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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教育制度:行同伦与以法为教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代发展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推行教化,其次才是培养人才。所谓“教化”,源于《毛诗》关于“风”的传疏,即:“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刘邦平定三秦之后,也立即“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11]。[13]于是“以法为教”就成为秦代的教育政策,结果造成秦代“以法代教”的灾难性后果。

秦代教育制度:行同伦与以法为教

中国古代发展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推行教化,其次才是培养人才。所谓“教化”,源于《毛诗》关于“风”的传疏,即:“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7]意思是,《诗经》将诗歌分为风、雅、颂3类,第1类的“风”就是指风化、教化,也就是通过教育感化民众,促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秦国秦王朝一直坚持以法治国,用意就是要通过法治实现社会教化,实现“行同伦”[8]的目标,使“当壮者务于战(努力进攻),老弱者务于守(努力防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功(努力立功)”[9]。秦王朝中央政府设有太傅、少傅、博士等文教官员,地方政府设有“三老”掌管教化。陈胜称王之时,曾“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10],可见“三老”在民间的影响很大。刘邦平定三秦之后,也立即“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11]。可见刘邦为建立稳固的关中根据地,不仅沿用秦代地方管理制度,而且将县三老(县教育局长)、县丞(县办公室主任)、县尉(县公安局长)、县令(县长)一并列为县领导班子成员。

韩非子》言:“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摒弃古代的书简典籍),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禁绝先王的言论),以吏为师。”[12]李斯也主张:“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在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刑)禁。”[13]于是“以法为教”就成为秦代的教育政策,结果造成秦代“以法代教”的灾难性后果。秦代权臣赵高是赵国王族的远亲,他父母都曾遭受秦国的刑罚。由于赵高精通狱法,办事能力强,因此受到秦始皇重用。赵高为报仇雪恨,“私事公子胡亥(暗中投靠秦始皇的小儿子胡亥),喻之决狱(教他学习刑法)”[14],“所习者,非斩劓(yì)人(不是斩杀人头割人鼻子),则夷人之三族也(就是灭人三族)”[15],结果将胡亥教育成一部杀人机器。正如贾谊所言,“岂胡亥之性恶哉(难道是胡亥天性恶劣吗)?其所以习道之者非理故也(是因为他所学内容导致他行为反常的缘故)”[16]。可见赵高确实是误人子弟的高手,也是中国教育史上最阴险的教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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