日,朱元璋下令:“各处科举宜暂停罢,别令有司察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庶几(希望)天下学者知所向方(学习的目的),而士习归于务本”[94],于是明代初年的科考就此中止。直到1382年9月8日,朱元璋“诏礼部设科举取士,令天下学校期三年试之,著为定制”[95],始恢复3年1考的科举制度,按童试、乡试、会试、殿试4个环节实行。
明代的童试,即“童生试”,是唐宋时期州县试的延续,实际上也就是科举的资格考试。明代的童试分为县试、府试、院试3个阶段。县试每年二月举行,由知县主持,一般考5场。参加县试的考生主要是地方儒学学生,也允许未入学的读书人报考,不限制年龄。报考者必须到衙门履行报考手续,并取得4名同乡及1名秀才的担保,以证明其品行始能获得考试资格。县试合格者可继续参加府试,第一名称为“县案首”。府试每年四月举行,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连考3场,合格者称为“童生”,可以继续参加院试,第一名称为“府(州厅)案首”。院试每3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辖区各地主持考试,辰、未、戌、丑年的院试称为“岁试”;寅、巳、申、亥年的院试称为“科试”,院试第一名称为“院案首”,及格者称为“生员”,也就是民间俗称的“秀才”,算是具有初级功名的知识分子,既有参加乡试的资格,也可进入地方儒学读书,享有国家规定的钱粮津贴,同时可以免除赋税劳役,见官不跪,公堂免受刑讯的政治待遇。
明代的乡试,是省一级科举考试,由各省布政使司及顺天府(北京)、应天府(南京)主持,规定每逢子、午、卯、酉年八月举行,民间称为“秋闱”“秋贡”、“秋赋”。明代初年的乡试,有12个行省和高丽(朝鲜)、安南(越南北部)、占城(越南广治省)3个藩国参加,1384年之后,又陆续增加四川、云南、贵州、交趾(越南河内市)等处考生。乡试考官有“外帘官”和“内帘官”两类。外帘官直接负责考场事务,内帘官负责出题、阅卷及确定录取名次。内帘官出题后就落锁封闭内院,直到张榜公布考试名次才能与外界接触,称为“锁院”。明代初年,“两京(南京北京)乡试,主考皆用翰林(翰林院学士)。而各省考官,先期于儒官、儒士内聘明经公正者为之,故有不在朝列累秉文衡者(没有做官而又多次掌握官员选拔标准)。景泰三年(1452年)令布(政)、按(察)二司同巡按御史,推举见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学廉谨者,聘充考官”[96]。此后鉴于教官与考生的关系密切,多有弊端,于是改为临时任命翰林院官员主持乡试。考生的应试资格及报考程序有明确规定:“国子学生、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通儒学而未做官者),官之未入流而无钱粮等项粘带者(只是无品级末吏而且没有享受钱粮待遇者),皆由有司保举性质敦厚、文行可称者,各具年甲、籍贯、三代(父、祖、曾祖)、本经(本人学习的经典名称),州县申(报)府,府申(报)布政司乡试。其学官及罢闲官吏(学校教官及免职赋闲官员)、倡优之家(娼妓和演艺家庭出身者)、隶卒之徒(犯罪服役者),与居父母之丧者(父母丧期27个月之内),并不许应试。”[97]
明代科举考试示意图
明代乡试的第一场考试,规定于八月初九日举行,考题是《易经》、《尚书》、《诗经》、《春秋》、《礼记》各4道,《四书》3道,目的是考察对经典的理解程度。明代乡试的第二场考试,规定于八月十二日举行,考题是礼乐论1道,司法判语5条,诏、诰、表、笺等公文题1道,目的是考察辩论说理能力,以及对公文体裁的掌握和运用。明代乡试的第三场考试,规定于八月十五日举行,考题是经史策论5道,目的是考察解决实际问题的见解,要求理论引据斟酌得宜,实际运用便于操作。明代前期还规定考试之后进行1次面试,内容是测试骑马射箭的能力,并考察书法、律令,以及算术方面的知识。
明代乡试明确规定印卷、编号、入场、监考、纳卷、弥封、誊录、对读、阅卷、录取、发榜等操作程序。所谓“印卷”,就是由考生自备正卷纸和草卷(草稿)纸各12张,并提供父、祖、曾祖3代名讳,本人籍贯、年龄及所学习的经书名称,然后交官府印制成个人试卷,加盖公章,考生只能携带官府确认的正卷和草卷入考场。所谓“编号”,就是临时编录考场座号,并通告考生。所谓“入场”,就是进入考场之前对考生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夹带文字,就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移文原籍,不许再次应试。所谓“监考”,就是在每一间号房外设置一名士兵(称为“号军”),就近监督考生遵守考场规则,如发现考生作弊,可以立即驱除出场。所谓“纳卷”,就是由受卷官负责收受考生的答卷,并当面登记在案。所谓“弥封”,就是由弥封官当场密封考生姓名,并编号登记。所谓“誊录”,就是请人用红笔正楷誊写考生的“墨卷”,避免阅卷官刻意识别考生字迹。所谓“对读”,就是由考官指定人员将誊录的红卷与考生的墨卷进行校对。所谓“阅卷”,就是由“内帘官”用青笔批阅红卷,并明确作出评判。所谓“录取”,就是将入选的红卷与考生的墨卷核对无误后,按名次登录考生的姓名,并按规定名额确定录取名单。所谓“发榜”,就是将录取名单张榜公布于众。乡试第一名称为“解元”,合格者称为“举人”。举人是科举考试的中级功名,可以享受诸多政治、经济待遇,既有资格参加全国的会试,也有机会直接出任国家公职。(www.xing528.com)
