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教育始终与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如影相随。东汉末年战乱四起,各方诸侯纷纷割据称雄,人才的选拔与争夺日趋激烈,民间的人物评价常常成为各方诸侯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当时汝南名士许劭及其堂兄许靖,“好共核论乡党人物(喜欢一起评论本地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每月总是要更换评议对象),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53]曹操显达之前,曾多次请许氏兄弟给自己下评语,许劭不得已而言之:“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54]曹操对此非常高兴。这种总体定性式评价,后来发展成为分列品级的量化评定,将人物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9个等级,称为“九品”。魏晋时期逐渐形成以九品论人的干部考评制度,史称“九品官人法”,亦称“九品中正制”。《宋书》记载:“汉末丧乱,魏武始基(曹操开始建立基业),军中仓卒(军中办事仓促),权立九品(暂且订立九品用人制度),盖以论人才优劣(大体上以此评价人才的优劣),非谓世族高卑(并不是评论门第的高低)。因此相沿,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55]220年,曹丕称帝前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正式确立“九品官人法”。
[11]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册第326页。
“九品官人法”正式列为官方法规后,很快就形成一套组织机构,以及操作程序。负责实施“九品官人法”的中央机构主要是司徒府。司徒府即丞相府,以司徒长史为长官,兼有干部部、人事部、教育部的职权。267年,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司徒加置左长史(副长官),掌差次九品,铨衡人伦”[56],具体负责考察、品评、定级的地方官员称为“中正”。中正的官称,始于陈胜起义创立的政权,职责是“主司群臣”[57],也就是人事部长。曹魏时期设为地方政府的人事局长,分为郡国和州县各级。司马懿执政时又分设大、小中正。《三国志》记载:“先时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功德才行所任。”[58]由此可见,上自中央政府的公卿大臣,下至基层行政单位的办事官吏,都必须接受中正的考评。“魏明帝时,以士人毁称是非,混杂难辨,遂令散骑常侍刘劭(shào)作‘都官考课之法’七十二条,考核百官。”[59]刘劭制订的都官考课之法,“其文可谓至密,然由于累细,故历代不能通也”[60]。265年,司马炎代魏称帝前夕,“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命各郡中正按六条标准举荐滞留民间的人才):一曰忠恪匪躬(忠诚勤谨),二曰孝敬尽礼(孝顺虔敬恪守礼仪),三曰友于兄弟(对兄弟友善),四曰洁身劳谦(修身自洁勤勉谦虚),五曰信义可复(言行诚信符合道义),六曰学以为已(学习有成效)”[61],形成干部考察的准则。晋代担任中正的官员大多是门阀士族,于是“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62],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63],形成“门阀制度”。
晋武帝司马炎(www.xing528.com)
276年,晋武帝为适应门阀制度的需要,下令修建国子学,就是在传统的太学之外,另建一所贵族太学,目的就是“异其贵贱耳”[64]。278年,国子学建成之后,设祭酒及博士各1人,助教15人。293年,晋惠帝司马衷进一步明确国子学的入学资格,规定“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子)学”[65]。311年7月13日,匈奴人刘曜及叛军王弥部攻入洛阳,晋怀帝司马炽被俘,西晋灭亡,洛阳太学及国子学被焚毁。337年,偏安江南的东晋设立南京太学;385年,东晋孝武帝司马曜增设南京国子学,恢复太学与国子学并立的教育体制。
九品官人法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直到598年隋文帝杨坚下令“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66],历时约378年。九品官人法强调门第出身,导致国子学的诞生,使寒门子弟备受压抑,于是引发隋唐时期人才选拔制度的重大变革,形成科举制度。正如教育史专家毛礼锐先生所言:“从教育制度史上看,九品中正制是由汉代的察举、征辟到唐代科举制的过渡形态。”[67]据胡舒云博士研究,九品官人法“助长了官学的坏风气,也促进了学校体制的变革。它使许多士人仰仗高门、不思进取、不学无术,从而使学校废置无常,若有若无,也使许多高门大户为‘保家’而进德修业,勤学不辍,从而促进了私学和家庭教育的兴旺发达”[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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