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嘉靖十七年,岁次戊戌,十月[2]辛丑朔,(越)[3]十四日甲寅,皇帝遣以香帛之仪,祭谢于南海之神,(曰[4]):
比岁尝命官祷祀于神,昨丙申[5]孟冬之吉,仰惟天赐元储,亦神所赞佑者,兹用致谢,神其鉴歆,而永惟默佑焉。尚飨。
祭品同十一年。钦差(道士)周大同[6],主祭官(左)[7]布政使[8]陆杰[9],陪祭(官)[10]知府郑[11]、县丞方朝相、主簿胡魏、教授高宝。
(嘉靖十七年捌月日立石[12]。)
校注
[1]广州南海神庙仪门西复廊原碑碑题作“御祭南海神文”。嘉靖十一年(1532),明世宗朱厚熜曾遣官致祭南海神求嗣,十五年(1536)孟冬得子,故于十七年(1538)遣官拜谢致祭。原碑磨蚀不清。
[3]越:原脱,今据其他谕祭文体例补。
[4]曰:原脱,今据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补。(www.xing528.com)
[5]丙申:明嘉靖十五年(1536)。
[6]钦差道士周大同:“道士”,原脱,今据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补。据嘉靖十一、十七年之《御祭南海神文》,世宗所遣之专使,均为“钦差道士周大同”,而非常祀之京官,其原由为世宗耽于道教,好神仙老道之术过于常礼。《明史》卷一八《世宗纪二》:“若其时纷纭多故,将疲于边,贼讧于内,而崇尚道教,享祀弗经,营建繁兴,府藏告匮,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替。”
[7]左:原脱,今据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补。
[8]使:原作“司”,今据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改。
[9]陆杰:原作“陆炎”,今据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改。陆杰,浙江平湖人。
[10]官:原脱,今据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补。
[11]郑䌹:福建莆田人,明郭棐《粤大记》有载,清阮元《广东通志·金石略》误作“炯”,当以碑为正。
[12]嘉靖十七年捌月日立石:原脱,今据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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