明代的会试,是汇集各省乡试合格者(举人)于京师举行的考试,规定于辰、戌、丑、未年,也就是乡试第二年二月由礼部主持,因此又称为“春闱”、“礼闱”。会试主考官及同考官均由皇帝临时指定,同考官最初任命8人,后来逐渐增加到17人,主要是翰林院学士。明代的会试分设为《易经》、《书经》、《诗经》、《春秋》、《礼记》5房(考区),以3场考试成绩决定录取名次。首场考试前一天,考官入院拟考题(不准提前预拟)。考生四更(凌晨3时)搜身入场,黎明散发考题后开考,申时(下午7时)必须交卷离场。个别尚未誊清墨稿者,可以延长一支烛的时间。考生入场后必须写完两道题才能要求如厕。二月二十八日,会试结果张榜公布,第一名称为“会元”,合格者称为“贡士”。同时还张布所谓“副榜”,也就是选择部分名次靠前的落榜者,以举人的身份出任各地学校教职。
明代的殿试是皇帝亲自主持的最终考试。殿试提调官由礼部尚书或侍郎担任,监试由监察御史担任,受卷、弥封由翰林院、光禄寺、鸿胪寺、尚宝司、司经局等官员担任,巡查、守卫由锦衣卫官员担任,印卷由礼部仪制司官员担任,供给由礼部精膳司官员担任。殿试当天,皇帝亲临奉天殿主持策问。答卷弥封后,由掌卷官送到东阁,由阅卷官评定名次。第三天,由皇帝亲笔点定一甲前3名,因此有“点状元”之说。第四天,皇帝到奉天殿传旨召见新科进士,称为“传胪”。明代277年间(不含南明),共举行科举考试91届,共举行会试、殿试89次,共录取进士24861人[98],平均每届录取279.3人。贡士通过殿试之后,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称为“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被列为“一甲”,赐予“进士及第”;其余按名次分列为“二甲”或“三甲”,分别赐予“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入选者从此获得科举考试的高级功名而走上仕途。
1397年,“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皆南士”[99],遭到北方举人的抗议。朱元璋“怒所取之偏,命侍读张信等十二人复阅(重新阅卷)”[100],结果仍然相差无几,朱元璋一怒之下,将白信蹈、张信处死,刘三吾当时已经是85岁,以年老免死,发配充军边防。然后朱元璋亲自阅卷确定录取61人,竟然全部是北方人。1425年,明仁宗朱高炽决定按8比7的比例,分南北卷录取进士。明宣宗朱瞻基及明英宗朱祁镇时期,一度改为南北中3卷,以南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为南卷,录取比例为55%;以北直隶(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辽东(东北)为北卷,录取比例为35%;另以四川、广西、云南、贵州为中卷,录取比例为10%。
明代科举考试排除诗词歌赋,专取《五经》命题,最终导致八股文风行,逐渐形成禁锢思想的枷锁。有专家认为:“朱元璋把‘明经’放在首位,把科举定为唯一的选官制度,这就为明清的八股取士开辟了道路。”[101]这是实事求是的说法。只不过朱元璋既不是八股文的发明者,也不是八股取士的首创者。朱元璋与八股文的关系,只是出于杖责茹太素的一段故事。茹太素是泽州(山西晋城市泽州县)人,1370年中举后出任监察御史(正7品),后提升为四川按察使(正3品),调任刑部侍郞(正3品)。1375年,茹太素受案件牵连,被降职为刑部主事(正6品)。为挽回信任,茹太素“陈时务累万言”[102]朱元璋“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103],一直听了6000多字之后,仍听不出具体意见,顿时大怒,立即“召(茹)太素面诘(责问),杖于朝”[104]。第二天晚上,朱元璋继续听下文,一直读到1.6万字以后才听出4条有价值的建议。朱元璋“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文词太多,便至荧听(淆乱听闻)。(茹)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因令中书定奏对式(制定奏对文件格式),俾陈得失者无繁文(使陈述意见者不要繁杂文辞)。摘(茹)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同时摘录茹太素奏疏中的可行意见),帝自序其首(朱元璋亲自为之批示序言),颁示中外。”[105]显而易见,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让公文简洁。可惜朱元璋后来颁发的“钦定奏言格式”,明确规定了“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为序的公文模式,虽然一时转变了拖沓、冗长的文风,但也留下了僵化的隐患。正如顾炎武所言:“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后。股者,对偶之名也。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会试‘乐天下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106]八股文逐渐形成一种科举应试文体,流毒达418年,直到1905年取消科举考试之后始宣告终结,这正如《中国考试通史》所言:“僵化的程朱理学是造成八股文空疏怪诞的根本原因。这是明代科举考试中最深刻的历史教训。”[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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